第 11 部分

蔓蔓情陆 明珠还 3182 字 4个月前

生气。

怨不得死活不肯搬出来,还对他的关心这样抗拒,原来人家也早有了新欢。

是呢,这世道,谁又能指望着谁一辈子就爱一个人?他不也早就结婚了吗?有什么资格去嘲笑别人?又有什么资格生这样莫名其妙的闲气?

秦慕之,你是不是日子过得太无聊了?他唇角微扬,似有浅浅笑意绽出,但下一秒,他却忽然重重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

他的心里像是憋涨了什么一样的难受,一团一团的在他的胸口里膨胀着,他感觉自己的呼吸似有些困难,就像是被抛在岸上暴晒的鱼,下一秒就要缺氧而死……

邓华将车窗降下一条缝来,不远处的地方,她清晰看到秦慕之的车子突然停下来挡在一辆电车前,然后,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坐在一辆电车上从他的车子旁经过,她的头低着,邓华没有瞧的太清楚,但是那个身影,很熟悉。

“先生是不是常来这里?”邓华侧脸问司机,这司机也是秦慕之常用的。

那人就有点惶恐的大气不敢出:“来过几次的。”

邓华的声音依旧平缓:“先生常来找林小姐吧?”

司机脸都白了,好半天才支支吾吾:“不常来的,偶尔,工作上来往……”

邓华转过脸去,笑的落寞却又带着温和:“你不要怕,我也只是随口问问,我知道只是工作上的来往,我们走吧。”

司机长长松了一口气,发动车子后,想了想又说:“先生一向顾家,又极疼小小姐的。”

邓华微笑颔首:“我知道,他很好,待我,也很好。”

是很好,如果她说出去,结婚五年了,她还是处女,有没有人信,或者有没有人笑掉大牙?

谁都羡慕他们夫妻相敬如宾,可又有谁知道?他愿意在外面养一堆情人,或者去捧新晋的小明星,却都不愿意碰她一下。

结婚五年了啊,邓华叹口气,原来已经五年了。她还一直忘不掉最初,那时候刚跟着干爹从香港回来,她拿着家传的鸳鸯佩去秦家,在那样堪比皇宫一般的宅子里,她第一次看到秦慕之,可是谁知道,那一眼,就是一生。

s:还是两章连发,大家多多支持……收藏过的去话题投票,木收藏的去收藏,都干完的无视猪哥吧……偶滚了,待会儿见

朝露:黄梁一梦 一

那时候刚跟着干爹从香港回来,她拿着家传的鸳鸯佩去秦家,在那样堪比皇宫一般的宅子里,她第一次看到秦慕之,可是谁知道,那一眼,就是一生。

干爹的家境原本十分的富庶,可是后来去香港后,他一直沉浸在她母亲的过世中不能自拔,渐渐荒芜了家业,最初几年,她过的还是优越的千金小姐生活,可是后来,她甚至不得不在假期出去打工挣生活费。

生活的拮据,要年纪轻轻风华正茂的她,看起来平添了几分的小家子气和畏手畏脚。

秦家家世显赫无比,官商两界通吃,甚至在京里都是赫赫有名的人家。她从不曾想过自己的良缘竟然在这里,当日干爹在报上看到秦家大少秦慕之即将和一个平凡小女孩订婚的消息后,立刻决定带她回国。在飞机上,干爹说,他要带她去秦家,坐实当年两家的婚约时,她还犹如在梦中一般。

直到她忐忑的拿着鸳鸯佩站在秦家巨大的客厅中,直到秦太太拿着鸳鸯佩翻来覆去的看,哭的满脸眼泪抱着她一声一声唤着囡囡囡囡的时候,直到她看到秦慕之面上微微带着惊愕站在那里望着她的时候,直到她看到秦慕之身边的谢长安脸色发白呆若木鸡的时候……

她方才知道,这不是一场梦,她,邓华,一个一月只有三百港币生活费的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是真的要一步登天了!

只是后来,后来的一切,看似她得偿所愿,可谁又知道她吞下去的那一肚子的苦水?人前风光,人后凄凉,正是他们这样没有感情基础的夫妻的真实写照。

他在慈母的眼泪逼迫下娶了她,相敬如宾,恭恭敬敬待她,可是也从不碰她。

他在外面养数不清的小情人,甚至有一个时期疯狂热衷于抱养清清纯纯的女大学生,再后来,又上瘾了一样专门捧一些学民族声乐出身的小歌星,她都忍了,忍到最后,她甚至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疯子。

直到最后,她辗转收养了刚刚两个月的囡囡,她的境况才好转了一点,而他却颇是消沉了一段时间。

如今看来,那时候他的消沉,也不过是因为谢长安吧,只是骄傲如他,恐怕耿耿于怀的也不过是:那个女人带着身孕走的无影无踪,生了孩子却还撒手不管——他自认长安爱他入骨,自认情场高手,可到头来,人家对他,也不过如此。

邓华想着想着,就吃吃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了下来,她扭头掩饰的看向窗外,满目的萧条,这个冬天,是真的来了。

“先生曾去找过一个叫谢长福的男人吧,你该知道路,开车载我过去。”邓华声音平静的说了一句,那司机却是陡地打了一个冷颤。

s

:小揭秘性质的一章,乃们可以猜猜剧情哈~~~偶今天求完收藏求长评啊,嗷嗷嗷嗷

朝露:黄梁一梦 二

吃完饭出来,阳光越发的暖了,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舒服,任景盛看她脸颊微红,翘挺的鼻尖上还有着亮亮细小的汗珠,在阳光下煞是可爱喜人,他觉得心间弥漫了说不出的喜悦来,他是真的很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