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琮心情不快,离了宴席,在前头走得飞快,脑子里也转得极快,他花大把银子请客请歌姬,可不是养一批白眼狼如附骨之蛆般吃他的啃他的,回头却还要惦记他心头肉的。
就是养一群狗吧,整天大口肉吃着,也知道给他叼回根骨头来,何况是人?
可这些人倒好,竟然敢打顾卫卿的主意。
他就该直接把程末碾死,混帐王八蛋,敢当着自己的面调戏顾卫卿,眼瞎啊?摆设啊?还有那两个正副奉祠是怎么当的,怎么就把程末这狗玩意放进来的?
他现在也有点儿懊悔:可见这吃喝玩乐也是有讲究的,虽说人以群分吧,也不能不分良莠,都往自己跟前划拉。
自己从前是得多不着调啊,亏得他还以为自己这韬光养晦的功夫做得到家,才免了父皇对自己的疑心,敢情自己识人不清,早晚遇人不淑,这点儿道行压根入不了父皇的眼,这才对他格外放心啊。
他越想越气,对顾卫卿道:“你今儿得的赃银呢?”
一回头,得,没跟上来。
贺琮叹了口气,停下步子等她跟上来。
顾卫卿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块桌布,打成个包袱卷的模样,背在身上,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逃难呢。
贺琮气乐了,等她近前,不由的点着她额头道:“这是哪儿来的小叫花子?本王怎么就有眼无珠找了你这么个小跟班?你这是逃难呢?”
顾卫卿哼一声道:“王爷瞧不起阿堵物,就别跟草民分赃啊。”
不知道谁一劲惦记着“赃银”。
贺琮被她将了一军,噎得顿了下,随即道:“本王提供场地,又承担了酒菜、美人等全部费用,没道理收益全都白白便宜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