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喜欢的事物

声音

最近,我常听女歌手的CD。

一开始是沉迷于朋友推荐的意大利歌手费丽帕·齐奥达诺(Filippa Giordano),之后又把英国歌手莎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的CD听了个遍,最近则是对泰瑞莎·萨尔盖罗(Teresa Salgueiro)欲罢不能。此外,我对自己能听进声乐,尤其是女歌手的声乐作品,感到十分吃惊。

费丽帕·齐奥达诺是西西里岛的女歌唱家,不仅兼具美丽的音色与容貌,还是音乐世家的小女儿。她的存在让我感叹,上天竟会同时把两三种才能赋予同一个人。她不但能轻松跨越三个八度的音阶,还能立即唱出刚听到的花腔女高音咏叹调。她将歌剧转化为流行乐的演唱方式令人叹服。说起歌剧,人们往往推崇没有颤音的正统高音,但她的演唱优雅得当,丝毫没有压迫感,我很喜欢。

莎拉·布莱曼也是歌剧演员出身,却能自在地演唱民谣与流行乐。当你以为她会用美声唱法高昂地唱诵咏叹调时,她却以妖精般的声音在你耳畔低吟英格兰古民谣。无论是小女生的可爱,还是《玫瑰骑士》[1]里公爵夫人那种成熟女人的悲哀,她都演绎得淋漓尽致,歌声表现力十分惊人。

泰瑞莎·萨尔盖罗是演唱法朵[2]的歌手。法朵,就是五木宽之[3]先生为之着迷的葡萄牙大众歌谣,用他的话说,“法朵最像日本的演歌[4]”。虽然世界各地的人都有各自喜爱的流行乐,但法朵不及香颂[5]洒脱,不像坎佐纳[6]那样适合嘹亮地歌咏,也不需要布鲁斯[7]歌手那般洪亮的声音,它更适合芳华已逝的女人,在地窖般的小酒馆中用歌声不断地倾诉。萨尔盖罗的声音很美,但高音部略带沙哑,音量也实在不算大,她的歌声令人联想起女人深切的悲鸣与啜泣。我听的这张专辑里,有她和世纪男高音胡里奥·伊格莱西亚斯(Julio Iglesias)的二重唱,胡里奥的高音清亮有弹性,二者搭配却相当别扭,宛如一场恶意的玩笑。

聆听歌曲,尤其是女性的声乐歌曲,对我来说既费体力又费精力。不同于器乐曲目,人声歌曲对我影响极大,所以精力不济的时候实在听不了,因为它们会直击我的灵魂。

我终于能够聆听声乐歌曲的过程,跟我抗拒它的步骤正好相反。若要追溯,就像把磁带翻个面。

在那之前,我先是听不了管弦乐。因为管弦乐的音量极有冲击力,给人强烈的压迫感,让我难以承受。若是影像,还能闭上眼不去看,但声音无论如何都会钻进耳朵。直到现在,我也不太能欣赏全乐器管弦乐(full orchestra),它给我一种逼迫感,好像在说:“这都受不了?这都受不了?给我坐好认真听!”

我喜欢室内乐。以弦乐为中心的小规模乐团演奏就很好。四重奏或五重奏,而且要中提琴、大提琴这种低音域的乐器。极其少见的情况下,会有技术高超的室内乐团选择充满不协调音的当代古典乐[8]曲目,每到这时,我都遗憾不已。“音乐”明明写作“快乐的音符”,这一来却成了“苦涩的音符”。我很想说:“你们的演奏才能不是为这种曲子而存在的啊。”我越发觉得,当代古典乐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乐器之中,我最初听不了管乐器。因为它最接近人声,演奏者呼吸与换气的动静也令人不悦。接着是弦乐器,尤其是小提琴高音部的音色很像人类的呜咽,我实在难以忍受。最后只剩钢琴和羽管键琴。钢琴清脆的颗粒感音色和羽管键琴金属质地的泛音入耳很舒服。有段时间,我一直在听格伦·古尔德(Glenn Gould)弹奏的巴赫钢琴曲,以及古斯塔夫·莱昂哈特(Gustav Leonhardt)演奏的巴赫羽管键琴曲目。其实也只听过这些。我那时还觉得,世上只要有古尔德与莱昂哈特就够了,不需要其他演奏家。听了古尔德、莱昂哈特的演奏,其他人怎么还没因嫉妒而放弃呢?

