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
一下飞机,陆旭尧直奔c集团分公司主持会议。
这期间,顾若枫则是在酒店里收拾房间。
用陆旭尧的话说,她就是过来给他当狗腿子的,至于为什么不带她去分公司,估计怕她打扰他开会吧。
她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哇!没想到已经到晚上七点了,他不是只开三个小时的会议么?怎么到现在还没回来?看来这个男人的身体比她想象中要结实,从上飞机到下飞机,他连口水都没沾,再铁打的身子也经不起他这么折腾吧?
突然想起他的助手临走前的交代,反正这会儿没事做,倒不如问问助手关于这个男人平时的喜好,她好避开雷区,迎合他的喜好。
助手传了一份eail到她的邮箱里,她点开eail,大致看了一遍。
陆旭尧身高一米八六,三十岁,爱好高尔夫球,喜欢银色、黑色、粉色。
看到粉色这两个字,顾若枫很没形象地呛了一口,粉色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颜色吗?这个男人竟然喜欢粉色。
她忍不住将鼠标继续往下面拖,下面是关于他的丰功伟绩,这些就不用看了,下面是他对哪些东西过敏。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狗、牛奶还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