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婚礼,就算不奢华浪漫,起码也是热闹有余,少不了爆竹噼啪、笑语欢声。
可南槐村好像无事发生,和任何一个平凡日子都没什么不同。
这似乎是一场最寒碜、最冷清、最寂寥的乡村婚礼。
温衍双眼紧闭,反正他戴着红盖头,睁开眼也只能看见晃荡的红。
他想起以前,自己和江暮漓幻想过很多次他们的婚礼。
江暮漓无父无母,孑然一身,而他在这世上也没有家人,所以,他们的婚礼来不了几个宾客。
但是,人少点一点也没关系,他们可以邀请关系好的同学和老师来聚一聚,一样很温馨。
他还会问江暮漓,比较喜欢西式的还是中式婚礼。
江暮漓笑着说:“我都可以。”
他不乐意了,“你在敷衍我。”
江暮漓摇了摇头,说:
“任何仪式的形式都不重要,婚礼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灵魂的连接,让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产生强有力的联系,成为命运共同体。”
温衍搂住江暮漓的颈项,他喜欢江暮漓用“命运共同体”这个词来形容他们。
“命运是一条无尽的因果链条,万事万物皆因此而赖以生存。这颗星球,不,宇宙本身的发展也遵循着这一准则与因果关系。”
江暮漓调皮地冲他眨眨眼,眼角那颗殷红的小痣魅惑得不可思议。
“这是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说的。人类之中,总会有几位先知先觉者,比蒙昧无知的同类更早勘破奥秘。”
他有点明白了。
举行婚礼,意味着构成他和江暮漓命运的因果,将就此成为牢不可破的整体。
“我想了想,还是更喜欢中式的一点。”
江暮漓刮了刮他的鼻尖,“好。”
其实,只要是和自己爱的人,温衍根本不在乎是怎样的婚礼。他之所以想要一场传统婚礼,是因为他觉得江暮漓穿红色会很好看。
喜服的大红金色衬在江暮漓身上,一定会像古画卷轴里走出来的人,雍容闲雅,贵不可言。
温衍的手指神经质地绕着红盖头上垂下来的长长流苏,心口一阵阵地酸胀发疼。疼到麻木,只剩空荡荡的无力感。
他想要一场缱绻浪漫的婚礼,想看到爱人身穿喜服的模样,想要跟任何一对普通情侣一样,两个人度过平凡而温馨的每一天。
然而大局已定,所有梦想皆成泡影。
温衍沉浸在难过的情绪里,浑然没意识到,自己身处狭窄封闭的空间,却一点儿都没气闷的感觉,一路上轿子甚至都没有丝毫颠簸摇晃。
血红色的喜服紧贴他敏.感细嫩的皮肤,怪异繁乱的金银线刺绣,虽然工艺和材质看上去都很粗糙,触感却像最上等的丝缎,还带着点奇异的滑腻感。摩擦皮肤时,会引发一阵舒服的战栗。
很可惜,他戴着红盖头,视线被遮蔽,也没能看清真实。
这支看似简陋的送亲队伍,实则堪比全副皇后的仪驾之制,浩浩荡荡地行进在整条山路上。
他坐的喜轿,绝类龙肩舆。
轿身上装饰着四条走龙,用朱红漆的藤子编成坐椅、踏子和门窗,内有红罗茵褥、软屏夹幔,朱漆铺底饰以金箔贴花,远远望去金碧辉煌,犹如一座微型宫殿。
抬轿子和护送偕行的,全是一个个描金绘彩的纸人。它们腾空而行,脚下被无数只彩蝶托举。
这些蝴蝶本是白纸蝶,但在今天这大喜的日子,它们竟也有了喜庆的花纹和色彩,殷红如血,金光流转,犹如一团绛色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