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ac的审讯技能当然没有声名远播到意大利, 请他参与这场审讯的原因是他以前发表过的论文,里面的分析观点清楚犀利, 对精神变态心理的精确掌控更是让人心里发冷, 在Issac不知道的时候,默默的给他圈了不少想要和他交流的同好。
总有人觉得鸡蛋好吃,就想见见下蛋的鸡。然而实际上Issac混的不是学术圈, 那些交流会议的邀请函也因为和工作的冲突被回绝,偏偏他又能持续不断的产出发表在专业杂志上的高质量论文,这种特立独行让那些自以为和他是同行的人看他的时候加了一层又一层滤镜,反而更想认识他了。
Issac对此全然不知,他不缺少能在心理学方面交流的伙伴, 自然没动力主动去认识别人。
回到眼下这个Case,Issac只考虑了两秒, 就拒绝了。
就像他之前说的, 这个Case破起来并没有多大的难度,后期处理只要按照规矩来就不会出岔子。这种情况下,他是不会参与进审讯及以后的事的。在本国发生的针对外国人的案件,嫌犯大多都是本国人, 如果习惯了每个环节都插手的话,这对以后没有好处。
又不是非我不可。当然, Issac心里也暗搓搓的升起过这种小念头。
“Selma Rosalind之前做过心理咨询, 你们可以请当时的心理医生来帮忙录取供词。”Issac最后还是指出了一个方向。
“这就是问题所在。”警察苦笑了一声。
怎么说呢?护短似乎是一种本能,尽管Selma Rosalind做的事没人认为是对的,可她仍然获得了指派给她的律师的同情。一个同情嫌犯的律师能做到什么地步呢?证据确凿, 这一点很难推翻,但这不意味不在别的地方做手脚。
比如说,开具一份精神鉴定,精神病患者别说绑架囚禁了,就算是杀人,那也会从轻判决,最后的归属地不是监狱,而是精神病院。很难说哪个更优,但大多数人都选择后者。
Selma Rosalind的情况勉强可以归类于此,如果操作得当的话未必不能成功。
然而,这个世界上的声音不会只有一种。有人同情Selma Rosalind,就有人对她的行为不那么感冒,只想把她绳之以法。两相较量,最后会起关键性作用的就是一份精神鉴定报告。
有问题,送精神病院;没问题,监狱欢迎你。
可Selma Rosalind已经很久没有去见心理医生了,最近的一次咨询发生在一年前,那时候她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坦言要把更多的精力花费在工作上,用来保留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一年的时间会发生的变化太多,以前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而现在,Selma Rosalind一直不说话,情况对于同情她的律师可不太妙,警局里请来的心理医生在几次谈话没有得到结果后也皱起了眉。
无论如何,只有让Selma Rosalind张口,才能做出判断。
Issac就是这时候被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