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前刑事组组长艾德华·狄雷尼的继女们是聪颖、不拘小节的女孩,他很高兴能跟她们共进午餐。他喜欢她们,他爱她们。不过我的天,她们的年轻活力真令人疲于应付!她们还会高声尖叫,笑声震耳欲聋。

因此当他在她们位于曼哈顿东七十二街的私立学校门口跟她们亲切吻别,望着她们蹦蹦跳跳拾阶而上走进安全的校园时,既感到满心爱怜,也觉得如释重负。他转过身,无奈的思忖着自己已经到了想要一切“妥妥当当”的年纪了。在他的语汇中,“妥妥当当”意味着平静、整洁、秩序。他的第一任妻子芭芭拉或许说得有道理。她说他之所以会当警察,就是因为他在秩序中可以看出美感,并想维持世界的秩序·反正……他已经尽力了。

他走到第五大道然后往南,孩子们尖锐的声音仍然在耳边嗡嗡作响。他想,他此刻最向往的是一家老式的爱尔兰酒吧,灯光昏暗,寂然无声,放眼望去全是桃花心木的家具与第凡内灯罩,全都采用毛玻璃,还有那股由啤酒经年累月所熏染出来的气息。纽约还有这种地方——日渐凋零,不过确实存在。只可惜,不在第五大道的街头。不过附近有处平静、洁净、有秩序的地方。一个好地方……

福里克收藏馆的中庭宛如一片绿洲,这座喧嚣熙攘的城市一个闹中取静的中心。坐在苍郁绿叶间又亮又干净的石椅上,感觉就像在一场暴风雨中置身在一座巨大的玻璃皿内。你很清楚外头的丑陋与狂风暴雨,但里头则是风平浪静,让你对万物的本质有了崭新的体认。

他在石椅上坐了许久,偶尔在硬石板上挪换姿势,再度思忖着退休是否为明智之举。他曾经坐拥一个集威望、权势及责任于一身的职位:纽约市警察局刑事组组长,统御三千人马,拥有永远不够用的庞大预算。如果将所花费的时间及其他事项也列入考虑,这个职务绝对比不上一次攻坚行动。各别的战役可以获胜,但整场战争则永无止境。重点在于绝不屈服。

当然,他也“曾经”屈服过。不过那是他个人的屈服,不是警方的屈服。他由这个显赫的职位退休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再也无法忍受伴随他这个位高权重的职位而来的政治权谋。

当然,他在接下这个职位前就已知道政治权谋在警界高层所扮演的角色。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没什么好鄙夷不齿的。这个大都会是一个社会组织;相互冲突的意愿、愚昧、强烈的企圆心、理想、愤世嫉俗、诈欺、背叛、腐化烩于一炉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只要是两个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在运作上就会存在着政治权谋。

当政治权谋开始介入他的职务执行、人事布局、小区间的警力调度、优先处理的事项、对媒体的发言、与其他城市的警方及州警与联邦执法单位间的关系时,艾德华·狄雷尼组长再也忍无可忍了。

因此他在与第二任妻子蒙妮卡长谈后就递出辞呈。他们最后获得共识,他的心灵平静远比他的薪水及职位的福利来得重要。他懊恼的想着,局里的同仁对他即将离职的消息倒是乐见其成(流传的耳语说他“破坏原有的良好状态”,说他“缺乏团队精神”)。他照例接受欢送餐宴,获赠一套行李箱与一对金袖扣,局长及市长未能免俗的发言称赞他绩效卓著、赤胆忠诚、堪担重任。临走了还得听那套狗尿。

他就落得如此下场,已届坐五望六的年龄,当了一辈子的警察:巡逻警察、三级警探、二级警探、一级警探、巡佐、巡警队副队长、队长,然后回到刑事组担任组长。他的经历堪称辉煌。在局里他可是有史以来褒扬次数第二高的。全身的伤痕累累,足以证明他出生入死的胆识。还有若干改革措施,对市民来说或许无关紧要,但如今已是警方训练的一部分。例如嫌犯双手要铐在“背后”,这个新规定就是经过他据理力争后获得采纳的。当然,那与发现地心引力或原子能无法相提并论,不过也够重要了。对警界而言。

他不愿承认他厌倦了。像他这种接受过严格训练且如此自负的人怎么会感到厌倦?他和蒙妮卡偶尔外出旅游时,总会小心的避免惊动佛罗里达州的罗德岱堡及加州拉荷拉地区的警方。因为他很清楚不管是大城小镇,一个来访的警察(特别是已经退休的警察!),对一个公务繁杂的警局会造成何种困扰。

