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0 (14)

戏剧女神 明月珰 13507 字 3个月前

拉开衣橱的门,雾茫茫果然就缩在角落上,光线射入的时候,她反射性地用手挡了挡眼睛。

“雾茫茫。”路随一把将衣橱的门拉得更开。

强势的人通常有个弱点,那就是见不得遇事就躲起来的孬种,路随平时什么事情都可以依着雾茫茫,但今天这件事不行。

所以他毫不留情地将雾茫茫从她觉得安全的黑暗的角落里拉了出来。

雾茫茫赤着脚、蓬头垢面地站在路随的面前,被他拉到落地镜子前,“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茫茫,你现在是二十七岁,不是十七岁了。”

雾茫茫现在最厌恶的就是自己的样子,她流着泪垫着脚捂住路随的嘴巴,哭着道:“别说话,别说话。”

路随看着雾茫茫,真的是怒其不争,他将她搂在怀里,摸着她的头发道:“茫茫,别害怕,什么事情我都会陪着你,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依着你。你现在生病了,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

雾茫茫闻言再次出现了心悸、出汗、难以呼吸的情况,她艰难地喘着气,猛力地甩着头,“我没有病,我没有病,我不要去精神病院,我不要去精神病院……”

其实雾茫茫现在根本就分不清过去和现在,她的大脑已经无法再正常处理的她的情绪。

吴用赶到路宅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和雾茫茫沟通,只能先给她打了一针,又开了一个星期剂量的药给路随。

路随对着吴用道:“她刚才又吐了一次。”

吴用点了点头,“我给她先开一个星期剂量的药,等她的情绪稳定下来,再做治疗。”

路随点了点头。

吴用还是有些不放心雾茫茫,下楼时低声对路随道:“茫茫现在很脆弱,你对她多点儿耐性,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你的安慰。”

路随静静地看了吴用一会儿,没有说话。

有人说过: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雾茫茫一睁开眼睛就转头看了看窗外,天气很好,可以预见等一会儿一定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

冬日的阳光总是让人心情格外愉快。

难得路随这个点儿了居然还在睡觉,雾茫茫轻轻摇了摇他的手臂,“起床啦,脂肪肝大叔。”

路随的睫毛动了动,很快就睁开了眼睛。

“快起来,我们该去跑步了。”雾茫茫说完就翻身下了床,按动遥控器,将半开的窗帘彻底打开。

路随用双臂撑起身体,看着雾茫茫思索了片刻,“今天不去跑步了,吃过早饭我们一起去医院。”

雾茫茫回过头有些茫然地道:“为什么要去医院?谁生病了吗?”

路随静了片刻,然后无奈地轻叹了一声,“程越在医院。”

“程越是谁啊?”雾茫茫笑着问。

没有人会毫无缘由地失忆,雾茫茫的表现只会令路随更担心,他闭了闭眼睛,重新睁开之后道:“茫茫,不要逃避事实,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端看你愿不愿意去面对。”

雾茫茫终于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转过身不去看路随,“我没有逃避事实,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

路随从床侧的抽屉里将吴用开的药拿出来递给雾茫茫,“吴用给你开的药。”

雾茫茫往后退开一大步,摇着头道:“我不吃药,我很好,我自己能调节过来,我以前可以,现在也可以的。”

“我相信你。”路随走到雾茫茫的面前,将那板药塞到雾茫茫的手里,“但是你现在需要帮助。”

雾茫茫的眼泪再次流了出来,她的手轻轻颤着,她想她的过去终将成为她一生的噩梦。

路随自然是喜欢她的,可是谁也没有办法接受一个有精神病的女朋友。

就像当初她的爸爸妈妈,因为不能接受她的病,所以将她远远地送到精神病院,恨不能将她的存在抹去。

雾茫茫将药从锡箔纸里掰出来,她不停地擦眼泪,不想哭的,不想显得软弱无能,她将药片放入嘴里,从路随手里接过水杯,她是那么想握着路随的手,求他不要把她送走。

可是二十七岁的雾茫茫已经知道,当一个人要离开的时候,即使你在他的面前下跪、跳楼,他也会毫不留情地转身的。

“我会好好吃药的。”雾茫茫低着头道。

路随轻轻揉了揉雾茫茫的头发,在她额头亲了亲,“我去洗漱。”

“嗯。”雾茫茫低头应了一声,路随走到卫生间门口,转身关门时,却见雾茫茫将那一板剩下的六颗药全部掰了出来,正一把往嘴里送。

路随疾步冲了过去,一把捏住雾茫茫的脸颊,“吐出来!”