声乐歌曲则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我每天要跟很多人见面,深夜才下班回家,累得不想说话,电视机也没打开过。我不想让其他人的声音肆无忌惮地闯进我耳中,更别提吵闹的广告,简直是在我敏感的神经上乱跳。事先不打招呼就打来电话的人也很烦,所以我尽量不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别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愿意使用手机,但父亲病重的那段日子我还是被迫买了一部。所以直到现在,手机铃响起都给我一种不祥的预感。如果打电话的人说的不是大事,我反而会不高兴,这不是对方的错。因此,多数时间我都会关机。虽说这是为了保护自己,但这样一来,手机也就失去了作用。

寂静无声的空间里滋生的孤独,才是我的伴侣。

这样的我居然会沉迷于女性声乐歌曲,实在叫人意外。

一开始是能听弦乐器了。马友友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成为我的良友,在深夜时分抚慰我的疲惫。我本来就喜欢《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听过许多演奏家的版本,来自中国的马友友确如宣传所言,是彗星般闪现、拥有崭新才能的演奏家。与德国的亨利克·谢林(Henryk Szeryng)相比,他的演奏虽说厚重,但更显优美,悦耳的同时给人带来心灵的洗涤。后来我才知道,NHK制作的“再访丝路”系列主题曲,就是马友友作曲、演奏的。他把活跃在丝路沿途各地的演奏者集结起来,将他们的传统乐器与民族音乐旋律融入自己的作品。受过欧洲音乐正统训练的马友友与伙伴们共同演奏属于他“自己的音乐”,那从心而发的快乐模样让我感慨:原来他已抵达这种境界。

接下来让我意外的是,管乐器俘获了我的心。契机是我在朋友位于德国的家中听了米凯拉·派翠(Michala Petri)的竖笛曲。因此,直到现在,“米凯拉”在我脑中依然读作德文发音的“米夏拉”。

派翠生于瑞典的一个音乐之家,是家里备受宠爱的小女儿。她拥有高超的技巧,却能在演奏复杂曲目的时候,给人无比轻松的感觉。竖笛的音色明亮通透,传达出她良好的教养与单纯的秉性。

爵士钢琴家凯斯·杰瑞特(Keith Jarrett)曾用羽管键琴为派翠伴奏,我听后大吃一惊。凯斯在二人合作的曲子里贯彻了配角的任务,宛如慈父用温柔的眼神守护着热情奔放的爱女。把派翠介绍给我的德国友人这样形容:

“你听,这两人之间有爱呢。”

说得对极了。听二重奏的时候,我习惯注意伴奏一方的演奏,如果伴奏者的自我表现欲太强,合奏效果大都不好。谣曲和戏剧也是一样,厉害的不只主角,有时比起主角,配角的力量控制更为重要。凯斯扮演了一个不即不离的完美“配角”。如果没有“爱”,是无法担任这种配角的。

在管乐器之中,木管的竖笛比长笛的音色更温暖,也更接近人声。

就这样,我能接受人声歌曲了。

声音大概最能表现一个人的品格。当他人的声音化作音乐进入耳中时,我体内的潮水也随之上涌。

声音的终极形态是呼吸。我只听外国歌手的歌曲也并非偶然。正是因为听不懂内容,音符才不会裹挟着意义飞进我脑海。如果是能听懂的语言,在注意音符之前,意义会先抓住我的思绪,那会搅得我听不下去。我不需要意义。因为平时已经很偏重语言了,至少在听音乐的时候,希望它不要成为我的负担。

