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剑,一套全身铠甲,一瓶药水,再加上身上穿着的那套衣服,这就是但丁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东西了。
剑是好剑,重心良好,挥动起来很是舒适,就像这原本就是自己肢体的一部分。剑刃坚硬且锋利,刃面光可鉴人,就算当做镜子用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也是但丁最为赞叹的地方。
这是一把杀人不沾血的宝物。
那套全身铠甲也是难得的宝物——上面甚至还附着了魔法。原本这套铠甲对于但丁来说偏大了不少,但在他将铠甲穿在身上的时候,铠甲却莫名地变得合身起来。铠甲完美的保护了身体的每一处要害,关节,乃至于肌肉,可却丝毫不影响行动。甲片厚实而坚韧,却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沉重,反而像是一件普通的上衣一样轻盈。
工匠之神赫淮斯托斯的手艺名不虚传。
但丁倒是很想试试拿剑去捅铠甲的话到底会发生什么后果,但他终究还是没敢脑残到真的干出这种事来。
这里毕竟是塔耳塔洛斯,是古代的众神们囚禁提坦巨人的地方,是深渊之中的深渊。不管是铠甲还是剑,少了哪一样他都离死不远了。
好吧,就算有铠甲和剑,他也离死不远了。
倒出几滴药水抹在脸上,感受着面颊飞速消肿的但丁一边赞叹着药效的强力,一边为自己扣上头盔。
虽然但丁很不想就这么踏进塔耳塔洛斯深渊——事实上他连一秒都不愿意在这里多待。但想要死人复活终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有着如此的困难反而正常。
这时候的但丁反而莫名地有一股豪情壮志——披坚执锐,勇闯魔窟,只为了救回自己心爱的女人,这简直是小说里的主角才会有的遭遇。曾经写过不少故事的他也曾幻想着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但没想到居然真的实现了。
更何况他还有着宝剑和火神赐予的铠甲,这注定会是一场有惊无险的旅途。
与这种史诗般慷慨激昂的行动相比,佛罗伦萨城的勾心斗角连蟑螂都不如。
提起双手大剑,全副武装的但丁向着昔日的火神刚刚指出的路径走去。
昂首阔步。
像个英雄。
……
烈焰流淌的长河中,漆黑的盔甲和瘸腿的火神将身形隐藏在炽热的火焰之中,目送着但丁远去。
就像伏尔甘所说的那样,他们两个毕竟是让但丁去取材,又不是让但丁去送死,怎么可能就这么直接扔下但丁不管。于是在给了但丁一个“我们都走了你只能靠自己”的假象之后,杜康和伏尔甘选择了跟在后面悄悄监视,顺便扫平那些但丁没办法摆平的麻烦。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