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中,胡适对学生的行动持反对态度,他坚持认为学生应该先“把自己铸造成器”,为此他不惜去揭掉那些热情洋溢的“通告”。于是有学生写信给他:“胡先生,我们深切地明白了你的人格!你的人格连一个无知的工友都不如!只有用粗野的手段对付你才合适!你妈的,难道华北卖给日本以后,你还能当北大的文学院长吗?你把我这热心的青年学生残杀几个,陷害几个,你心还很痛快吗?即使你阻止住了我们爱国心的沸腾,于你有什么好处?于你的良心也过意得去吗?现在警告你:向后你若再撕毁关于爱国的通告,准打断你的腿,叫你成个拐狗!勿谓言之不豫也!”之后有一天,胡适去上课,发现只有周祖谟一个学生。多年之后,恰恰是这个周祖谟取得了可观的学术成就,而那些义愤填膺的学生们却被自己点燃的火焰吞没了。
黎元洪被革命党人拥戴为都督后,起初不肯合作。但他一旦开始合作,就迅速进入状态。他在接见英文《大陆报》记者时说:民军的目标是推翻满族人的统治,并以美国为蓝本建立共和制度。他还说:满族统治者从来没有公正地对待过汉人,只是一昧地屠杀和镇压,因此才爆发了革命。革命成功后,中国将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使外国资本能自由地与中国资本、劳动力结合,以开放中国的资源。该记者惊呼:黎元洪是中国最伟大的改革者。
1903年,邹容写成《革命书》,他宣称革命是“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革命是“天演之公例”,“世界之公理”,是“顺乎天而应乎人”的伟大行动。他认为献身革命是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老年、中年、壮年、少年、幼年,无论男女,都要“相存、相养、相生活于革命”。
邹容撰成《革命军》一书,与众同志饮酒诵读,并说:“我将署名‘革命军中马前卒’,回上海付印。我为马前卒,诸君若有文章在此书之中,皆为马后卒而已。”邹容还写道:“海内之士,莘莘济济,鱼鱼雅雅,衣冠俎豆,充轫儒林,抗议发愤之徒绝迹,慷慨悲吒之声不闻,名为士人,实则死人不若。”
1898年4月,康有为在广东会馆发表演讲:“吾中国四万万人,无贵无贱,当今在覆屋之下,漏舟之中,薪火之上,如笼中之鸟,釜底之鱼,牢中之囚,为奴隶、为牛马、为犬羊,听人驱使,听人宰割,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他说:“今日人人有亡天下之责,人人有救天下之权!”
康有为反对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府,说革命无非是“血流成河,死人如麻”,四亿人将去掉一半。章太炎逐条驳斥康的论点,认为革命是最大的权威,“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未去,即以革命去之”,革命是“启迪民智、除旧布新、补泻兼备的救世良药。”章直斥被保皇派奉为圣明的光绪帝为“载湉小丑,未辨菽麦”,同时指责康有为已经堕落成为一个“利禄熏心、甘当奴隶、为一时之富贵甘冒万亿不韪而不辞的封建市侩”。
梁启超说,当光绪、宣统之间,全国有智识、有血性的人,可算没有一个不是革命党。但手段却有小小差异:一派注重种族革命,说是只要把满洲人撵跑了,不愁政治不清明;一派注重政治革命,说是把民治机关建设起来,不愁满洲人不跑。
梁启超与《民报》论战时期,宣扬说中国人“非有可以为共和国国民之资格”,因此,“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到清政府预备立宪时,他跟康有为说:“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
1902年,梁启超以“中国之新民”的笔名撰《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刊于《新民丛报》第18号,文中提到的“麦喀士”即马克思,梁为第一个在著作中提到马克思的中国人。
清政府立宪运动期间,大量捕杀革命党人。湖南商会会长禹之谟,在狱中就曾以血作书:“要知清政府下诏立宪,专制的凶暴却有进无已。”
“中华民国”刚成立时,各国称中国为“chese reublic”,伍廷芳认为不妥,认为此意为“中国的共和”,太过狭窄,不如“reublic of cha”,以示“共和属于全中国”。此议遂定。
孙中山早年在广州学医,仰慕康有为,曾托人转致敬意,意欲结交。康有为说:“孙某如欲订交,宜先具门生帖拜师乃可。”孙不忿而罢,又赴北京上书李鸿章,李不置可否,孙大怒而去,乃赴檀香山组织兴中会,这才开始反清革命。
张静江曾任驻法公使孙宝琦的随员,有一次在轮船上邂逅孙中山。当时孙刚从伦敦脱险,处事警觉,张静江直截了当地说:“我知道你是孙中山,我支持你的革命事业!以后你若需要钱,可以找我!”随后他留下了自己的银行帐号和三个字,约定若孙中山日后需要钱,可发电报,第一个字一万元,第二个字二万元,第三个字五万元。不久后,孙中山在日本筹划起义事宜,经费奇缺,想起张静江的话,便发电报一试运气,张静江果
然履行约定,将钱汇来,解了革命的燃眉之急。
前清江北提督徐绍祯跟随孙中山革命,孙为酬功,送给徐100万公债。徐用2万元办了一份《民立报》,又用1万元遣散了沈佩贞的“女子北伐队”,然后把剩下的97万交还给孙中山。孙说:“你可以留着这些钱搞政治!”徐答道:“有钱的人不能革命,我还要跟着你革命,所以不能有钱!”
“二次革命”后,孙中山重组中华革命党,规定入党都要按指印、立誓约,绝对服从孙中山。廖仲恺与孙长期交往,友谊甚深,履行了这一手续,其《誓约书》为:立誓约人廖仲恺,为救中国危亡,拯生民困苦,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务达民权、民生两主义,并创制五权宪法,使政治修明,民生乐利。措国基于巩固,维世界之和平。特诚谨矢誓死如左:一、实行宗旨;二、服从命令;三、尽忠职务;四、严守秘密;五、誓共生死。从此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中华民国广东惠阳县廖仲恺,民国三年五月二日立。
1904年,孙中山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一文中说:“中国正处在一场伟大的民族运动的前夕,清王朝的统治正在迅速地走向死亡……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在政治上造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