呼唤,叫喊,呢喃,叹气,还有呼吸。生存中最基本的元素就这样成了艺术。那就是声音。

真是个奇迹啊。

我竟然一度忘记了这种喜悦,真是令人吃惊。

* * *

[1]《玫瑰骑士》:理查德·施特劳斯作曲的歌剧。

[2]法朵:fado,意为“宿命”。法朵是葡萄牙的大众歌谣,始于19世纪前半叶的里斯本。

[3]五木宽之(1932— ):日本小说家、随笔家。

[4]演歌:日本的大众歌谣,具体发源时间不详,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人气高涨。“演歌”的日文发音同“艳歌”“怨歌”,因此也被解释为表达哀怨、艳情等的歌谣。

[5]香颂:chanson,法国的大众歌曲。

[6]坎佐纳:canzona,意大利的大众歌曲。

[7]布鲁斯:Blues,也译作蓝调。美国南部非裔创作的一种歌曲。发源于19世纪末美国南部诸州的黑人灵歌、劳动歌等。

[8]当代古典乐:20th century classical music,20世纪下半叶至今的古典乐,继承西洋古典乐的同时有新的发展,以调性为中心,否认以往的音乐形式,具有先锋性质。最显著的特点是倾向无调,并采用诸多不和谐音。

落日

小王子喜欢看落日。

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因为行星很小,太阳很快就下山了。如果想再看一次落日,只要挪动椅子换个方向就行。

有一天,小王子就这样连续看了四十四场落日。

他是如此悲伤。

为什么人在悲伤时,总会想要看落日呢?

日没、斜阳、余晖……表达落日的词都带了丝感伤。

住在能看见落日的地方,是我的梦想。

如果可以,比起山上,我更想住在海边。如果每天都能目送落日沉入海平线该有多好。等我老了,退休了,就在朝西的海边买一块地,造一所小房子住,这样每天都能看到壮观的落日,心里该有多满足啊……

有部电影叫作《八月的鲸鱼》( The Whale of August ,1987年)。当时已经七十多岁的女演员贝蒂·戴维斯(Betty Davis)与九十多岁的丽莲·吉许(Lillian Gish)在片中饰演一对关系不太好的姐妹。美国的缅因州拥有许多户外风景名胜,知识分子都爱在这里养老,但鲸鱼再也不游近海岸。这里的海岸上住着一对老姐妹,姐姐上了年纪依旧任性,妹妹一直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一天,从俄罗斯流亡而来的贵族出现在她们眼前,身份可疑的老绅士与两姐妹之间产生了诸多牵连……影片内容大致如此。八月的某一天,两姐妹发出少女般的欢笑,说:“有鲸鱼!今年也有鲸鱼游过来!”这一幕也是两人和解的高潮。片名就出自于此。

看过这部电影后,我与要好的单身朋友有了新暗号:“等上了年纪,我们也像《八月的鲸鱼》里那样生活吧。”但谁来照顾谁呢?我们一直没讨论过这个问题。

荒凉的岩石海岸。冰冷的北方之海。鲸鱼出现的大洋。一望无垠的海平线。这种环境可谓理想的环境,唯一的缺点就是看不到日落。缅因州面朝东海岸,只能看到日出。但对起床晚的我而言,能看到日出没什么可高兴的。因为我起床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

此外,日出和日落还有决定性的区别。就算只是倒放影像,也能看出二者的差异。日出时的太阳总是果断、明快地照亮东方的天空,转眼就驱散了黑暗,缺少日落时那种摇曳的风情。

住在京都那阵,我的家在公寓顶层,每天都能看到落日没于西山背后。西晒的房间很热,但我还是选了有窗户朝西的房间,每到日落时分,就停下手里的工作静静地眺望。不过,落入山后的夕阳与落入海平线或地平线的夕阳不同,太阳实际还在很高的位置……想到这里,我就又恨又急,如果我是小王子,就能爬上阶梯,走到屋顶,再看一次落日……

