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今日入媚 戴月回 3264 字 4个月前

“或许是在梦里,或许是在上辈子,或许是平行宇宙,你和我牵着手奔跑,天上有风,草间有花,我们从小就认识。莱涅,你看出来了吗?”

我的画轮廓模糊,光影交错,明显是承自印象派的雷阿诺、莫奈、西斯莱,但笔法更多是用乔治-修拉的“点彩法”。

整体有大块对比强烈的明暗部分,每一部分则由上千个互补色小笔触色点组成,紧密并置在画布上,由于色彩混合的闪烁和震荡,在眼睛的视网膜上便产生色彩原色的融合。我设色时用了大量蓝,因此画面升腾水与空气的氤氲感。

“我看见了,好大的雾气后,是春天和你,只属于我的你。”路德维格眼神晶亮:“净,你是天才。”

我笑着摇头,这幅小作品我是很满意,但自己究竟几斤几两我再清楚不过,技巧不过是拾人牙慧,而意境也是他带给我的冲动。前生来世都是噱头,真正的灵感是他,金发碧眼,红唇齿白,他整个人就是幅色彩缤纷的好画。

“我真傻,我怎么会觉得他像你。”路德维格凝视我的脸。

“什么?”

“我新交的男友,他是日本歌舞伎,长得和你有一点像,只有一点,现在看来一点点都没有了。净,你独一无二。”

这是搞什么?替身?我在心中笑出声,为什么他们爱搞这些?得不到那个人,就找一个相似的来替代,这不是对爱的亵渎吗?

我一直对凌歌外公的话深以为然:失去了就是失去了,既然不是曾经那个,就不能将就。

所以当年放弃凌歌后,我爱上的,是与他截然不同的赵钺。

我有所失,锁在心里,不输不赢。

“莱涅,这幅画送给你。以后我们是朋友。”

路德维格的绿眼睛望着我,松烟碧水,竟有一种凝睇的美感:“可以接吻的朋友吗?”

我微笑,慢慢摇头。

好一会儿,他说:“我尊重你。”

离开前他和我站在船舷上,迎风而立,相隔甚远,像失去了罗丝的两个小杰克。我能体会到他的失落,于是洒脱欢笑:“莱涅,你要是来新国,我请你吃大餐,保准是你以前没吃过的。”

他忧郁地抬头,发丝洒落在额上,有风吹拂:“我上哪里再找一个你呢?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睛,这样的才情?为何上帝赐予你美好,却又施加这么多苦难?或许是像老话讲的那样‘越是心爱的,越要抛向荒野‘。”

(古罗马皇帝名言:“越是喜爱的,越要抛弃向荒野”)

我听他吟诗一样的呓语,觉得尴尬,或许意大利男人都这样热烈浪漫,要是早几年的时候我必会热泪盈眶,但今日,我想撇一撇嘴。论心态,路德维格像法国文学,轻盈的很;我像俄国文学,又长又老。

我的心已经老了。

第55章 50 小学生修罗场

“可以接最后一吻吗?”他湿着一双多情碧眼问我。

为什么不行呢,反正只是玩乐,又不是真情。

我们唇齿相触,一行行法文、俄文从纸页上漂浮,散发金光,弯曲的笔画变成直线,不分你我地交织成翅膀,扑棱棱飞向天空,海鸥在空中盘旋,轮船入港了,岸边的闹市声似乎有温度,意大利特有,一种介于春夏之间的轻暖。

我认为可以了,够了,是时候分开,然后拍拍彼此的肩,体面地说上一句:“祝你幸福,再会。”但是路德维格不放手,两手紧托我的腮,吻的那叫个浓情蜜意,天昏地暗。

我想到了左拉写的湿吻,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接吻,曹雪芹写的香个嘴儿,世间的情人们,不论国籍,不论年龄,接上吻都是荷尔蒙造孽、肾上腺素爆裂,让唾液交织,令香舌缠磨,甭管男女老少都身子软了,眼儿媚了,离了对方就不能睡了。

我跟路德维格,也算这么回事儿吧,他实在是接吻高手,搞得我跟他是热恋情人似的,一点儿也不像即将分离的朋友,我不得不伸手推他,这已经足够狗血,没想到更狗血的在后头。

“陈净!”

一艘快艇破开海面,“咚”的撞上大游艇,白隽怒气冲冲地跨进底层舢板上,两步三步跳到我们面前,上来就揍路德维格一个大拳头。

力道之重,让路德维格险些摔进海里,吓得我差点跟言情小女人一样尖叫。可他狠狠攥住了栏杆,站稳身体,鼻血流到嫣红的唇瓣上,目光尖锐地盯住白隽,像极了吸血鬼,美且妖异:“你是白隽,我知道你,几年前的重剑冠军。呵,开始搞偷袭了?”

确实挺掉价。白隽眼一瞪,鼻子里一哼:“老子现在耍花剑!”

“好,正好我练古典花剑。”路德维格舔一下上唇,对白隽说话,眼神却紧紧锁着我:“我跟你决斗,像圆桌骑士那样,为心中所爱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