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出席这个酒会,身负梁氏集团所赋予的“结交”重任,并没有太多闲工夫可以跟我聊天,看我呆得还算惬意,笑一笑,离开了。
我麻利地装着甜点果盘,眼睛随意地扫视着一场子优雅喝酒的盛装丽人,多多少少有几分感慨。酒会上的酒,倒真是质量上乘,种类齐全,无奈众美女们实在太“优雅”了,开口微笑时,只能不多不少,恰恰露出四颗牙齿;步幅需保持不疾不徐,既要避免“扶风摆柳”显出轻佻;亦不可过度“僵硬刻板”,透出无趣。并且最最最重要的是——酒只能象征性地,小口小口轻抿,其实很多情况下,就只是略略沾沾嘴唇,而已!
原本优雅也不是不好,但我实在是太久没有好好喝过一场酒了,像今晚这般耗在场子里,连续“轻抿”过无数种好酒之后,脑海里便一直在不争气地、不断翻腾着乔峰大战聚贤庄,“十步杀一人,举杯不留行”的潇洒豪迈……胡思乱想间,隐约看到一个男子走过来,没细看,伸手把果盘递过去,半响,不见人接,头顶却不经意地飘过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你喝过三鞭酒?”
“噗……”这回轮到我喷。
这段时间,我跟金光时常通话联系,混得颇有几分交情了,开个把这样的小荤玩笑无伤大雅,被陌生男子听到,却不大妥当。而眼前的男子又究竟是怎样一位神仙人物,偷偷摸摸潜伏在一边“窃听”我跟金光的对话也就罢了,居然还能如此云淡风轻地走到我面前,把这句话问出来……
我可是一个女孩子女孩子女孩子啊!
我真的感觉脸颊有些微微发烫,低头,避开了他的视线,专心致志地夹起各种甜点,细致地放进托盘里,递给匆匆穿梭而过的服务生,刻意忽略他的存在,许久,见他还杵在那里,没有离开的意思,终于不得不抬起头来,冲他一笑,说:“天气不错哈……”看清楚了他的眉眼,禁不住在心底暗赞一声“好帅!”
立在眼前的,是一个穿着黑色毛衣、米色长裤的男孩子,约莫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量很高,肤色微暗,五官长得十分精致……那个,我没好意思细看。
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嘛……我原以为自己方才遭遇的是一个并不高明的搭讪——既然对方是帅哥,这种可能性应该为“零”。
那么……为什么?
我继续低头装果盘,决心以不变应万变。
谁知,他就此斜靠在旁边的廊柱上,只专心看着我干活,却不再开口说话,也不离开。
多少有几分尴尬,说实话,我不太习惯被人如此死盯着看!
又装了几个盘子,我有些撑不住了,终于又抬头看他,无话找话地说:“这家会所很不错哈!”
“当然!”他笑:“走遍全国也找不出几家如此昂贵的会所!”终于调开了目光,似乎隔窗眺望着远处霓虹闪烁的大厦,嘴里却是闲闲地问我:“你怎么不穿晚礼服?”
“你呢?”我抬头瞅他一眼,问:“你怎么不穿正式的西服?”环场扫了一圈,别说,整个场子里,还真就只有我俩身着便装,难怪他会过来找我说话——根本上,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在不熟悉的环境中,都会有趋近同类的本能吧!是吗?这就是他之所以找我说话的原因吧?!
他笑一笑,压低了声音说:“我是混进来的……”
我笑,也压低了声音,说:“握手!”
结果,他真的走上前来,伸出右手,握住了我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