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起了兴致,“为什么?”
谢昭君垂下脑袋,又耷拉下眼皮,没什么精神地道:“我不喜欢。”
那确实是严重的问题。
不喜欢,就意味着不能勉强,谢昭君的价值观是如此形成的,尽管自闭过了头,但他也总是尊重别人的。
谢自祈与他是两个极端。
他未曾学会如何尊重他人,也不想学着人际交往,凡事总要先顾及自己,自己快乐,那么旁人就是哭,又怎样呢。
本是如此。
然而。
谢自祈替小孩吹完了头发,又抱着他坐在床上看了会书。直到临睡前,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
是好奇的,却没有那么好奇。
若非得问出个缘由来,又要兜着圈子绕,哭了怎么办?谢自祈从未哄过孩子。事实上,仅仅是这层担忧,就令他暂时搁浅这份好奇。
他认为自己是觉得麻烦的。因由这份麻烦,理所当然为自己套了个思维导图,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往后总有一天,是能看见的。
不急于一时。
这样想,就理通了。
总归是属于自己的物件,什么时候看,什么时候发现,又有什么关系?不会有人能越过他去。
深夜,小孩睡在身侧,谢自祈依靠在枕头上,隔着刘海摸上他的眼睛,又隔着眼皮摸到圆滚滚眼球,脑袋里想象它的模样,觉得分外有趣。
女佣守在门外,直到深夜,才听见少年的声音响起,低低的,“进来。”
小孩由谢自祈怀中到了女佣怀里,这段时间的照顾很有见效,消瘦的身体已经养了些肉,个头也窜了点,幸而不多,女佣还能抱得住。
“回去吧。”
小孩身上裹着一条羊绒毯子,睡得极安稳。
女佣抱着他出了房间,走了几步,就到了隔壁。
推开门,例行将小孩放在床上,正要离开时,女佣余光瞥见一道黑色的重影,微微一顿。
扭身,又定定注视几眼,手指克制不住撩起他额前的碎发€€€€
一条黑纱,严严实实遮住了这双眼睛。
不论好的,坏的,丑陋的,美丽的,统统变成了不可见人的。
由霸道的少年订立的规则如是,旁人无法也不能先他一步采摘甜蜜的果实。
如若胜利不能全须全尾属于我,那么,自然也不能是这世上的任意一个人。
于宠物如此,于谢昭君,更是如此。
谢昭君对于黑纱的存在适应得极快。
或许是谢自祈的奖励过于惑人,又或是本身就无谓,当个半瞎子,能够安静蹲在角落里,吃好喝好,于他而言,确是美事一桩。
尽管他也觉得困惑,询问这个将他当猫来养的哥哥,“我能摘下来吗?”
谢自祈的答案是,“不行。”
很夸张,也很符合他霸道的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