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小心翼翼的下到第四楼,四楼里是专门卖黄金玉器的,装潢精致的玻璃橱窗上面有打砸的痕迹,明显有人趁机发灾难财,不过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命享用。
三年了这些黄白之物在一些大型安全区,已经又有人喜欢收集了。
“我们拿点?”李博文一副小家子气的望着那些橱窗里漂亮的金银首饰,哪怕末世再不值钱以后送给媳妇儿也很不错呀。
闻言,吴宇看了看其他人,发现只有李博文才想要,敖松眉头都没抬一下,小金更不用说了,小孩子一个屁事不懂。
“拿来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吴宇不准备在这里浪费时间。
“送媳妇儿呀。”李博文理所当然的道。
敖松抬了抬眼,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还想取媳妇儿。
吴宇给了李博文一个正眼,这少年竟然是这种想法,“你确定?”
“当然,不趁现在拿点,以后想要可难了,总得给以后的孩子一点念想吧。”李博文很有远见的道。
“你想得可真够远的呀。”不过收集些也不为过,吴宇转身朝一家老字号金店走去。
李博文眼睛一亮,屁颠颠的跟上去。
最后吴宇和李博文两人洗劫了一家金店,漂亮的金饰被收集起来,装满了一个半米高的纸箱,高价玉器也装了一个箱子。
李博文喜滋滋的将一块翠绿色的观音带到颈子上,要知道他家里就是个普通工薪族,这种点点大要价几十万的玉器根本买不起,啊啊,他现在心满意足了。
装好金饰后,几人往下一层走去,下一层是高级服饰店,
衣服这种消耗品,特别是李博文那一变身就直接毁衣服的行为,导致吴宇不多的存货迅速的消耗,现在好不容易有大量的衣服,几人自然不会放过,不过吴宇的空间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可以随意放,所以几人尽量拿些耐穿又不易脏的衣服,最重要的还是小金的衣服,他正在长身体,所以需要准备的衣服和鞋子要齐全些。
于是四人的衣服,小金的衣服占了一半,其次是李博文的,吴宇和敖松的最少,还有就是大量的内裤,内裤这种东西不用说,末世越久越是难得到,所以吴宇囤了好几个大箱子。
几人在搜索各种衣服时候,也是小心谨慎,生怕不小心蹦出个丧尸,没被伤害到,被吓到也很恶心的。
可是直到他们把衣服收集齐了,都没哪里蹦出一个丧尸来,即使他们有看到干涸的血迹,却没发现哪怕是一点残肢肉末,这就越发的诡异起来。
“这血迹有拖拽的痕迹。”吴宇观察了半天,站在一滩大点的血液前,指着那血迹给众人看,“而且它们的方向都很一致。”
血迹拖拽的痕迹,众人抬头顺着血迹往前走去,直到走到下一楼层的楼梯口,才发现所有的拖拽痕迹都从这里下去的。
“呜呜呜呜。”狼犬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间发出警惕的低吼。
显然从狼犬变成了黑毛绿眼就再没发出过这种犬样的叫声,最多是在和向吴宇撒娇的时候发出低呜的声音。
“很危险。”小金心头一跳,他陪着老大穿过小半个中国,基本上是避重就轻,遇上避无可避的时候,基本老大都会受伤,最严重的一次的,老大差点丢了性命,休息了近半个月才缓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