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啊?”莫凡倚在酒吧的门口笑了笑,两把开山刀一直背负身后。
以一当百,这种事情在没有火器的年代还是有可能发生的,可惜,莫凡生长的这个环境,枪,已经不是稀奇的东西,林家的这些马仔虽不至于人手一把,但总共加起来,三四十把还是有的。
这种数量只是用来对付一个人,而且还是在面对面的情况下,就算杀手界的第一人来了也得被活生生打成蜂窝。
可是莫凡没有选择,他只能选择正面硬刚,因为莫家人的字典里没有不战而降这四个字!
“既然想带我回去,那就看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莫凡暴吼一声,在压低身子往前冲的同时两只手臂自然的垂下,露出身后两把嗜血的开山刀!
林家的人马本就站在街上,和迷幻酒吧的距离不到十米。
这十米的距离,莫凡瞬息及至,这一次的出手他再也没有任何的保留,他不需要担心混战中砍到友方,他只需要抬手,然后砍下,周而复始的重复这一动作。
眼前所见,皆为敌!
噗!
开山刀划破咽喉,一股热血喷洒而出。
这股鲜血本应喷在莫凡的身上,但当鲜血落地时,原本还在眼前挥刀的莫凡早已深入进了人群,每一刀便有一人倒下,林家的人马投鼠忌器,不敢在这个时候开枪,莫凡在人群之中厮杀,开枪只会射杀自己的同伴。
这也正是莫凡聪明的地方。
虽有老话讲,“擒贼先擒王”,但莫凡一开始就远离了爆哥的位置。
不是他没有战胜爆哥的信心,只不过因为莫凡觉得既然能指挥这么多的人,那爆哥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现在这种情况,莫说爆哥能挡下莫凡的两三招,就算只是一招,莫凡迎来的就将是周围说不清的砍刀以及子弹。
所以莫凡冲进了人群,人越多对方越是不好放开手脚!这本就时必死的局面,杀一个够本,杀一对就赚!
可以说莫凡死,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以一当百到最后还能活着离开,这本就是个笑话!一旦林家的人马死伤到了一定的数量,当周围变得开阔的时候,也就是莫凡的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