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雪回忆录的第三部分是在她家中找到的。
之前的第一部分由她主动留给罗忠平和童维嘉两位刑警,内容为程丽秋被冒名顶替后的生活以及与冒名者杜娟的微妙友谊;第二部分在宋光明的工地宿舍被发现,重点记述了陈芳雪与他的爱恨冲突以及对龙诚和杜传宗的复仇。
所有人都相信,拿到手的两部分应该不是回忆录的全部。陈芳雪被刺伤住院后,专案组随即拿到搜查令,很快在她公寓的书桌抽屉里找到了回忆录的剩余部分,此外还有四张珍藏的照片。
第一张是两个年轻女孩的合影,背景是中州市火车站。其中一个正是陈芳雪,另一个显然是十二年前悲惨溺死的无名女。
第二张还是两个女孩,拍摄于夜间的嘉年华游乐场。其中一个还是陈芳雪,另一个换成了杜娟。
第三张来自熟悉的南山市儿童福利院,“程老师”抱着小孟珂面向镜头,大人孩子都笑容灿烂。
第四张是一场追悼会的全景,死者名叫董海燕,原西原县实验中学的副校长。红笔圈出悼念人群中一个青年,经放大辨认正是程立军。
前三张照片没什么好说的,第四张却有力印证了回忆录中陈芳雪的记述。杜传宗已掌握程立军敲诈勒索甚至杀人的事实,并以此威胁陈芳雪杀掉程立军。
杜传宗又是怎么知晓程立军的动作并拍下照片的呢?答案不久也揭晓了:南山市公安局检查了自杀老民警的笔记本电脑,发现他与杜传宗一直保持着密切的邮件联系,也一直在杜传宗的指挥下反跟踪。2003年他目睹程立军撞死了副校长,但杜传宗命令他不要声张。
“老罗,你算是给他们年轻人好好上了一课呀!不管怎么说,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了,下面就是补充证据,让年轻人多跑跑腿,你就休息休息,想想怎么撬开宋光明和陈芳雪的嘴……”
案情分析会上,白队紧锁多日的眉头明显舒展不少。发现的第三部分回忆录比前两段都长,其中详细交代了她设局除掉龙诚和杜传宗的手段,还有之后与钱主任分手、生子以及进入福利院并最后杀掉弟弟程立军的全过程。几桩谋杀的手法与罗忠平的推测基本吻合,大家纷纷赞叹老刑警的本事,可罗忠平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哦,还有,技术组的同志找到了宋光明使用的秘密邮箱,证实他确实与杜传宗有联系,程立军的照片就是杜传宗给的,”白队补充道,“杜传宗很明显想借刀杀人,只是宋光明能上当也挺让人意外的。”
童维嘉将打印出来的邮件记录递给师傅,罗忠平翻了翻,敏锐的目光扫过众人,问大家看过了回忆录,有没有什么问题?所有人面面相觑,都说内容翔实清楚,下一步就是找到足够的证据……老刑警摆摆手,说有一个根本性问题还没解决。
“你们谁能告诉我,在陈芳雪的回忆录里,她为什么要坚持使用第二人称?”
罗忠平不是第一次提出人称的问题了。童维嘉记得一个多月前在芙蓉湖边,他就对回忆录的人称问题耿耿于怀。当时自己同师傅有过讨论,在警校上学时老师做过总结,犯罪嫌疑人故意透露信息,无外乎几种目的:要么干扰办案,散播误导信息;要么故意挑衅,满足挑战公权力的快感;要么诉说自己的冤屈,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此外还有个别案例中嫌疑人精神分裂,半个人负责犯罪半个人负责忏悔……
然而陈芳雪的回忆录,似乎与上述几种情形都不吻合。首先,她肯定没有精神分裂;其次,如果想诉冤的话应该找报社媒体才对;最后,文字中也没有丝毫挑衅的意味……所以她是想传递虚假线索,误导办案方向吗?
当时只拿到回忆录的第一部分,因此怀疑陈芳雪的目的很可能是故意误导警方调查;然而随着后面两部分内容的相继被发现,误导一说站不住脚了,她在文中完全没有回避自己的谋杀行为,从动机到手段,都写得清清楚楚,简直就像自己的认罪书或供认状——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谋杀都是“你”干的,而不是“我”……
罗忠平提出的疑问让所有人陷入迷茫。有人说多半是陈芳雪故弄玄虚,也有人说可能她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还有人说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反正能证实几桩案子都是她做的就行……
白队头大如斗,问罗忠平有什么想法,老刑警让童维嘉将之前对宋光明的审讯录像再放一遍。大家聚精会神地从头看到尾,却仍然一头雾水。他又让徒弟重放宋光明在最后爆发怒喊的画面——
“那你为什么要杀人?!”
“我杀的不是人,是鬼!她是比杜传宗和龙诚隐藏还深的鬼!!我被她骗了,你们也被她骗了,所有人都被她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