他在家时——那栋位于二五一辖区分局(那曾是“他的”管区)隔壁的褐色石造楼房——他也尽量不去干扰到蒙妮卡的作息,不要像个跟屁虫般跟前跟后,他就曾看过许多退休的男人亦步亦趋的跟在老婆身后。他花许多时间阅读、参观博物馆、写信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孩子艾迪及莉莎。他请蒙妮卡上馆子、上戏院,请继女们吃午餐,请警界老友小酌,听听他们的牢骚与问题,并在他们要求时提出建言。他退休后他们打电话给他,一开始很频繁。后来,屈指可数。

他也到处走动,足迹遍及曼哈顿的大街小巷,参观那些从他担任巡逻警察后就不曾到访的街区,看着这座城市的变化,每天都让他感到惊讶——瞬息万变到令人目不暇给:一处中产阶级的犹太小区变成了波多黎各小区;一条老旧街道的

廉价公寓在一些年轻夫妻的巧手整修下改头换面成了高级豪宅;摩天大楼成了停车场;工厂化为公园;有些街道完全不见踪影;有条街道曾是皮草的批发中心,如今占满了艺廊。

然而……你有那么多信可以写,有那么多书可以阅读,有那么多街区可以漫步。然后呢……?

找个工作吧,蒙妮卡建议。商店保全?或是干脆自己开家保全公司?诸如此类的工作。还是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上的那种?

不成,他笑着亲吻她。他无法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那种。

最后,夜幕低垂,福里克收藏馆雅致的中庭已是暮色苍茫,他起身走向大门,没有参观任何一间陈列室。他对那些画作早已耳熟能详。格雷柯的〈圣杰诺米〉就是他的最爱之一,还有长廊上那幅酷似唐亚曼奇(译注:don ache,美国老牌演员,代表作〈魔茧〉,逝于一九九三年,享年八十五岁)的肖像画。他也喜欢那一幅。他往外走,经过楼梯底端那架雄伟的管风琴。

他曾经由某处读过或听过福里克老先生的故事,就是打造这座殿堂的那位盗帅。据说福里克在每次掠夺工会及毁掉竞争对手后,都会回到这座美轮美奂的豪宅内,翘起二郎腿,如痴如醉的聆听他的私人管风琴乐师演奏,“当完美的一天结束时……”

艾德华·x·狄雷尼想到这一幕不禁莞尔,他在寄物处停下了脚步,递出他的号码牌。

服务人员将他那顶坚硬的黑色毡帽递给他,狄雷尼赏了他两毛五的小费。

那人接过硬币,说了声:“谢谢你,组长。”

狄雷尼望着他,有些吃惊也有些得意,不过没说什么。他离开那栋建筑物,思忖着:他们“当真”还记得!他走了将近一个街区,才想到那个人或许只是将“组长”这个字眼当成“朋友”、“老兄”、“谢啦,兄弟”或许就像这样,没什么特别意义。然而……

他在第五大道往南走,享受五月的薄暮时分。说出你想听的话——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这真是一座他妈的“美丽的”城市。这时的中央公园笼罩在夕阳余晖中,每栋楼房都有金黄色的光晕,公园中飘来绿色植物的香气。第五大道的人行道很干净。行人打扮得光鲜亮眼,笑容可掬。车马喧嚣也是街景之一。全都生生不息。它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他入土后也将会继续存在。他对这一点感到一丝欣慰,他奇怪自己怎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信步走到五十五街,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间穿梭朝南前进。购物人潮。观光客。传福音者。一群诵着经的黑天觉悟会(译注:hare krishna,美国教派,由印度人跋蒂吠檀多于一九六六年成立)信徒。一个演奏齐特琴的年轻女孩。沿街叫卖的小贩。托钵修士。逛街者。他注意到其中有几个妓女,几个游荡的不良少年。不过大致来说,这是一群禀性善良的群众。街头艺术家(披着黑色天鹅绒的蝴蝶)、挥舞着美国国旗的政治及宗教演说家、一排纠察队,附近还有一个辖区警察懒懒的晃动着白天巡逻用的警棍。狄雷尼也是这一幕的一部分。他的家,他忍不住想。不过他承认,那太异想天开,也太荒谬了。

他块头大,沉默寡言,肩膀稍圆,外表有点粗犷,一种历尽沧桑的帅气,灰白的头发理成平头,神情严肃,显现出一丝忧郁的气质。他的双手握拳,走起路来像一个沿街巡逻的老警察般不疾不徐。

他穿着一套深色的厚重法兰绒西装,背心上还缀着一条他祖父留下来的厚重金炼。金炼的一端是放在背心口袋内的怀表。那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五十年前就停摆了。指针停在距离中午还差二十分钟的地方。也可能是午夜。金炼另一端是他的警徽的缩小仿制版,镶着珠宝,他的妻子在他退休时送的。

