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今日入媚 戴月回 2914 字 4个月前

聂甹悠走到门外,先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就像在剥掉从外面带来的尘土和晦气。

他穿着白衬衫走进来,我早已紧张地站起,没话找话:“你这几天,去哪儿了啊?”

“应付肥佬。”他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

“哦,那……很难办吧。”我联想到尖沙咀的暴乱。

他嗤笑一声:“乌合之众,蹦跶不了几天。”

我慢慢坐下,和他拉开距离,他从盘子里拿出一个水晶包子,慢条斯理地撕面皮。

“我什么时候去馥罗兰?”

他拿起小银勺,舀包子皮里的馅。“明天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真诚谢他。他不做声,专注地从馅中挑莲子,放入口中咀嚼。

“不苦吗?”我问。

他笑起来,语中打了个机锋:“原本清如水,亦可彻底红。”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浓情时,莲子的清苦也能化成蜜意。

聂甹悠又挑出一颗莲子,小而浓绿,缀在勺端,他看着我说:“莲子是花的一部分。”

我低低嗯了一声。他还记得我吃花的事。

他说:“你有什么想要的,可以提出来。”

我摇头,说不用了。

他有了一点不耐烦:“因为你表现还不错,我愿意满足你。”

原来是嫖资。我知道说什么可以讨他欢心,比如“给我吃一口莲子”。但我说出口的却是:“我想要一个手机。”

“砰”的一声脆响,小银勺摔进瓷盘,他面无表情地端详我,然后慢慢露出一个讥诮的笑容:“可以。”我知道他在笑我当了婊子还不识抬举。

聂甹悠看起来像古典君子,翩翩绅士,其实吃水晶包子时只吃馅里的莲子,也是养了一身富贵病的少爷,脾气大得很。

当天下午,有人送来一部手机,已装好电话卡,各类软件都有下载。时隔一年多,我终于再次拥有了自己的通讯工具。

拿着手机,我在主屏幕上左右开弓,踟蹰良久,竟发现没有一个亲人我能联系,没有哪个朋友的号码我还记得。

除了凌歌。

他的号码我几乎倒背如流。而且这个电话我有非打不可的理由,我必须问问他是否已经破译密码。

拨完加上区号后的十几位数字,我在等待接听的空隙里生出“近乡情怯”的紧张,但那边很快传来提示音:您拨打的用户已开通语音信箱。

我给凌歌发短信,改了删,删了改,最后只发过去一句话:我是陈净。

手机安静的躺在桌上,我托着腮望它,但等待很久都没有收到回复。我不甘心,反复查看信箱,可什么都没有。

第二日下午登机前,我再次检查手机,依旧没有收到凌歌的回信。我把手机收起,走进登机通道。猎鹰x7,将载我飞往西南,目的地在北纬 1.28626°,东经 104.019454°,馥罗兰岛。

很多年以后,我再回想起馥罗兰岛,或许仍会有全身钝痛的错觉。我最初到达那里时,忽有所感地联想起《简爱》中的罗切斯特,他年轻时最痛苦的经历就发生在与馥罗兰极其相似的岛上。

那是西印度群岛,飓风到来前夜晚火燎般炎热。空气像含硫的蒸气,大海像地震一般沉闷地隆隆响着。黑云在大海上空集结,月亮沉落在宽阔的红色波浪上,如一个滚烫的炮弹,向颤抖着正酝酿风暴的海洋,投去血色的目光。

罗切斯特失魂落魄地站在大海前,耳朵却充斥着疯子尖叫着的咒骂声,他那发疯的妻子,被关在堡垒内,无时无刻不在羞辱他谩骂他。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岛上碰到的第一个熟人会是Robert。当时我已经穿过岛外海军、陆军驻扎的军营,经受一层层盘查,进入到小岛的核心,外面是压抑森严的警备区,这里却相当凉爽,欧式城堡前植满鲜艳的热带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