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刘如灵,二十四岁,死亡时间于17点25分到17点45分之间。”

“尸体从水中捞出时皮肤青紫状,口中出现水渍,呈白色型泡沫状,皮肤收缩,尸斑呈淡红色,耳膜破裂,微量出血,肺部大量积水,她的手腕有一道八厘米刀口,腕动脉破裂,除此之外身上无其他明显外伤,无搏斗或反抗痕迹。”

“据此推测,刘如灵先是割腕,失血过多导致昏厥,最终沉入浴缸水中,溺水身亡。”

市局,刑侦支队的成员正在开会,小黑板上贴满了今日现场勘查的图片。

经过整整一晚的勘查和问讯,终于将当天情况完完整整记录下来。

负责痕检的警员也上前报告:“案发浴室中只提取到死者一人的指纹和死者本人脚印,现场门窗完好,没有人为撬开的痕迹,唯一能打开浴室门的钥匙在管理员手中,案发时管理员具有不在场证明,可以排除管理员动手的可能性。同时,监控只拍到刘如灵独自一人进入浴室的画面,不存在人工剪辑或是拼贴痕迹,没有其他嫌疑人线索。”

吴待在座位上认真做着笔记。

门、窗完好。

无搏斗,除手腕外无其他外伤。

没有监控录像,没有目击者。

白羽。

吴待抬头问:“这是密室杀人?白鸽干的?”

这几乎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推测。

只有白鸽,才会在杀人之后,还在案发现场留下一片白羽。

其他警员显然心中也是有此想法。

但是他们并不敢让这样的预设在脑中多做停留。

办案本来就是一种用证据还原事实的过程,警方搜集的真相,推测的证据,以此为基础撰写的起诉意见书,都有可能影响到之后对于案件的审查和判决,所以必须要公正,脑中不可以多做过多预设。

哪怕往白鸽身上联想,那也只能是一种办案方向,而不是办案答案。

即使真的往白鸽的方向靠,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想不明白。

刘如灵,一个追星的富二代,履历清白,为什么会成为白鸽的目标?

“不。”皓沐的声音在会议室中响起,“我认为这个案件,和白鸽没有关系。”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到皓沐身上。

他靠在座椅上,神情严肃,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

他的眼神一张张扫过小黑板上张贴的现场照片,脑海中回忆起今天的案发浴室,以及白鸽曾经犯过的案件。

过去多年,白鸽多地流窜,犯下一起又一起令人发指的杀人案件。

而在五年前,有一起几乎能和刘如灵的死亡一模一样的浴室密室杀人。

死者是一位女性,死亡地点在浴室,死因是割腕后失血过多造成昏厥导致的溺水而亡。

——刘如灵的死亡,简直和当年的案件如出一辙。

皓沐连接投影仪,将当年的案件投屏:“白鸽是个内心缺乏同理心的变态,以杀人为乐,把逃脱警方追捕当做游戏,这样的人,不可能会重复当年用过的手法。比起认为是白鸽所为,我更认同,这是一场模仿作案。”

皓沐这么说着,可他的眉心却始终拧着。

“傍晚五点,《无罪之城》直播版录制完毕,之后便开始录制访谈,监控显示,五点十分,刘如灵进入了浴室,之后没人再路过,也没人再出来,而监控录像没有被篡改,我能想到的只有一种可能性。”

皓沐没有继续往下说,但林初涯懂了。

案发地点的确是一个密室。

但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