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时间,别人走到路口,都快回到家了,他们还在和野兽搏斗。
或许最后他们也走出来了,一拉开衣袖,全是伤口。
陆星与身上那份简单、干净的气质是司云喜欢他的原因。
他的教养和单纯是根植在骨子里的,无论经历了多少挫折,陆星与有家人朋友老师的爱护,连工作环境也相对简单,他的眼神始终如一地干净。
那向来是吸引司云的原因之一。
虽然这人喝酒真的喝得太多了,喝酒、熬夜,有时候司云半夜醒来都看到陆星与那边亮着微光,对月独饮。
哪天陆星与猝死,司云都不怀疑他是喝酒喝没的。
铁打的身体也扛不住这样造啊。
“少喝点儿吧。”司云也难得劝人少喝,过来之后好像都劝了陆星与好几回了。
“司云,”陆星与把酒杯从司云手上再拿过来,身子一歪,人也搂上司云肩膀再挨过去,他身上带着酒香,但酒也不太香,“今儿高兴。”
“高兴什么啊?”司云也有点儿晕,升腾起来的还有无奈,扶着陆星与没让两个人一起倒到草地上去。
“你送我书签了。是星星!星星哎!”陆星与说,“我们还一块儿喝酒,露营,听音乐!”
陆星与喝醉之后有点儿收不住声音,说到书签的时候,台上唱歌的小姐姐都听见了,笑了一下看向他们。
后来声音都扑在司云耳朵旁,痒得叫人心醉。
“你最想和谁呆在一块儿?”司云醉了点儿,没完全醉。
节目组问他们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司云一直就不知道陆星与的答案。
“你啊。”陆星与从那时到现在都是同一个答案,“和你在一起多好!”
司云搂着人,声音很低地笑起来,笑得苏苏的。
“哎,你看!”陆星与醉眼朦胧,扯着嗓子喊,“鹅!”
司云对鹅没有兴趣,扭都没有扭头看。
“大鹅!”陆星与却挣脱出司云的怀抱,有些踉跄地站直身,到处寻找鹅的身影,“嘎!嘎嘎!”
鹅是那样叫的吗?
好像也可以。
牧场里的动物都没关着,满天满地满草原地跑。
它们在牧场的生存也是个挑战。
有时候羊驼踢了狗,驴和马打架,有时候狗咬死了鸡,有时候牛走得太远迷了路,冻死在外面。
但是活下来的动物们还是很生机勃勃。
那头羊驼就特亲人,还好色,要是哪天哪个游客穿得松松垮垮,衣服铁定就被那羊驼扒下来了。
狗也粘人得要命。
听歌喝酒的人醉倒在草地上,它就伸出舌头舔,舔人脸,舔人鼻子,舔人嘴巴,还舔人睡得衣冠不整时候露出来的屁股。
大鹅最高傲,不爱近人。
别人听歌也好,喝酒吃饭也好,它就爱在热闹区的边缘,伸着个长脖子,一步两步地、慢慢悠悠地,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