他那顶黑色毡帽端正的戴在头上,看来就像是铁铸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衣领浆得硬挺挺的。一条栗色的丝质棱纹领带。西装外套的前胸口袋内有一条白手帕,裤子右边口袋内还有一条。两条都很干净,还烫过。鞋子是黑色袋鼠皮,高及脚踝,擦得亮晶晶,鞋跟很厚。他累了时,走起路来就会砰砰作响。

他忽然知道他想去什么地方了。他穿越五十五街再往东走。

“组长!”一个声音传来。

他循声望过去。那部车子大剌剌的违规卡在人行道路缘上:一部满布尘垢的蓝色普利茅司车。一个白人跨步下车,朝他露齿而笑。一个黑人坐在驾驶座,也张嘴笑着,压低身体望向狄雷尼。

“你好呀,组长,”那个白人说着,伸出手。“你气色真好。”

狄雷尼握着伸过来的手,试着回想。

“莎士比亚,”他突然开口:“威廉·莎士比亚。谁忘得了?”

“完全正确,”那位刑警笑道。“我们曾和你一起执行隆巴德行动。”

“还有山姆·劳德,”狄雷尼说。他俯身与车内那个黑人握手。“你们两人仍然是最佳拍档?”

“你看我们打架时的样子就知道了,”劳德笑着说。“近况如何,组长?”

“没什么好

抱怨的,”狄雷尼开心说道。“呃,是可以——可是谁会听?你们呢?”

“升为一级警探了,”莎士比亚自豪的说。“山姆也是。你推荐的。”

狄雷尼比了个不足挂齿的手势。

“你们该得的,”他说。他朝第五大道典雅的“纽约人旅馆”比了比,那是全纽约最后一座设有弹子房的旅馆。“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访查贫民窟?”

“不是,”莎士比亚说。“在跟监。山姆和我这个夏天暂调至东区的旅馆分队。有没有听过一个叫做艾尔·京斯频的不良份子?”

“艾尔·京斯顿?”狄雷尼覆诵。他摇摇头。“没有,我想我不认得他。”

“阿瑟·京呢?埃布尔·京斯顿?亚弗烈·卡……”

“等一下,等一下,”狄雷尼说。“阿瑟·京。想起来了。抢旅馆及珠宝店。独自犯案或带着一个年轻的美眉。神出鬼没,来去无踪,没有人能逮着他。”

“就是那个刁钻的家伙,”莎士比亚点点头。“围捕了十多次,却都徒劳无功。总之,我们接到迈阿密传来的消息,说那位老兄在当地混不下去正朝我们这边过来了。我们在机场盯上他,然后就一直跟监。现在跟丢了。人手不足。”

“我了解,”狄雷尼深表同情。

“总之,这是他第三次光顾‘纽约人旅馆’。我们猜他在勘查作案目标。这次他一出来我们就要逮住他,给他一点下马威。不会太过火。只要能让他识趣一点,转往芝加哥或洛杉矶就好。哪儿都行。”

“有一个送货用的出入口,”狄雷尼提醒。“在五十四街。你们都埋伏妥了?”

“前后包抄,”莎士比亚点点头。“山姆和我监视大厅的入口。我们不会让他溜了。”

“不会才怪,”狄雷尼和颜悦色的说。“大厅出来有一道拱廊通往街区外的一家药局。他可以由那边溜出去,易如反掌,信不信由你。”

“那王八蛋!”莎士比亚咒骂了一句,开始放腿狂奔。

山姆·劳德赶忙下车追上去。狄雷尼望着他们离去,他承认觉得好过多了。他走进“纽约人旅馆”幽静的小酒吧时,仍带着微笑。

那是一间昏暗,以镶板隔间的房间。桃花心木的吧台约有十呎长,有六把椅面是黑色树脂塑料的凳子。周围有十多张小酒桌,每张桌子旁各摆着两把铁条椅,椅面同样是黑色树脂塑料。吧台后面是一九三o年代的壁画,覆盖了整面墙壁,有三o年代装饰艺术的风格,画面组合了摩天大楼、爵士乐手、落腮胡穿着紧腰燕尾服的男士,还有穿着亮丽晚礼服的金发美女——随着某种疯狂的节奏起舞。壁画漆着白色、黑色、银色,表层用艳红色画上音符。顶端用扭曲的字体说明:“前来聆听——百老汇的摇篮曲。”

狄雷尼坐在其中一张凳子。他是店内唯一的客人。酒保是个挺着啤酒肚的大块头,他放下手中的《每日新闻》,走了过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戴着袖套,衣领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皮质小蝴蝶结;一条白色的长围裙从腋下由胸部一直裹至脚踩。他朝狄雷尼笑了笑,摆上一个烟灰缸,一只盛着咸花生的木碗,一张印有旅馆徽记的纸餐巾。

“午安,先生,”他说。“我能效劳吗?”