“对不起,我只是想快点儿好起来。”雾茫茫被路随的眼神给吓得哭了出来。

她是病了,但不是傻了,雾茫茫能清楚地察觉到路随态度里的不耐。

她比谁都想快点儿把自己从这团乱麻里解救出来。

===

解铃还须系铃人

雾茫茫吃过早饭,就被路随送到了医院。

“要我陪你进去吗?”路随问。

“不用。”雾茫茫安静地道,她现在的情绪已经比昨天好了太多,至少可以正常思考和交流了。

雾茫茫站在病房门口,这一次她才看清楚了暌违九年之后的程越。

他的肤色很白,就像书上写的魏晋名士的那种风流傅粉之白。

而他的姿态如同多年前一模一样,是苍松那样的挺直,即使坐着,也让人觉得挺秀峻拔。

而阅历也赋予了他一个男人最大的魅力。

雾茫茫心想,这样的程越在国外,一定也是深得女孩子喜欢的。

“你来了。”程越对雾茫茫笑了笑。

雾茫茫点了点头,程越的母亲此刻已经站了起来,“茫茫,快过来坐。”

雾茫茫是见过程越的母亲的,那些年她在程家吃过很多次饭,程妈妈做的饭菜特别香,是那种雾茫茫喜欢的妈妈的味道。

“伯母,好久不见。”雾茫茫淡淡地笑了笑。

“坐啊,你们聊,我去打开水给你泡杯茶。”程母一边说一边往外走,还不忘将病房门掩起来。

“你还好吗?”程越问雾茫茫。

“抱歉,昨天吓到了你吧?”雾茫茫道。

程越没有被吓到,但的确被惊到了,他幻想过无数次和雾茫茫再次相见的情形。

她或许客气地问好,或许冷漠以对,或许视若不见,甚至可能跑上来对着他拳打脚踢,但程越从没想过雾茫茫见到他时反应会那样激烈。

程越想起来就觉得既心痛,又开心。

心痛茫茫被他伤得那么重,又开心她心里还记着他,甚至还喜欢着他。

程越和雾茫茫相处了六年,他当然清楚雾茫茫对他的爱有多真诚而热烈,所以他才会有那么大的勇气离开她,因为他知道,将来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程越伸出没有骨折的右手轻轻覆在雾茫茫的手背上,轻声道:“茫茫,我回来了,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离开了。”

雾茫茫看着程越的右手,没说话。

他的手上还有当年受伤时留下的伤痕,虽然已经很淡了,可是依然看得见。

“我在美国走出去机场的时候就后悔了,茫茫。”程越道。

他后悔得发疯,他害怕自己将雾茫茫伤得太重,可是他当时甚至没有钱买一张返程机票。

亦或者,他也知道,即使他回去了,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和雾茫茫的未来依然又迈不过去的坎儿。

“我给你打了电话,你没接。我给你写了很多封邮件,你也没有回,我给你qq留言,你也没有回,我知道你是真的生我的气了。对不起,茫茫。”程越道。

雾茫茫回望着程越,那些电话、那些电邮、那些留言,她都没有收到,因为她当时已经崩溃了,再后来,她就将那段回忆当做电影尘封在了光碟里。

“你还能原谅我吗,茫茫?”程越轻轻地摩挲着雾茫茫的手背,她的手指上没有戒指,也没有戒指印,“茫茫,我曾经对你许下的诺言,你能允许我继续完成吗?”

雾茫茫看着程越,这是她曾经最爱最爱的人,一直藏在心底的人,他依然完美无缺。

而只要他说,她就再次相信了他的话。

因为他是程越啊!她倾心爱过的人,绝不会差。

程越没有等待雾茫茫的回答,在九年之后,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男性了,在雾茫茫回答之前,他必须给予足够的筹码。

“这些年,我从来没有过其他任何女人。在我的心里,一直都只有你,一直都只有你和我的将来。”程越道。

他的右手用尽全力地去握住雾茫茫的手,可是力道依然十分轻微。

雾茫茫的眼泪几乎灼伤了她自己的手背,“我配不上你。”雾茫茫轻轻地将手从程越的手心里抽出。

程越又笑了笑,这一次他的笑比哭还难看,“我知道就这样回来,你肯定不会原谅我的。但是我会让你看到我的决心的,茫茫。”

“你从来不会配不上我,一直都是我在感谢老天,让我遇到了你,又慷慨地让我得到了你的爱。”程越道。

雾茫茫仓皇地站起身,“抱歉,我不是来听这个的,我是来感谢你昨天救了我的。我现在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们很好。”

程越没有说话,只是目送着雾茫茫转身离开。

雾茫茫刚拉开门就看到了来不及回避的程母。

程母的脸上有尴尬也有担忧,她跟在雾茫茫身后道:“茫茫,我们能不能谈一谈?”