我见过最壮观的海平线日落,是在印度的孟买。从朋友住的高层公寓阳台向外望去,燃烧晃动的日轮把天际染成金色,徐徐落向印度洋。当它沉入海里那一刻,我几乎怀疑海水会猛然沸腾。后来,我也在巴黎和西班牙以西的海岸看过类似的海平线日落,但没有一次能比得上孟买那天傍晚日落的壮观。不过,当视线离开壮丽的夕阳,从有钱人居住的高层公寓阳台落向地面时,会看见腿部残疾的乞丐坐在推车上乞讨。或许正是这种鲜明的对比,才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

我见过最理想的日落,是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当地有很多码头区,纬度也高,太阳下山需要很长的时间。我喜欢在面朝大海的地方吹着凉爽的海风,单手拿听罐装啤酒,悠闲地等待日落。等待的时间如此幸福,几乎让我感叹,除了当下所有,我什么都不需要了……

温哥华北部有片郊外住宅区,叫西温哥华。从下城区开车过去需要四十多分钟。因为二者之间只有一座桥相连,在下城区上班的人每天都要经历痛苦的早晚高峰。而作为弥补,他们拥有广阔无垠的自然景观和温哥华文化人都向往的居住环境。在西温哥华临海的斜坡上,有某位陶艺家的房子。斜坡很陡,仿佛要就此冲入海中,坡上零散分布的房屋视野都很好,彼此间不会造成干扰。每家每户都能看到海景,也绝对能见到沉入海里的落日。傍晚时分,天色尚明,我和朋友在一家临海的餐馆吃饭。这是一场漫长的晚餐,我们一心聊天,直到四周陷入黑暗。菜品虽然朴素,风景却令人餍足。

“真羡慕你的生活啊。”说了这话以后,我一度认真考虑过移居温哥华。

温哥华的景色虽美,但也有个缺点,就是不直接面向大洋。西边的海上,名为温哥华岛的大岛隔绝了风浪的来袭。从温哥华内陆到温哥华岛,坐游轮需要三个小时。中间零星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岛屿和无人岛。海峡如内海般风平浪静,像个巨大的湖泊。加上墨西哥暖流经过此处,冬天也不会太冷。温哥华岛的南端有个城市叫维多利亚,气候也很温暖,它与温哥华都入选了“加拿大老年人退休后最想居住的城市”前三名。

富裕阶层都梦想着拥有群岛中的一座岛。作家森瑶子就一度买下了这样一座小岛。因为游轮不会在岛上停靠,想外出只能开自家的船、购买私人飞机,或搭乘出租飞机。森女士曾邀请我去玩,说在她屋外的海岸上能捡到地中海紫贻贝。我接受了邀请,但最终没能成行。因为出租飞机的往返价格实在太高。

平静的内海或许适合老年人。但我更喜欢外海。温哥华岛是个南北细长的岛屿。一旦越过岛中心的狭窄分水岭,气候风土就截然不同了。东部是青翠欲滴的森林地带,西部是荒凉无边的沙滩。来自太平洋的风浪与全年无休的偏西风汇合,压弯树木,又把漂流和倒掉的树推向渺无人烟的海滩。

见了这种景观,人为何会产生心灵的震撼呢?比起接纳人类的自然,我自幼就更喜欢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自然。自然的存在与我毫不相干,在我出生之前,在我离世之后,无论我在或不在,都一直存在。这让我非常感动。我虽被允许短暂地寓居自然,却无法长久地停留其中。人的存在几乎只是瞬间,因自然的反复无常,我们得以感受它的大度、丰饶与严苛。这些都是我从户外生活中学到的经验。是因为我的职业太具社会性,才会生出这样的反叛心理吗?

