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云胃里翻江倒海,眼前金星直冒,这一撞也不知道撞裂了多少跟肋骨,反正胸口疼得吸气都会呲牙咧嘴。
从地上爬起来,龙云没看到祭台上小男孩的身影。
“真倒霉!”他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自己,只是他从事佣兵工作之后唯一一次如此失败的偷袭,偷袭的对象是个小孩子,居然还失手了,被人抓了现行。
绕到祭台的另一边,龙云依旧没有看到小男孩的身影,心里不禁惴惴不安,该不是自己几枪把他打死了吧?
地上的几滴血迹引起了龙云的注意,他蹲下神去,当看清楚之后却吓了一跳。
血,是黑色的。
他用手沾起一点点,在指头间摩擦了一下,粘得就像万能胶。
“你是来杀我的吗?!”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龙云吓了一跳,从地上跳起来,转身朝自己身后望去。
一看之下,差点惊得下巴都掉到地上去。
站在他跟前的已经不是刚才那个略带童稚的小男孩了,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准确说,是一头狼。
不!准确说,是一只巨狼。即便是四肢着地,巨大的身躯仍有足足十多米高,一个爪子大得就像一台小轿车,龙云感觉在这家伙的面前,自己就像格列佛眼中的小人国居民。
“我——操!”龙云暗自在心底叫了一声苦,心道:“我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好运气碰上好对付的对手。”
“我不是来杀你的,准确来讲,我是来救你出去的。”龙云说:“那只是一直麻醉针而已,不是什么毒针。”
他实在不想这面前这支会说话的巨狼拼个你死我活,至少大家无仇无怨,自己真的是来救他的,这一点也不是扯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