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你会过来住,提前帮你收拾好了。”不知何时过来的验尸官走了进来,从袖口掏出一个荷包给他,“你不适合当捕快,还是继承家业学商为好,这是我全部的积蓄,先借你用着,利益一天一翻,等你赚了钱记得还。”
阙辛眼简直感动地要冒鼻涕泡。
自己幼时梦想是当大侠,被爹娘哄着真以为自己多大本事,为了不让自己离家出走去找什么武功秘籍,爹爹花钱在衙门给自己找了个捕快当当。
可是捕快日常不过是抓抓小毛贼,逮上树下不来的猫,他一个含金钥匙出生的小少爷那肯干这些,不仅如此,他还有些瞧不起平民百姓,那么辛苦活着赚的那么一点钱还不够他请一次客。
再后来,他认识了验尸官,他没有官品,但县太爷把他当神仙供着,出得俸禄也多,毕竟验尸这种事是要跟死人打交道的,临近几个县城就他一人会验尸,自己管辖之地出了事儿还得请他去。
说实话,阙辛眼是打心底佩服他的,只是他为人冷淡,自己请客他从不去。他不去,自己还得跟着他,他所到的现场都是凶杀之地,可比自己平日里抓贼刺激多了。
他这人待别人都是温和如春风,对自己则尽是呵斥之意,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居然肯将积蓄交给自己用。
“多谢你,”他抽了抽鼻子说,“我这就跟县令大人说,明日去就去弄点东西卖。”
他还有债要还,还有家人要养,靠捕快的拿点俸禄根本不成,唯有赌一把去经商才有出路。
“好。”
次日林梓就要离开了,再待下去恐怕还会有雪,还是早些离去为好。
马车驾驶过街,小才兴奋地挑开帘子往外看,林梓也瞅了一眼,一瞅不要紧,那个捕快居然在摆摊卖红薯!
何槐扯了扯驾绳,马车很快停下,他下了车,跑捕快摊前买了三个红薯回来。
“嘶,我跟你们讲,那个奸商一个红薯要六个铜板呢!咱们那里的红薯都没人吃!大部分用来喂猪!”
林梓尝了尝,贵是贵了些,还味道还不错,挺甜的。
“红薯一般是晚秋收货,平常百姓家收获了便剁了藤,煮熟了喂猪,好一点的用来晒干吃,能储存到冬季的需要大地窖,红薯的量也不多,卖贵点无可厚非。”林梓眯起眼睛,甜软的红薯瓤入口即化,这个价钱也不是难以接受。
他们一大早出发,到了半夜还没到下个城镇,这荒郊野外的夜里太冷,睡马车会被活活冻死,必须下来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