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公主在后宫长大,见得最多的便是粉头粉脸的太监,大礼时虽能见人,不是迂腐的老夫子,就是面容庸俗的百官。
眼前的男子,风骨清澈,胜似谪仙!
不,连谪仙也逊他几分。
他脊背如标杆直挺,眼眸仿若深窅的黑曜石,肤色宛如沉浸万年的白玉,男子的颜色足以让世间万物黯淡。
安乐公主甚至觉得,整个屋里的亮光全聚在他头顶,四周黑漆漆一片,他的存在便是为了熄灭别人的光彩。
王聪慢悠悠迈进铺子,瞧她一眼,啪啪啪连拍三掌,晒笑道:“赏花赏月赏颜色,清贵无双的宋大学士往笔墨铺里一坐,整个铺子真是蓬荜生辉,引人侧目呀!”
安乐公主俏脸一红,回过神来。
宋之佩停笔,不理他,径自收好东西,拿本书倚在灯下翻看。
倒像整间铺子,从没进来过人,也从没有人跟他搭过话。
王聪自讨个没趣,拉张凳子在他对面坐下道:“我要买笔,买纸,买墨。”
宋之佩“唔”了一声,淡淡道:“要买东西,找掌柜去。”
吐出几字,声音干净清澈,仿若天籁,让人过耳难忘。
安乐公主虽穿着男装,却露出小女儿的娇羞,望着宋之佩的眼神充满仰慕。
王聪称他“宋大学士”,整个京都城,除了十七岁就及第的宋家儿郎,谁能这么年轻就凭真本事当上侍读学士?
她目光灼灼,几乎能在宋之佩脸上刻花。
没见过男人呀?
真够丢皇家的脸的。
王聪不由抚额,冷不丁指着安乐公主对宋之佩道:“我远房亲戚王好瑟,久仰你大名,今日有缘相见,特来观赏观赏阁下。”
王好瑟,好奇怪的名字。
安乐公主在心里细读几遍,好瑟,好瑟,好色,好色,好色……。
王聪个乌龟王八蛋,脑子虽好使,全没用在正道。
整日就想着戏弄别人。
宋之佩抬了抬目光,朝安乐公主点头示礼。
安乐公主一阵紧张,又是拱手,又是笑容满面点头复点头,再点头。
王聪撇撇嘴,有心打压她的欢喜:“宋大学士不但书读的好,还特别喜欢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尤其喜欢拆散别人的良缘。”
旧事重提,说的自然是宋之佩插手他算计郑青菡的那件事。
宋之佩手指顿了顿,把书合上,拂拂宽袖便往铺子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