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声音后的宋月笙低下头,他看着脚边乖巧的一团,不禁有点小无奈。
雷声是一所高级的私人会所,像赵传译这样的富家子最喜欢请客去那儿花天酒地。宋月笙以往也常去,不过不同于赵传译来者不拒的性子,他几乎没有在里面真的猎艳过。
邓黎几个也都知道他是有洁癖的人,很少会在雷声给他牵线搭桥,但是……如果要带条狗去,那小宋爷恐怕是又要开创雷声一个新的先河了。毕竟没有谁希望自己和女孩亲热时,旁边还有一双闪亮的狗眼盯着。
“知道我要出门干嘛嘛?这你也想跟着。”宋月笙轻轻揪着它两只竖起来的粉耳朵,拖长音调说,“自己在家待着,我零点前就回。”
周鹭哪能听他的,她不依不饶地摇着尾巴在他皮鞋边端正坐好,无论如何都不松开巴在他腿上的爪爪。
“胖团,听话。”宋月笙将脚边毛茸茸的拎开。他从笼子上面拿起那根它最喜欢的骨头磨牙棒,然后在胖团的注视下丢向客厅通向二楼的楼梯口处,“去咬棒棒。”
以为我是哈巴狗吗?丢个东西就跟着跑!
周鹭坚定不移地挪挪小屁股,让自己整个肥嘟嘟的小身子更贴近宋月笙,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绝不撒爪的决心。
宋月笙是真叹气了。
没想到他一世英名,居然次次都败给一条狗,说出去脸往哪里搁啊!
他掏出手机给赵传译回电话,那边吵吵嚷嚷的,显然几位大爷已经展开了过度丰富的夜生活。
“啥时候到啊?”赵传译大概是喝了点酒,声音里都带着一身精力无处释放的亢奋。
宋月笙看一眼小腿旁的狗:“过一会儿就来,让带家属不?”
“呦,新奇。”赵传译哈哈笑道,“小宋爷多久出来玩没带过家属了,行行行,当然能带,让兄弟好好开开眼。”
“那你少喝点,否则我怕吓你一个跟头。”宋月笙直接一手抱起胖团,他用胳膊夹着电话,另一只手用钥匙扭开门。
“什么美人我没见过,能吓到我的除非是熟人,莫非小宋爷兔子改吃回头草了?”赵传译大胆猜测道。
宋月笙险些被这一句话里三个错别字的文盲给气死,他掂了掂手里十斤重的肥崽崽,轻轻一抬眼,张嘴道:“赵兄,有空多看书。吃回头草的是马,像赵兄你这样爱吃窝边草的才俗称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