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送人鲜花,是什么意思吗?”
那一捧粉嫩的月季,并没有经过花店的精心包装。
只是被人折下来,弄掉尖刺,然后拢在一起。
简单、质朴,完全的纯天然,去雕饰。
程所期视线从花捧中扫过,还能看到那花蕊中心,沾着几滴清晨的露珠。
“我知道啊。”那双好看的眼睛里带着浓重的欢喜,笑起来时,眼角眉梢是说不出的惊艳,“送别人鲜花可以是礼貌,也可以是追求和喜欢。”
巫年赶在他开口之前,又道:“我喜欢你,阿期!”
临近入冬,似乎连太阳都犯了懒,好半天才慢悠悠地爬上来,又时机正好的将少年人勇敢无畏的炽热,连同云层一起,明晃晃的晒给旁人看。
也震惊了早起的齐温书。
他手里拿着一本晦涩难懂的生物学专业书籍。
目光愣愣地瞧着院子里:“他这是……在追求程哥?”
自从被莫工吓唬过之后,齐温书对他的称呼就改了口。
莫工端着一碗粥吃早饭,厚着脸皮就这么跟他们挤着住在了一起。
“怎么,觉得很惊讶?不能接受?”
他端着碗靠过来,惹得齐温书条件反射一缩脖子,看似偷偷的往旁边挪了一小步。
“没、没有。”
紧张得说话都开始结巴。
莫工发觉他这小动作,有些好笑。
看来上次那一手刀,将他敲出心理阴影了。
怕真把人吓破胆,莫工就这么大咧咧端着碗,靠在一边门框上,不说话了,只看戏一般瞧着外面。
那眼神,似乎觉得这苗寨少年有趣得很。
尤其在喜欢程所期这件事上,他仿佛有着无限的精力可以去使用。
单纯,又执着。
大概是那捧粉色娇嫩的月季过于简单,巫年的话也过于直白。
程所期怔了一怔,心情在那一刻像是出现了丁达尔效应,他看见那束强行照进来的光亮,变成了刹那动心的形状。
但也仅仅只是一刹那,过后克制的理智,没有让他做出任何举动。
“送花的对象,应该送给女孩子,我不懂欣赏,它就浪费了。”
“阿期,你这样就不对了。”
巫年不赞同地摇头:“小鱼阿哥说过,送花对象是不受性别限制的,我喜欢你,我就是想给你送花,也只给你送,如果你接受了,那它就不会是浪费的。”
程所期无法反驳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