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多小时,宋月笙风尘仆仆地开门进来。刚才几人走出别墅,到了车子要启动的临门那一脚时,宋月笙才想起来晚上喝了酒,没办法,只好拜托赵传译载一程。
赵传译倒讲义气,认为事情闹成这样自己也要负很大责任,所以也没什么怨言。到医院打完针以后,因为宋月笙没有开车,思思最后还是赵传译送回去的,宋月笙乐得清闲,自己拦了辆的士。
由于赵传译突发奇想的一句“想来看狗”,晚上白白生出了许多事来。
宋月笙疲惫地换上拖鞋,将两个装着葡萄酒,印有口红印的杯子扔进垃圾桶。
简单地收拾了一番家里后,他看向缩成一团,状似睡得十分安宁的狗崽子,决定今夜和它来场促膝长谈。
宋月笙挪开狗崽藏身的椅子,自己干脆直接坐在了瓷砖地上,他两指轻轻扣了扣地砖:“蜡笔。”
狗崽没有反应。
“胖团。”宋月笙换了个称呼,继续锲而不舍地叫。
狗崽仍然没有反应。
宋月笙:“傻狗。”
妈的!能不能直接开展批评教育或者赶狗措施,人身攻击算什么本事!
周鹭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她“嗷嗷”一爪子拍在宋月笙脚背上,对于他的这点小伎俩感到非常不齿。
宋月笙讶异地一挑眉:“原来你喜欢傻狗这个名字。”
“嗷呜!嗷呜!”你觉得我喜欢吗!
周鹭蹬着小短腿,从地上跳起来要扑他。
“你乖乖坐好。”鉴于小狗崽一小时前的狂暴行为,宋月笙用力摁住它的爪子。
小狗崽似乎不服,试图将嘴凑过去咬他的手指,然后……被宋月笙举掌毫不客气地重重打了一下它的屁股。
一下仿佛还嫌不够,宋月笙拿起拖鞋又狠狠打了几次。
宋月笙危险地眯起眼,他声调低下去:“还伸嘴。”
虽然柯基的屁股上有胎毛层作为掩护,但是那块的肉也最多,每挨一下打,她的屁股就条件反射地从地上弹起。
因为疼痛,周鹭抽抽鼻子,本能地“昂昂”叫了好几声。
“老邓没有告诉过你,不可以咬人吗?”宋月笙见它挨打后消停下来,松开桎梏住它爪子的手,他抬起它的下巴,“不管他有没有教过你,但是蜡笔,你要再敢下嘴咬人,别怪我把你送去煮狗肉火锅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