最让我难忘的落日,是在靠近爱尔兰北部,一个名叫多尼戈尔的乡镇海边别墅看到的。偏西风带来的风浪一刻不停地吹向大西洋沿岸的石壁。树木在此无法生长,只有欧石楠密布的沼泽地里站着几只迎风伫立的羊。这是一片贫瘠的土地,羊的数量比人还多。有时一大早就有满身酒气的红脸男人经过身旁。这里的居民大都是老人与孩子,正值盛年的男女极其少见。因为村子很穷,他们只能越过海岸的石壁,到对岸的美国去挣钱谋生。如此想来,也只有从早就灌下威士忌之类的烈酒才能强撑着人活下去吧。

我在那栋别墅里集中精力做翻译。完成一天的工作后,我会在天光尚存的傍晚出门散步。站在海岸的石壁上,感受着海面吹来的强风,环视着眼前那群海鸟。鸟群忽上忽下,犹如被风捉弄。亏它们没有撞上岩石啊。我钦佩不已。接着,我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太阳缓缓坠入大西洋。

等到夕阳最后一丝余晖消失在海平线彼岸,我在天黑之前回到家,点燃火炉里的泥炭,烤暖身体,开始准备晚饭。

每当想起爱尔兰,在那些日子里看过的日落就会鲜明地浮现在我脑海中。它那么美,仿佛一整天就是为这一刻而存在。

一一数来,我收藏的落日好像已经相当丰富了。

落日不属于任何人,也无法独占。无论目击者有多少,都能均等地分享。只要心有余裕,愿意放慢脚步,停下手中事务去欣赏……

汽车

“我老婆那个人,一握方向盘就不松手,她是真的很喜欢开车呀。”一位男士如此说道,接着又加了句,“她跟你一样个子小,大概因为体形小,驾驶庞大坚固的汽车才更有成就感吧。”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坐在副驾。多么有“女人味”的想法啊!

父亲考到驾照的时候,我年纪还小。看着驾驶座上握紧方向盘、因紧张而动作僵硬的父亲,身为孩子的我也轻松不起来。

父亲说“这么难的事,交给男人就好”,我也只是想着,哦,这样啊。

还在上学的哥哥在父亲的要求下考了驾照,接着是弟弟,唯有我被跳过。直到那时,我仍未对“女人该坐副驾”一事产生怀疑。

到了三十多岁,我生来头一回在美国长住,才意识到出行的不便。芝加哥是个汽车社会,没有车子,到哪儿都不方便。开往下城区的公交车、电车是小偷和强奸犯的老巢。有人建议我,为了人身安全,尽量不要进空车厢,要坐在驾驶员能看到的地方。

联络驾校之后,一个面相实诚的大叔驾车出现在我的公寓前。美国的驾校没有专用的练习场地,刚开始学车就得上公路。教官的座位上虽然有辅助刹车,但作为新手第一次握方向盘就面临这种情况,实在吓得人魂飞魄散,直到现在想起,我都禁不住同情自己。

试着驱动汽车,我不由得感叹:什么啊,居然这么简单。坐驾驶座的人竟然这么爽。究竟是谁说女人该坐副驾的?

沿着密歇根湖北上环湖自驾时,我开的车虽然又老又破,好心情却丝毫不受影响。我喜欢追赶前面的车,直到不觉间超过对方。美国朋友们给我起了个绰号,叫“神风司机”。当时,周围的车辆好像都有意避开我的车,过了段时间我才意识到,如果其他司机跟我一样都是新手,超车就太危险了。后知后觉的我惊出一身冷汗。

我喜欢汽车。只需简单的操作就能让引擎发出震动的声响,猛然提速,这感觉叫人欲罢不能。转弯时的操作也很畅快。即使小个子的我坐在巨大的美式车驾驶座里,被仪表盘阻挡视线,几乎看不清前方的路况,汽车依然会根据我的指令而动。文章开头那位男士的老婆的心情,我深有体会。