五分钟后,雾茫茫和程母就坐在了医院的花园里。

“这么多年不见,你变得越来越漂亮了。”程慧云道。

细心的你大概已经看出来了,程越随母姓,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抛弃了他的妈妈,程越是他母亲一手带大的,为了他,程慧云从没有考虑过再婚的事情。

“谢谢

。”雾茫茫实在不知如何回应程慧云。

“我看到你的男朋友了,很优秀的人。”程慧云又道。

雾茫茫没再说话。

程慧云接着道:“程越这孩子,一向将心思藏得很深,他说不出口的话,我这个做妈妈的很想替他说一说。”程母开门见山地道。

雾茫茫点了点头。

“程越当初离开你,是我求他的,是我这个做妈妈的用刀比着脖子逼他离开的。”程慧云道。

“我是做妈妈的人,我心痛他为了你倍受你父母的侮辱,为了你在你们家门口站了一天一夜,淋了一场大雨还得了肺炎。我那么求他,他都不肯走。他说他对你承诺过,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最精致的瓷器,碰一下就碎了,他怕他失去你就再也补不回来。”

雾茫茫的眼泪立即就流了出来。

这句话,在他们热恋如火的时候,程越就对雾茫茫说过,当时她还笑着说,让他不用害怕,只要有他在,她就不会碎掉。

她说她没有那么娇气,又玩笑说,如果他害怕,将来她上大学就专修瓷器修复。

往事历历在目,那样甜蜜的话,如今听来却触“耳”惊心。

“我不能看着我骄傲的儿子这样活着,我也不能看着他放弃自己的理想。只要你在他身边,他就永远飞不起来。”程慧云道。

她有些激动,伸手抹眼泪,雾茫茫无言地讲手帕递了过去。

“谢谢。”程慧云擦了擦眼泪,“可是茫茫,我后悔了,我现在无比后悔。”

雾茫茫不懂程慧云的后悔,但是她已经长大了,成熟得足够理解当初程慧云的选择。

“伯母,你别难过,我能理解你当初的想法。”雾茫茫轻轻握了握程慧云的手。

“你不了解。”程慧云摇摇头,“程越从离开你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快乐过。你可能不知道,他大学毕业之前曾经汇过来一次。他当时在美国拿到了一个很好的企业的offer,他想回来向你求婚。”

“我是真心替你们高兴。但是那天,程越兴冲冲的去找你,回家时却很难过。他说你有了新的男朋友,你们关系很好,又说他配不上你,难怪你不曾回应过他任何的消息。”

雾茫茫静静地听着,上大学的时候她的确交往过几任男朋友的,只是她没想到程越居然回来过。

“后来呢?”雾茫茫问。

后来程越就放弃了么?

程慧云道:“后来?后来第二天程越就出了车祸。”

雾茫茫猛地睁大了眼睛。

“他昏迷了两个多月,醒来后做了三年复健,才能像现在这样正常说话、正常走路、正常生活。在那么难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我知道,他都是为了你。他的钱包里一直放着你的照片,每次他痛苦得想要放弃的时候,就会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摩挲。”

“我当时恨极了你,可是又感激你,没有你,程越肯定再也站不起来。”程慧云的眼泪一流再流。

“他不肯让我去找你,他说你看到他当时那个模样,一定会同情他,回到他的身边,但是他不愿意。后来程越终于恢复了,他回美国完成了学业,现在也有了他自己的事业。所以他回来了。”程慧云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茫茫,你能不能再给程越一个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第96章 chater96

“伯母,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雾茫茫垂眸道。

“是我强求了,明知道现在一切都变了,可请你原谅我这个做妈妈的,总想为自己的孩子做点儿什么。”程慧云拍了拍雾茫茫的手背,“祝你幸福,结婚的时候给我们发张请帖,我想程越最想看到的就是你幸福。

和路随结婚么?今时今日,雾茫茫实在不敢去想。

海边的风很大,雾茫茫的头发被吹得飘了起来,风刮在脸上,带着刺骨的疼。

雾茫茫将双手藏在大衣口袋里,就那么静静地望着湛蓝的大海,

如果说,程妈妈的话对雾茫茫没有任何影响,那肯定是撒谎。

当年的程越就是那个为雾茫茫在雪中送炭的人,是她最期盼、最渴望、寄托了所有精神的人。

那段感情并不是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褪色了,而是被雾茫茫强行冷冻了起来,成了她心底最刺人的冰川。

而如今雪化了、冰融了,冲击来得既快而猛,雾茫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反应不过来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雾茫茫在想,如果程越早回来一年,甚至半年,她和他的结局都会不一样,而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迷茫。

因为在那么多年里,雾茫茫心底的方向一直都是指着程越的。

他就是那块饥寒交迫的孩子在最寒冷的那个冬夜被赐予的烤红薯,仅仅只是闻了闻味道,就已经叫她感激淋涕,神魂都为之倾倒。

可是后来有人把这块味道像天堂一样的烤红薯从雾茫茫手里拿走了,冥冥中一直有

一个声音在对雾茫茫说,只要你变得乖乖的,变得优秀,它就将烤红薯还给她。

这就成了雾茫茫心底最大的矛盾。

她一方面欺骗自己说当初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演戏,可是她心底最深处却又在对自己说,只要你变得优秀起来,他就会回来。

