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小姐驾到 其之二

这一章之前先说点话,可能看危女到现在的读者老爷们很清楚,危女是一本第一人称的小说,不管是男主安君诚还是女主们,我全部都是使用第一人称来写的。

第一人称优点很明显,更容易代入,心里描写更丰富,易于抒情,也跟容易做转折,因为第一人称的我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所以可以制造各种神转折,相信你们之前也体会过了。

夜鬼我是很喜欢写第一人称的,男主和女主的都喜欢。

当初在开危女这本书之前,我就决定这本书全程写第一人称,所有视角转换全部使用第一人称。

然后这两百多万字也确实是这么写过来的。

但现在,我决定做出改变了。

因为我觉得光用第一人称,还不够。

大概很多东西都没办法顾及到,场景和其他人物也无法展开来……嘛,当然纯粹是因为我功夫不到家。

毕竟还有一本《知北游》也是用的第一人称,还写出了让人想膜拜的效果,我这样的小杂鱼,当然算不得什么厉害人物。

而进入了这最后一卷,事到如今说要写第三人称……可能未免有点适得其反的意思吧,大概还会弄巧成拙,但我想做出新尝试了。

我写小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就三年多,不是什么勤更作者,精力有限,一天一更。

我不知道比起第一次写小说的我,如今的我是否有所进步……嗯,大概有吧。

第三人称我也写过,但算不上熟练,可能比大多数人都菜,就经验值累积来看,远没有我第一人称写得好。

但是即便如此,我想试试了。

为了我自己的提升,也是为了下一本书。

而到底好还是不好,这就交给亲爱的你们来判断了,我负责写,你们负责看。

嗯,下面进入正文。

……

晚上六点十五分,陆浩宇的心情有点忐忑。

他已经在这个十字路口十五分钟了,再等五分钟,如果约定的人还没有来,那就需要转换场所。

如果停太长时间,很有可能会被附近的街坊邻居当成可疑人物举报。如果他本身只是等人,那自然没有担心的必要,但之所以会如此忐忑,因为他确实就是可疑人物。

虽然要做的事情只是等待与接应,但要等的是一个职业杀手,接应对方把目标绑回来,肯定是需要避人耳目的。

呵,杀手……

陆浩宇觉得有点好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跟烟,点燃。

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职业,没想到自己在现实里也能遇见一次,陆浩宇觉得人生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作为龙振华的心腹之一,他自然知道自己现在的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龙振华含着金钥匙出生,海外留学归来,归国后只靠自己就创业并取得成功个,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未来还会继承父业,成为一个超大商业帝国的总裁。自家老板以后是要当大人物的,谁家姑娘不是把他当成金龟婿,做梦都想给他陪睡?典型的霸道总裁啊,万一被看上了岂不是丑小鸭变天鹅?

嗯,那个女人不是。

姬家大小姐,姬恋冰,今年芳龄十八,还是个高中生,但家庭背景却和自家少爷相仿,甚至更能胜一筹。

陆浩宇曾经跟着自家老板见过那女人一次,惊为天人,那大概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要外貌有外貌,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

两个人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自家少爷也是这么想的。

但没想到那个女人第一次见龙振华就说出了那种话……陆浩宇到现在还记得。

——呵呵呵呵,你说你喜欢我?那你能为了我去死吗?嗯,不好意思,我收回这句问话,你就算真的为我死了,我也记不住你是谁。

龙振华的首次撩妹一瞬间就失败了但他并没有气馁,还认定了非要姬恋冰这个女人不可,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吧。

“呼……可怕。”

反正陆浩宇不想再接近那个女人第二次了,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也是他见过的最可怕的女人,像一条美女蛇,更像女妖精。

以前曾经当过雇佣兵的陆浩宇在战场上曾见过类似的目光……那是看死人的眼神。

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二十不到的少女就能视活人如骸骨,也没有兴趣知道。

但龙振华还是兴致满满,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么一出……

陆浩宇觉得自己很倒霉,偏偏赶上了这种事情。实际上几周前他去当地报恩寺的庙宇里烧香拜佛的时候,还有个倒霉和尚跟他说‘施主最近有血光之灾’,气得他当场把香炉都踹翻了……现在再回想,虽然血光之灾没遇到,但倒霉是真的倒霉。

听说前天的宴会上,龙振华原本打算借此机会再对姬恋冰出手,但没想到这一次不要说见面了,只是远远地看到她带着一个男人,然后就离开了。

现在谣言四起,都在传姬家大小姐跟人私奔了。

但陆浩宇知道那不是谣言,是真的跟人跑了,而且还顺带拐跑了姬家二小姐。

因为这消息来自自家老板,看着龙振华一脸怒容的命令自己出来当接应,陆浩宇就知道多半谣言是真的了。

自己看上的女人竟然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怎么能忍?他根本就不信姬恋冰可能会看上那种平民,叫什么来着,安什么……安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