“午安,”狄雷尼说。“你们有麦酒或黑啤酒吗?”

“罗温布劳黑啤酒,”他盯着狄雷尼说道。

“可以。”

那人仍站着不动。他开始弹指头,仍盯着狄雷尼。

“我见过你,”他说。“我‘见过’你!”

狄雷尼不出声。那入仍目不转睛盯着他,弹着指头。“狄雷尼!”他脱口而出。“狄雷尼组长!对吧?”

狄雷尼笑了笑。“没错,”他说。

“你一进门我就知道你是个大人物,”酒保说。“我就知道我在报上或电视上见过你。”他慎重的在围巾上抹干了手,然后伸出手来。“狄雷尼组长,真是荣幸,真的。我叫哈利·史瓦兹。”

狄雷尼与他握手。

“我不再是组长了,哈利,”他说。“我退休了。”

“我知道,我知道,”史瓦兹说:“因为健康因素。不过总统退休后仍然是总统先生,对吧?州长死了之后也仍然是州长。就像是军队的上校,退伍后大家还是管他叫‘上校’。对吧?”

“对,”狄雷尼点点头。

“因此你仍然是组长,”酒保说。“而我,等我退休了,我仍然是哈利·史瓦兹。”

他从一桶碎冰块中取出一罐罗温布劳黑啤酒,仔细的用一条干净的毛巾擦拭瓶身,再从身后的架子上挑出一个玻璃杯,举高向着灯光检视有无污渍,觉得满意之后再将杯子放在狄雷尼面前的纸餐巾上。他打开瓶盖,将酒杯斟至半满,留下大约一吋的空间让白色泡沫涌起。然后他将酒瓶放在狄雷尼手边的纸杯垫上。充满期待的等狄雷尼酌上一口。

“如何?”哈利·史瓦兹焦急的问。

“帅啊,”狄雷尼说,由衷之言。

“很好,”酒保说。

他弯起一只臂膀靠在吧台上,身体向前倾。“那么,请告诉我,您自个儿在忙些什么?”

当然,他说的没有那么标准。他说的是:“那告恕我,你只个儿在满什么?”(前述非错字,用以表达酒保的口音)狄雷尼组长猜那是曼哈顿口音,或许是契尔西地区。

“忙东忙西的,”他语焉不详的说。“设法让自己有事可忙。”

酒保双手一摊:“不然还能怎么办?”他说。“退休并不表示你已经死了,对吧?”

“对,”狄雷尼随声附和他。

“我还以为所有的警察在退休之后都到佛州玩推圆盘游戏?”

“是有许多人这样,”狄雷尼笑道。

“我的姊夫就是个警察,”哈利·史瓦兹说。“你或许不认识他。在皇后区。一个好警察。从来不会收取一毛钱。呃,或许会拿‘一毛钱’。他退休了,搬到亚利桑那州,因为我姊姊有气喘病。医生说,带她到干燥的地区去,否则她熬不过一年。因此我姊夫,他叫平卡斯,路易斯·平卡斯,他很早就退休了,你知道,将莎蒂带到亚利桑那州。在那边买了一栋房子。有草坪,应有尽有。我看过他们寄来的照片,那栋房子看来很不错。一年后,提醒你,是一年,路易斯在外头的草坪除草时倒了下来。”哈利·史瓦兹弹了下指头。“就这样。心脏病发。他为了莎蒂的健康才搬到那边去,结果自己却暴毙,到目前她仍然健壮的像头牛。这就是命。我说得对吧?”

“没错,”狄雷尼淡淡的回应。

“反正,”哈利·史瓦兹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告诉我,组长——你对近来那些年轻警察有什么看法?我是说,那些留鬓角、蓄胡髭、留那种头发的。我是说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警察,你知道?”

艾德华·x·狄雷尼也觉得他们看起来不像警察,不过他绝对不会向老百姓说这种话。

“听着,”他说:“一百年前几乎每一个纽约市的警察都留个小胡子,而且他们大都是魁梧、毛茸茸的大块头。我是说当时几乎必须要蓄胡髭才能当警察。造型改变了,不过警察本身不会变。只不过或许如今他们精明了些。”

“是啊,”哈利·史瓦兹说。“你说得有道理。再来一杯?”

“麻烦你。那一杯真解渴。你呢?要不要跟我一起喝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