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戴天道:“直接昭告天下白家是冤屈的,不过我不会再回白家了,祖母想让我娶表姐,这事儿你知道的。”
殷苍穹道:“好吧,就按照你的意思吧。”
准备了月余,殷苍穹终于要成为代理皇帝了,红樱满脸喜色,因为只要殷苍穹能在宫里坐镇,那么他就可以出宫去找青兰他们,可以一起守护娘娘。
天还没亮,宫里的宫人就开始了忙碌,将祭台重新清洗一遍。
而地宫里殷浩天并不知道宫上面的事情,他已经下定决心将手套戴在手上,手掌穿入手套的时候并没有感觉,但是完全撑开手套的时候里面的刺全部刺入他的手掌,手套瞬间被染红……
“吾……”殷浩天觉得自己的手掌快断了,一股强大的热流冲入经脉开始游走,他觉得自己的经脉都快撑破了,浑身发胀的疼,甚至是不敢呼吸,只要喘一口气他都能听见血管爆裂的声音,巨大的痛楚蔓延全身。
最后他觉得脑袋嗡的一下便失去了知觉,等他醒来后发现手套上一丝血迹都没有,攥了攥拳头,除了金色指甲有些长之外一点都不疼了,而且这个手套就像皮肤一样长在他的手上,与自己的躯体浑然一体。
殷浩天运气口诀施展招数,凌厉且阴险,往往能一招制敌。
带上手套之后殷浩天很开心,坐在桌前又看了一些没看过的书籍。上面记载了这只手套的来历……
很久之前,武林中有一个门派叫鹰爪门,这里人的练就一手好爪功,但是掌门有三个徒弟,两男一女。
大师兄喜欢师妹,而师妹和师弟是一对儿,掌门就有些犹豫,毕竟他也想让自己的女婿当掌门。大师兄发现了师父的意图就在一个夜晚奸污了师妹,师父大怒,本想让二人成亲。但是师妹抵死不从,师弟又不嫌弃师姐,于是二人成亲,掌门也没有给大师兄。
掌门对大徒弟的惩罚是废了他的手筋赶出门去,这个大徒弟处处碰壁,艰难度日,一次押镖的时候发现了阴蚕丝和金甲虫,这种蚕生长在骸骨最多的地方,其是噬骨虫也可以,因为它们就是以骨头为生。但是这些蚕会吐丝,吐出的丝却又是上等宝贝,制成护甲比天蚕丝还要好。
而金甲虫是一种以金子为生的甲虫,它活着的时候甲壳是柔软的,一旦死了就会变成坚韧无比的东西,所以很多人都用金甲虫的壳来做暗器或者匕首的尖端,因为东西珍贵实在是难得,所以才会临时找了很多人押镖。
这时大徒弟萌生了一个念在一座山谷里给水源下毒,杀死了押镖的人,将两样宝贝盗走隐居起来。
这个魔手就是他做出来的,只是人都有私心,他不想别人偷走,于是寻了吸血藤夹在阴蚕丝里做了内衬,这样戴上之后就用自己的鲜血滋养手套,让阴蚕丝保持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