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月脑子里嗡嗡嗡地……好像有无数小蜜蜂飞过,两眼激光似的,直直看着叶深。天才就是天才,这脑子里的弯,堪比西直门那惊为天人的810°右转。
安以诚降级,她还没缓过神,这边,刘媛媛就要上模拟小法庭了。
佳月觉得,和叶深比起来,她还只是个法律门外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通俗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这个法条,她也可以倒背如流,可是真到用的时候,自己完全忘掉了,居然还害怕刘媛媛栽赃陷害!
文件的软拷贝有多个版本,没法证明佳月弄错了。
拿硬拷贝举证,刘媛媛又怎么能证明,那份文件不是她自己打印的?
佳月一边脸红,一边紧绷的心情一松,抬眼看向刘媛媛。
刘媛媛的脸色,一如艺妓……白得能当墙壁使;她的心情,更是混乱好比调色板,各种颜色混杂,变成了污脏的灰黑。
她最清楚真相,所以当初不敢闹大,极力说服了安以诚瞒着。
谁知道,佳月会因为落了单,反而成了叶深的助手?
她挖空心思,反给佳月做了嫁衣?她郁闷得想挠墙。
壮起胆子勾引叶深,却又屡试屡败,打击得她失去了理智,相要谣言打击佳月洗白自己。
没想到这个铅球扔出去,没砸着佳月,倒把自己砸了个遍体鳞伤。
刘媛媛干脆不说话,眼泪“唰唰”地往下流。她先是无声地,渐渐哭得声噎气堵,好像有天大的委屈,连辩解也不能。
叶深冷眼看了一会儿,调侃中带着不耐烦:“你不用太感动了。不会让你白费功的。只要你能证明,那份文件,确实是佳月弄错的,我会立刻开除她。”
感动?佳月抬手,轻轻地掩住了翘起的嘴角。她发现,叶深最大的本事不是洞若观火,明察秋毫,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气死人不偿命。
刘媛媛这回是真的噎住了。她打了几个嗝,以看怪物的眼神盯着叶深。
她的眼泪一向就是化骨水,只要默默地哭泣,心肠再硬的男人,也会立刻丢盔卸甲,化为绕指柔。
可是,眼前,叶深不但没有软化半丝,反而继续朝她捅刀子?不可能,除非叶深是个gay……。
她泪眼朦胧,幽怨的目光投向安以诚。
“叶律,你厉害。我认输。明明证明不了的事,你非让媛媛证明,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你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叶深猛地转头看向他,目光凌厉:“安以诚,既然是证明不了的事,你为什么深信不疑?你作为一个律师,起码的求证精神呢?以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律师的基本素质!”
“欺负一个女人?佳月难道不是女人,是男人?你欺负她的时候,怎么就忘了这绅士风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