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努力表现,他想变得更好,他想重新生活。
白鹿收拾完厨房出来,正好看见秦冕靠在沙发上小憩。面容困倦,眼垂饱满,不过几个月时间,已经明显瘦了两圈。
不明生活艰辛的小鹿趴在男人脚边,摇一摇尾巴,将锃亮的狗毛蹭满主人裤腿。
白鹿轻轻挨人坐下,一咬牙,想大着胆子替他按捏两把。可刚刚伸手,就被对方抬手挡住。
“秦先生……”
男人睁开的眼睛深邃如窗外夜色,毫无笑意,也无客气,“别碰我。”
“嗯?”白鹿第一反应是自己手上的洗洁精气味太浓,“那……我,我再去洗个手来。”
“不必了。”秦冕揉了揉额头坐直身体,“你今天出门了,去哪里了?”
“我……”白鹿不明白对方突然发问的原因,但他并不愿这时提起秦蔚的名字。本来光明正大的事情,被高扬撮合一个下午反而莫名心虚。在这种关头,他不想留下坏印象,一丁点都不想。
“去买菜了?”秦冕见他半天挤不出一字,‘好心’地替他开口。
“买菜是顺路的。高扬电话里跟我说,他有些发高烧,我就去看他……”
“大热天发烧?”男人冷笑一声,像在嫌弃这种低劣的理由,“该不会一天都和秦蔚腻在一起吧?”说着话时,他已经盯见白鹿袖口露出的两颗珠子。
白鹿一愣,抿了抿嘴,“为,为什么这么问?”
“你住酒店的时候他来这边找过你,我跟他说你这两天回来,难道他还没有来过?”秦蔚之前并没来过,这是秦冕埋的陷阱。
白鹿一脸困惑,由于心慌,左耳越来越红,“没,好像没有吧。”
“没来过啊……”男人目光森冷,似有东西一瞬即逝。他突然抓起他一只胳膊,粗暴地撸开袖子,“那这又是什么,你还信佛?”白鹿腕上是条品相极好的小叶紫檀木,众星捧月似的包着一颗无暇舍利子。
“……”这是秦蔚下午给他的东西,戴在手上很轻,白鹿完全忘了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