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重返狼群 李微漪 5811 字 3个月前

据说兔子的视力有个缺憾,他们的眼睛长在两侧,中间隔了一个宽阔的鼻梁,就像人用一只手掌覆盖在鼻梁上产生的视觉感受一样,前方正中是个盲区。所以兔子也必须偏头侧目才能看见正前方的东西。由此想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或许就是由于疾跑中的兔子看不见正前方出现的树桩而发生的“交通意外”。格林有一次抓住野兔,也是从正前方发动突袭,而那兔子还来不及侧头看就被格林一口拿下。不知道那次是不是巧合。

野兔的第一天敌是鹰,所以他们每次出洞首先会站起来警惕空袭。野兔的第二天敌是狼和狐狸,他们会竖起耳朵,并偏转脑袋分析地面的风吹草动。随后清理一条快速逃生的通道,野兔喜欢走他们清理出来的老路。我看准野兔的必经之路,悄悄丢下一把新鲜菜叶。我并不停留,拉着亦风回到了车上。接连三天都如此,只丢菜叶不抓兔子,带着望远镜,每天早中晚各去看一次,摸清野兔活动的时间规律。在这枯草季节,嫩绿菜叶对野兔的诱惑极大,虽然野兔狡黠机警,但几天的食诱,足以让他们放松警惕。把菜叶扔得一天比一天离兔子洞远,引诱兔子“出远门”可以为格林赢得更长的追击时间。有我帮忙,格林的成功率会大得多。

第四天终于要下手逮兔子了,亦风从没见过格林狩猎,很想把这过程记录下来,并一再保证摄像机没有快门声,不会惊扰猎物。

我们和格林一起往野兔出没地进发。我远远看见草丛中似乎有野兔动静,就赶紧停下,转而向左绕行到另一侧下风处,轻声嘱咐亦风原地留下不再跟随我和格林,亦风看看四周几乎纹丝不动的草叶,压低声音问:“你怎么知道这里是下风?”

我拉过亦风的食指吮了一下,再把吮湿的食指竖立在空气中,悄声说:“手指比较凉的一边就是风来的方向。”

亦风略微惊讶:“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饥饿教我的。”我嘘了一声,示意亦风闭嘴静候。我埋低身子轻手轻脚跟着格林潜行。

我的前方,格林扬起胡须,湿漉漉的鼻子一耸一耸地测着风向,悄无声息地绕过灌木的枝枝蔓蔓,寻找杂草之间的空隙穿越,丝毫不去晃动长草,他柔软的脚掌避开那些容易折断发出声响的枯枝杂草,像鱼一样无声无息地游向兔窝边,很快找了一个潜伏的地点。我悄悄爬到格林身边,这个位置真好,正对着野兔狭窄的逃路,那些菜叶子显然已经被野兔光顾过了,好几片啃得缺缺丫丫,或许正是我们刚才来的动静打扰了野兔进食,要等野兔再次出洞,需要耐心。

草原安安静静,除了远处一些不相干的牛羊偶尔平和地叫两声,几乎没有了其他动静……

格林耳朵一挺,头埋得更低了,我也埋下头来,死死盯着洞口。洞里悉悉率率有了声音。一只野兔出来了,站在洞口,支棱起耳朵,把脑袋偏来转去地观望,清理洞口的杂草。又出来一只!两只兔子一前一后顺着老路继续找他们没吃完的菜叶。当兔子放心地捧起菜叶啃食时,格林弩箭般朝兔子激射出去,一路上滚起一片褐黄色烟尘。兔子偏头看的一秒钟里,格林已冲出了八九米!兔子尖厉的报警声中,一只火速穿过一道土丘凭空消失了,另一只则在格林的追击下慌忙寻找逃路。糟,野兔想回洞!我马上爬起来,边叫着“格林”边飞奔截断兔子的退路。野兔没料到还有一个伏兵,急忙转向奔出几十米!眨眼间格林已追了上去,吱吱几声惨叫,兔子便软绵绵地悬挂在格林嘴下晃荡了。格林惯性地前冲了好几米才站定下来,他叼着战利品迈着轻快的胜利步伐特意叼到我面前显摆。

目睹格林日益精湛的追猎技巧,动作娴熟利落,咬点又狠又准,我喜不自胜。

突然,我注意到不远处的草丛中,一个活物嗖然冲回另一个洞里去了。格林显然也注意到了,抬头意味深长地观察了一会儿,埋头继续享受他的美味。

逃跑的是只老兔子,他骤然遇到险情知道难以迅速逃回洞去,索性兵行险招,转过土丘虚晃一枪就立刻隐藏在枯草里,利用保护色一动不动。老兔子知道狼一旦抓住一个猎物就再没心思找他的麻烦。危险过后老兔子才火速撤离。我编着跑散的发结暗暗佩服老兔子的机智。

亦风兴高采烈地扛着摄像机过来夸道:“真是好样儿的!”格林微微一摇尾巴表示对亦风的认同,继而又发出恐吓的声音表示那兔子是他的。亦风呵呵一笑:“放心吃好了,我不会抢你的。”架起摄像机给他留了个纪念,就在距离我们五米远的地方坐下——这个距离大家都比较踏实。亦风摘下帽子理理头发重又戴上,说:“这家伙,小时候就是这护食德行。”亦风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其实只要留心观察,相处久了,他什么都能让你明白,狼的语言真的很丰富。”亦风回味地看着天空飘浮的云彩:“还记得他和我相认的情景吗?好缠绵热烈的表达啊。我想如果一天他能找到‘梦中女狼’,那狼语一定能表达最动人的情话。”

