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将十二带回卧房擦洗了一番,十二却突然醒来,眼神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人,林一身子一僵,不知如何是好。
十二笑道:“林哥,又梦见你了。”
林一不语,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这次的梦有点真……”
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
我是一个孤儿,战乱时爹娘离散,只余下个五岁的我,四处流浪。
我从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话来说,我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主子抬举我了。
我十三岁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时,也不过十八岁。
他比主子还要年长三岁,在主子十二岁时他便跟着主子了。
林一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老乞丐将他养到了十四岁,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岁,他自觉高人一等,从不愿叫林一哥哥。
林一后来将楚青也介绍给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见识,自小就教他们练基本功,主子见他身手不错,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给了他们衣食住行,样样都是顶好的,渐渐,渐渐,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为自己生来便富贵,他看不起后面儿来的我也就罢了,后来,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为林一是喜欢楚七的,因为他待林一太过包容,我从没见过严于律己的林一对别人如此纵容。
我十三岁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钱袋子。
我那时愤世嫉俗,被林一揪着脖子也不吐出一个好字。
我仇富,见不得别人比我好。
我心眼儿坏,会去偷瞎眼老太太摆卖的菜和鱼干。
我曾因别人一句话而咬掉那人的鼻子,也曾为了一个承诺油米不进苦等三日。
林一那时笑着,说我蔫儿坏的。
说我平时不吭声,只要一说话就能正中靶心。
他抓到了我,没有打我,没有骂我,先把我带到了城外树林深处,我以为他要杀我,吓得嘴唇发白,紧咬着嘴唇,犹豫要不要开口讨饶。
最后,他把我扔进了一个温泉,温泉水滑,我从没来过这里,据传闻,这里有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野兽。
他让我洗澡,他教我武功,他给我吃的,住的,半年后,我管他叫哥哥。
他一直叫我小赖子,后来,他问了我姓名。
姓名?
只有需要被人呼唤时,人们才需要姓名。
我的悲惨命运导致我无亲无故,我的沉闷较真性格导致我没有朋友。
久而久之,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呼唤我的名字,我也就没有了名字。
我摇了摇头,他显然一愣,最后道:“那……就叫主子给你起吧。”
又过了半年,他带我去见了一个人,那人便是他口中的主子。
那人雍容华贵,看起来烨然若神人。
他给我起了名,他叫我十二,因为我是第十二个追随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