所有的不正常,说白了都是矛盾激化的后果。如果雾茫茫真的成功说服了自己,她和程越的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只是演戏,她后来就不会一直痛苦,一直需要进行心理质询。

程越就是雾茫茫心底最深的执念。

一如当初王媛为了路随的一个解释,纠缠了好几年,只为听他亲口说出分手的原因。

雾茫茫虽然认定了程越抛弃她的事实,但何尝又不是因为想听到他一句解释,才重新站起来的。

人的执念总是最可怕的。

现如今王媛和蒋宝良已经结婚,夫妻也无比恩爱,但若是这时候路随回过头去告诉她,原来一直是他想错了,他爱的人一直是她,想要重新复合。

那么王媛会如何选择?

当然老天爷没跟王媛开这个玩笑,因为他找到了更好玩的目标。

在雾茫茫心中的烤红薯被突如其来的鱼子酱替代时,它又将那块她渴望了十多年,激励着她重新站起来,继续走下去的烤红薯放到了她的手心里。

如果现实允许她,既吃烤红薯又吃鱼子酱,当然是皆大欢喜。就像雾茫茫以前买衣服的时候一样,她有选择困难症,所幸荷包丰厚,可以轻松挥手道:全都包起来。

可惜,现在不是买衣服。

然而人类的天性会让他们在面对感情的选择时偏向弱势的一方。

雾茫茫想着程越,想着昨天他毫不犹豫冲出来把她推开的那个瞬间,到底是她辜负了他。

如果当初她能成熟一点儿,理智一点儿,她和程越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而程越也不会为了她受那么多伤害。

可是当初她只顾着自己的痛苦,而忘记了程越也爱她,他心里难受的程度未必就比她少,只因他更强大更成熟,所以才能理智的离开。

那样的爱情,雾茫茫觉得一生难求,这辈子她恐怕再也找不到如程越那般爱她的人。

而路随呢?

一想起这个名字,雾茫茫的心就开始轻颤。

他们的感情并不深厚,分分和和,加起来也不过一年的时间。

而且路随是那样的强大而优秀,她若是离开了,他一定能找到比她优秀更多的女人,是不是?

或者这才是皆大欢喜,路氏再不必纠结将会有一个不合格的女主人,路随也不用再被她这个蛇精病拖累……

只是仅仅这样一想,雾茫茫就觉得难受。

她吸了口气,低头看了看时间,转过身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滨海公路上倚车而立的路随。

雾茫茫停下脚步,远远地看着路随。

没有看到他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敢想,什么都能做,但是当雾茫茫看到路随时,心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的感情是理应不辜负的,也不能因为他表现得更强大,就认定他不会受感情的伤害。

她自己经历过那种痛苦,又怎么忍心让路随经历一次。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雾茫茫走到路随跟前道。

“只要有心,没什么是找不到的。”路随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雾茫茫的肩头,又伸手去牵她的手,“还不错,站了两个小时,冻成冰棍之前还知道往回走。”

雾茫茫诧异地回看了路随一眼,他也陪着自己站了两小时吗?

雾茫茫内心涌起涩涩的暖流,只是现在路随对雾茫茫的每好一分,就会让她更愧疚一分。

雾茫茫还记得自己曾经对路随许诺的话,如果她想要红杏出墙,有了二心,一定会亲口告诉他的。

而她的现在的心有了动摇,不再那么纯粹,雾茫茫自己也极端憎恨眼前的局面,可是要让她现在立即就彻底将程越这个人从她的内心深处剔除,雾茫茫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在医院见到程越,他怎么说?”路随问。

雾茫茫心虚地垂下眼皮,回避了路随的目光,“他没说什么。”

“哦。”路随尾音挑了挑,侧头看了看不敢看自己眼睛的雾茫茫。

车里流淌的是可以吓死人的安静,路随何其聪明,雾茫茫知道他肯定是看出什么来了,只是没说而已。

亏她还“演戏”演了那么多年,这会儿居然一点儿演技也飚不出来。

“我……”雾茫茫想说,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不会对不起你的,我又不是傻子。

弃我去者不可追,她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而已,毕竟当初是真的真的太想咬一口那只闻起来香香的烤红薯了。

“圣诞晚宴的礼服路琳已经帮你做好了,我带你去试一试?”路随道。

上一次的圣诞晚宴,给雾茫茫的印象就非常不好,后面他们相处的情形更是江河

日下。

今年雾茫茫和路随还没有讨论过这个话题,雾茫茫是默认不参加的,说好了不结婚的,若是陪路随去开舞,又要招来许多这方面的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