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尔抬头一望,是自个儿的高中同学弗雷德里克。听这名字就知道了,这小子是个德裔。
恩,本县除了一半爱尔兰裔以外,还有五分之一的德裔人口,当然隔壁县更多。德意志地区因为人口增加、饥荒等原因,往前几十年有个向外移民的移民潮,大多都到了美洲。
为了保证法官大人能够听懂本县三四千德裔移民的德语,弗雷德里克很显然也受命前来担任书记员兼翻译。
只能说美利坚推广英语的路,任重而道远啊!
弗雷德里克的运气比奈尔好,他们家经营一间旅馆,没错的,三楼有特殊服务的那种旅馆。矿工群体找老婆困难,一个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有选择的话,很多人家也不乐意把女儿嫁给矿工。所以在这里,旅馆业的生意还不错,发薪日的那天,弗雷德里克家肯定爆满。
所以这小子家里有些钱,在他高中毕业以后,就托关系把他送进了行政委员会干文书,先干两年,混的人头熟了,对于他们家在本县开旅馆,那是有大好处的。
“稍等。”奈尔抬头朝弗雷德里克招手。
奈尔不像弗雷德里克会使用打字机,在法庭上只能用铅笔速记,不过法庭上面,说话也未必有多快,差不多能记录一个模样就行。后面还得麻烦弗雷德里克重新录入,其实咱也算是欠他一个人情呢。
同样作为外国的移民,两个人在高中的关系还行,算不上铁哥们,但也能聊得来。而且弗雷德里克很希望招揽奈尔到自己家的旅馆工作,甚至以奈尔为副手,直接把旅馆开到煤矿附近去。
他一个德裔和那帮文盲大老粗爱尔兰裔的矿工实在是讲不来话,有奈尔这个爱尔兰裔去招揽矿工们,那不就是事半功倍?反正都要扩张生意,与其用自己不熟悉的人,不如用奈尔这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在行政委员会的门口稍等了一会子,弗雷德里克就带着文件夹下楼,他一把上去勾住奈尔,两人结伴去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