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孩子讲历史》】

军队待遇,参考:

阵亡军士每名给存恤银十两,于族管。将官衙门立一忠义石碑,备录死者姓名,其妻守子幼者,给以全粮优养,有妻无子者,月给谷五斗,冬给布一疋,净绵三斤,再嫁者免给。

《吕公实政录卷八》

黑豆最解暑热,自立伏日起伏尽曰止。一个月内每十人给与一斗,火头领去,为军壮煎汤之用。

《吕公实政录卷八》

军中十日一犒师,万军一犒,费银三百两,宽然有余。

黄酒煮熟,每人一斤,猪肉煮熟,每人一斤。择于宽大所在,分二十处,一班五十,点名排列给散。即令酒家、屠户、厨行伺候二日,各有赏赉。

十犒费银三千两,三军之士,何等欢欣鼓舞。今之赏犒皆银,每次常以万计,然不足以激劝众心,徒多无益耳。古者击牛酒数飨军士,知此义哉。今乃以牛羊土芥使人而以死驱之,悲夫。

《吕公实政录卷八》

【网上没有卷八,只有前面六卷。卷八只有实体书才有,不过实体书是繁体竖版,没有标点,我自己断句的,如果出现错误实在抱歉。】

天圣七年,法寺裁定诸军衣装,骑兵春冬衣各七事,步兵春衣七事、冬衣六事,敢质卖者重置之法。

《宋史》

骑兵春衣七事:皂绸衫、白绢汗衫、白绢夹绔、紫罗头巾、绯绢勒帛、白绢衬衣、麻鞋。

步兵春衣七事:皂绸衫、白绢汗衫、白绢夹绔、紫罗头巾、蓝黄搭膊、白绢衬衣、麻鞋。

骑兵冬衣七事:皂绸绵披袄、黄绢绵袄子、白绢绵袜头绔、白绢夹袜头绔、紫罗头巾、绯绢勒帛、麻鞋。

步兵冬衣六事:皂绸绵披袄、黄绢绵袄子、白绢绵袜头绔、紫罗头巾、蓝黄搭膊、麻鞋。

军医:

或军中缺医、亦凭总兵巡抚官、奏请拨用

《明会典》

【所以明朝军中是没有常驻军医的,要等皇帝想起来他们,派遣太医去治病(这一般会被夸是念及军士疾苦),或者总兵上奏请求朝廷派给。】

(不过,有药局)

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

《明史》

修整器械鞍辔所需要自己出钱,参考自:

除扣克外一月之中、日用蔬菜所需。冬夏衣服所需。修整器械鞍辔所需。一人之身、仅能存活若有父母妻子、则艰难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