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员会上,反对的意见明显比张晓舟与自己的同伴们讨论的时候要多好几倍,但最终,张晓舟还是说服了委员们。
囚犯们的意愿和安全性是最大的问题,这些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但于此同时,他们又极度胆怯,他们不敢加入到赎罪团里去替自己减刑,但却又对自己的现状不满,甚至是因此而绝望。
这样的矛盾同样在出现在对于流放的争议上。许多委员认为这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变相的死亡,对于丛林的恐惧将让囚犯们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安排,但同时也有委员认为,这些人将会伺机逃回远山,进行破坏和报复。
但这两种看法其实极其矛盾。对于丛林极度恐惧的人,又怎么可能离开相对安全的流放点,冒着极大的死亡的威胁跑回联盟来进行报复?如果是有这种勇气的人,早已经报名参加了冒险团。
“风险当然存在,但与把他们留在远山,留在盐矿相比,将他们流放所面临的风险和问题要远远小得多,我们所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物资也要小得多,当然更重要的是,这将让我们熟悉了了解通往北方的道路和环境,最终征服那个地方,拿到我们所需要的东西!”
“与他们偷跑回来搞破坏的风险相比,我更担心士兵们定期巡回于各个流放点时路上所面临的危险和困难。但这可以和联盟常备军的训练结合,可以在极大的程度上减少人员和物资的消耗和投入,经过我们的计算,要比把这些人留在盐矿好的多。”
“那盐矿怎么办?”一名委员问道。
“盐矿将继续作为十年以下刑期的轻刑犯的服刑地点,事实上,将这些重刑犯流放之后,剩下的囚犯刑期大多数都是八年以下,其中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是五年以下。盐矿的减刑政策对于重刑犯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对于这些人却意义重大,他们在伐木营地服刑时就相对便于管理,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管理者,工作效率也更高。”
以联盟当前的发展情况,在流放沐东村的这批人之后,产生重刑犯的机会也非常少,这个法案几乎可以说是专门针对他们这些人的一个临时性的法案。
“如果他们老了呢?他们现在可以靠五六个人的小团队养活和照顾自己,但等他们老了呢?”一名女性委员问道。“我们就这样把他们丢在丛林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联盟自己的老龄化问题都很难解决,现在又怎么可能有精力去考虑这些重刑犯的养老问题。但张晓舟还是点了点头:“未来根据他们在流放地的作为,我们将会酌情考虑合并或者是给予其中一些表现良好的人减刑的机会。现在说这个还早了一点,但我们肯定会想出解决办法的!”
但委员会还是对《流放法案》进行了很多讨论,在张晓舟最初提出的方案上进行了许多修改,最终才表决通过。
最终颁布的《流放法案》的几个基本要点是,流放法案是针对十年以上的重刑犯一种强制手段,流放地点应该根据刑期的长短和具体的犯罪内容进行考虑和安排,相对罪行较轻,刑期较轻的罪犯,应该优先安置在生存条件较好,距离联盟较近的区域,而罪行严重但不到死刑的罪犯,则安置在距离联盟更远,生存条件更差的地区。联盟应帮助被流放者建立基本的生存条件,给予他们基本的丛林生存培训,并且允许被流放者以自己劳动的产出物换取后续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资。
流放地距离联盟最近的实际控制点至少应该在十二公里以上,每个流放点之间的距离同样应该在十二公里以上。在丛林中,这样的距离即使是受过训练,有着丰富丛林行军经验的士兵也要走两天。
被流放者有权在有限的条件范围内选择自己的流放地点,并有一次调换流放点的机会。被流放者可以向巡查者举报同伴的不法行为并可因此获得减刑。其他减刑的途径是:连续五年内没有任何违反《流放法案》细则的行为;足额向联盟缴纳满足《流放法案》细则规定的物资;发现联盟所需的矿藏、植物或是动物;救助在流放地内遇险或者是迷路的联盟成员,并且得到联盟裁决庭的调查认可。
流放者年满五十岁,可以申请到条件更好的流放地生活。流放者刑期低于十年,且已经在流放地居住五年以上,流放期内没有违规记录,可以申请到盐矿或联盟下属的其他强制监管单位服刑,按照剩余刑期的三分之二服刑。
被流放者可以在流放点三公里的范围内自由行动,从事伐木、种植、狩猎等活动,但如果被联盟巡查者发现有故意离开流放地,试图与其他流放地的囚犯联络,或者是试图向联盟方向移动,将遭到逮捕或者是通缉,刑期加倍乃至处以死刑。流放者在受到通缉之后将可以被合法杀死,任何活捉或者是杀死他们的联盟成员都将受到表彰并且获取奖金。
流放者的其他重罪包括欺凌乃至杀死同伴,袭击进入流放地的联盟成员,故意纵火或者是污染水源地等等,一经举报核实或者是被巡查者发现,最低将被处于三年以上的加刑,调到生存条件更恶劣的流放点或者是新流放点,乃至死刑。
在囚犯家属的多次请愿下,《流放法案》在颁布后增补了两个条款:被流放者在被流放地居住五年之后,如果表现良好,其家属可以向联盟提出申请,自愿到被流放地与其一起生活,由此产生的危险和后果由其自行负责。被流放者如果在某个流放地长期服刑至刑期结束,可以向联盟政府提出申请,将其流放地转化成为受到联盟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上限为每人一百亩。
这两个条款的增设和确定让《流放法案》中的开拓意图彻底暴露,也正因为如此,在此之后,人们事实上都把它称为《开拓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