格林很快吃饱了,整只兔子一点毛都没剩下,狼肚皮胀得把腰都坠弯了。他在干草上擦干净嘴巴,一步三摇地走到亦风旁边“小心轻放”地

躺下,亦风好久没替他揉肚子了。

最后一抹金红渗入地平线,整个世界被浸没在一片湛蓝群青之中。没有高楼、车声和汽油味。露气草香中深呼吸——整个肺透明了……躺在草甸子上仰望斗转星移,有种不真实的漂浮感,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远处狼家族的呼唤声奏响了星野的安眠曲。在世界的这个尽头,我们享受着最纯粹的生命之乐……

踏着星辉,我们慢慢散步回獒场,亦风恋恋不舍:“干脆别回去了,就躺在这星空下睡觉,把格林的狼伙伴招一群来,哥儿几个喝一盅再对着月亮唱狼歌,挤在一起又暖和,怎么样?”亦风有时候妄想起来浪漫得一塌糊涂,我笑着不置可否。

“这次你来,会耽误生意吧?”最浪漫的时刻,我却问了最不浪漫的话。

“呵呵,傻瓜,人如果没了,挣钱来干啥?”亦风展臂揽住了我的肩。

转天清晨,亦风早早醒来靠在床头上,死盯着窗户等待格林的“飞石叫醒服务”。等到九点过了,藏獒在外面来回游荡,就是不见“服务生”。有藏獒在,亦风也不敢开窗户,就敲敲小屋的泡沫隔板:“喂,听见吗?”

“听见,啥事儿?”我在隔壁忙着泡方便面。

“格林今早上怎么不见呢?”亦风问。

我把窗户拉开一条缝往外张望。森格、风雪、红眼睛三只藏獒一拥而上讨要吃的,格林不在其中。我翻窗进场子找了一大圈还是没见格林,心里很纳闷。这家伙会到哪里去呢?想了半天也琢磨不出来。只好和亦风在獒场等待。

直到晚上格林也没回来,亦风急得坐立不安:“这里离人居住的地方很近,不会被当成野狼打了吧?”

“牧民没枪,光凭棍棒是很难打到他的。”

“可是格林对人完全没有戒心啊!”亦风更着急。

我咬着嘴唇看着窗外格林一贯守候的地方,一咬牙,套上厚外套,拿起电筒就往外走。亦风急问:“你去哪儿?”“找他!”

“不行,天黑危险,站住!”亦风连声喊着。我已经走出门去,亦风急忙抱起外套,从门后抓上一根防身的打狗棒,紧跟着追了出来。

夜色渐沉,两人徒劳地在荒野寻找着,呼喊着。素来对藏獒和野狗心有所忌的亦风壮起胆子提着打狗棒护卫在我身边,驱赶着跑近狂吠的领地狗。我们冒着寒风一直寻找到大半夜也找不到格林。天空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四野更加昏暗,手电筒的光也仅能投射到五米之外簌簌落地的雪片上,其余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寒冷的气息不断凝结,混沌中只听见彼此拉风箱般缺氧的呼吸和领地狗的狂吠。心也和冻土结成一体。

“回去吧,我们在这周围引来那么多领地狗,就是格林回来了也不敢靠近啊。”亦风忍住心痛劝我。

“他在没人的草原上溜达,我不怕,可这里离人太近了……”我急得掉泪。

亦风拽出内层衣袖擦掉我的眼泪,拨掉睫毛上的雪花,柔声说:“放心吧,格林会没事的。他那么聪明一定能躲过人。”亦风拉开外套把我裹住:“先回去吧,雪下大了。”

我脑袋里的灯泡一下就亮了:“雪!太好了!有雪就有踪迹!”

清晨,气温比头几天陡降了十多度。白雪铺了一地,并不厚实却足以盖满山野。朝霞把雪面渲染成淡淡的粉红,晶莹滚动的颗粒在积雪光洁的表面上闪闪烁烁,缀出满地的银沙。晨风卷起未落稳的雪粒,像轻烟薄纱般掠过旷野,又在背风的另一处坠落,将一片素白又勾勒出贝壳内层般柔和的肌理层次。偶尔几株凋零得只剩至密枝干的孤树分割着太阳的光环,在这片晕红而洁白的地面上投射出淡蓝色的影子,这是冬雪后若尔盖草原羞涩的面容。

松软的积雪在脚下咯吱作响,我和亦风开始踏雪寻找格林的踪迹。獒场周边除了雪后觅食的啮齿动物足迹、牛羊马蹄印、领地狗爪印外一无所获。

我们驱车几十公里来到格林最有可能去的狼山领地。步行至狼山脚下,我们发现了零星的狼足印和新鲜的狼粪。但那些狼爪印却不是格林的。格林小时候左前爪受过伤缺一小块,他的爪印我再熟悉不过。我伸出手掌认真地比量着爪印的大小,足有十一厘米长,比格林的爪印大得多,而且爪尖长而锋利,应该是跟踪过我的那只大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