喜欢汽车的男人很多。按照弗洛伊德的解释,汽车是女体的象征,驾驶汽车会给人一种驭马的征服感。撇开性方面的比喻,开车对女人来说也很快乐。尤其是当你从副驾换到驾驶座,快乐的感觉也会倍增。

不过,我并不是恋车癖,不会把车子擦得洁净无瑕,也不会把蜡打得光可鉴人。每次换车,我都要求店员“给我最不显脏的颜色”,所以最后大都是银灰色。我就是个如此邋遢的车主。

汽车是出行的工具,也是一种实用物品。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它操作性良好,具有稳定性,值得信赖。

仔细想想,我跑过的地方也不少了。

美国大陆横向、纵向两条线都跑完了。横向是从西雅图到纽约,纵向是从芝加哥到新奥尔良。跑完这两条线的人应该不多。

欧洲则是以德国为据点往周边跑。从波恩到柏林,到布拉格,经西班牙前往葡萄牙。

在澳大利亚时,我取消了机票,从阿德莱德前往墨尔本,两天开了一千公里。

我喜欢开车时的速度感与紧张感。

速度让人上瘾。汽车则能让人体验肉体无法抵达的高速。以超出人类极限的速度驱车会令人紧张。当时速超过一百公里,就能产生极速奔驰的感觉;时速超过一百二十公里,车体会变得不稳定;时速超过一百四十公里,视野会变狭窄;一旦时速超过一百六十公里,再微小的操作失误或与障碍物的轻微碰撞,都可能让汽车翻倒,十分危险。这种潜在的危机会让人因紧张而倍觉刺激。在美国那种长距离的笔直公路上开车很容易疲倦,这种时候,我大都会提高速度。一想到高速行驶时瞬间就可能没命,倦意也就消失了。这方法对我很管用,可见,我确实是个胆大包天的驾驶员。

德国的高速公路没有限速。弯道设计经过精密的计算,不减速也能安全通过。三百公里的距离一般只需两个小时。在我看来,吝啬的德国人居然不介意燃油费的消耗,这实在太奇怪了,德国朋友却说,他们吝啬的“不是钱,而是时间”。果真如此吗?以环保为口号的德国绿党,有时会突发奇想地给出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最后大都因为得不到民众支持而被搁置。据说真正的原因是“绿党人自己也不愿被限速”。

不过,超过人体感觉极限的速度,不适合在身心疲倦时体验。我曾在极度劳累后乘坐新干线,被窗外快速掠过的景色弄得想吐。虽然知道这不是正常该有的速度,可一旦体验过,就一辈子难以忘怀。

我与“东大的姜先生”,即政治学者姜尚中先生聊天时,出乎意料地在汽车话题上很有共鸣。他说他也是个速度狂,我们相视而笑,互相打趣对方“压力过大”。

汽车似乎有种魔力。佐野洋子女士在六十八岁得知自己患癌只剩两年寿命时,立即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冲进汽车经销店,买了辆“美洲豹”;这件事记录在她的随笔集(《无用的日子》朝日新闻出版,2008年)里。我对此非常理解。

我有个朋友总是念叨着要在死前开一回保时捷,还说“想做什么就去做,考虑别人干什么,区区一辆车,买就行了……”。这样的他却因癌症而病故。当时只要他想,明明是可以实现愿望的,他却连这点小事都没来得及做,不到六十岁就去世了,真是个笨蛋……每当想起他,我都不免如此感慨。

将来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石油再也无法购买,我们看着变为大型垃圾的汽车,心想:我也经历过那样的时代呀。

书架

我讨厌别人窥视我的书架,因为这无异于窥视我的脑子。但我却喜欢窥视别人的书架,哪怕被视为一种恶趣味。

人类的脑子里,有99%是由别人的语言与观点构成的。属于自己的原创部分只有剩下的那一丁点。所以一个人读过的书,也表明了其脑内想法的历史轨迹。

不只如此,从外部难以发现的特殊怪癖、嗜好等,都会体现在这个人的书架中。书架,就是脑内事物的存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