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亲密:从正义到爱

我是谁? 段义孚 16209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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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的这些照片对我自己而言是一桩麻烦事,因为它们直接触及我的性格,以及性格里的缺点。是不是因为我也像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那样让整个国家变得喜出风头,从而难免瑕瑜互见?我完全无法判断,因为如果这本自传只是为了诚恳——尽管不可能做到每个细节都准确无误,但至少在态度上是诚恳的——那就会变成一本忏悔录。而从另一个方面讲,作为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把自己全然暴露于公众的视野也不符合我的性格。所以,我打算以迂回曲折的方式来解决眼下的困境,那就是,我将会借助别人的诚恳和善言来弥补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看,白璧上的瑕疵已经开始显露出来了!

胆小懦弱与不善言辞并不是我喜欢沉默的唯一原因。甚至,当我感到自己最亲密无间、最痛彻心扉,和一些不受社会认可的情感及欲望被其他人知道的时候,也能体会到自己同他们产生的一种联系。我并不是孤立地在世上活着。当我遇到一些孤独无依的境况时,就会告诉自己:“我完全可以立刻跑到一座图书馆里,去找一个安身之地。”这样的信心源于长期的经验。志同道合的灵魂——其实也是我内里的各种“自我”——往往会出现在你意想不到的一些书中。若能发现这样的灵魂,在文科教育里就算是一项最大的收获了。当我引经据典时,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书本知识有多丰富,因为那样只会让人嘲笑我已经老朽,相反,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沐浴在志同道合的陌生人的思想里。

先谈谈公平和正义。人在童年时期都想要得到公平。大约在5岁时,我得到了一支铅笔和一个小小的笔记本。那时候我不会写字,却假装着写写画画。有一天,一位叔叔看见我正在潦草地涂写着什么,便凑过身来瞧,我便递给他看。他问道:“这些小叉叉都是些什么啊?”我生气地回答说:“我哥哥每欺负我一次,我就打个叉。”叔叔并没有笑,而是对我讲,我不该把自己的负面情绪都存放起来,而是应该试着忘记它们。如果不能忘记的话,就应该当面同哥哥讲清楚自己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位叔叔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是关于道德和公平的一课。我记在了心里,又开始强烈地想要知道自己应付出的究竟是什么。

我努力做出好的表现,甚至努力去做到不自私自利。但是,就算我是出于好意,哪怕稍稍违背了父母的意愿,都会遭到训斥,所以在心里生出了不理智的怨恨来。我大约15岁的时候,全家住在伦敦,母亲因患流感卧病在床。我同父亲、兄弟、姐妹都围坐在她身旁。那一刻,我想到一个好主意,就是去地下室的厨房给母亲端一些面包和茶水来。我倒了一杯茶,把面包切成薄片,抹上黄油,然后冒失地直接用手拿着走过去,没有用托盘。为了腾出手来开门,我把餐具夹在腋下。父亲看见后,劈头盖脸就是一通批评,因为我这种做法很不卫生。可怜的父亲啊!他完全没有想到因为这样一件芝麻小事大发雷霆,会造成我永久的心灵创伤——尽管当时他只是在我手腕上轻轻打了一巴掌,说不定还是我“罪有应得”的。但这给我的青春期蒙上了一层酸楚。也就是说,哪怕没有惊天动地的灾祸,日常生活里也充满了混乱、失望和不公平。

小孩子能够很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尊严,也格外以自我为中心,而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他们怎么可以那样对待我呢!为什么我分到的东西总是最少的?道德教育往往劝诫小孩不要自私自利,而要多多为他人着想,多承担社会责任,而其最终目的,则是要实现一种不具有人格性的公平和公正。父亲一直在给我们灌输公平公正的价值观,认为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但是,他却又常常借用美国的平等、民主概念来不断重申这些观念。和印度的种姓制不同,中国的社会阶层不是固定的。知识分子位于士农工商四个阶层的顶端,但知识分子显然不是世袭的,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才获得高位,而且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奋斗成为知识分子。至少,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大人都是这么教育的。我们小时候听的故事从来都不会是布衣如何变成了富翁之类,因为商人毕竟在最低的阶层——所以是天理不容的!当然,也不可能是樵夫如何变成了总统之类,因为中国人认为政治和军事权力不足以享传家之久。所以我们常听的故事都是放牛娃如何变成了名士。

但从原则上讲,那时候的中国社会还是盛行阶级划分和阶级意识的。人们可以买卖女孩做用人——和当奴隶差不多,尽管这样不合法。和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有钱人可以是穷人的主子。父亲和那群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以身作则地同这些不平等、不公义作斗争。而我们这些小孩子却又时常以一种浪漫主义的心态羡慕着那些农村出身的孩子,他们虽衣衫褴褛,却遮挡不住身上显露出来的智慧与抱负。在我父母那个年代,人们会收养出身卑微但天赋极佳的孩子——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的,都不是什么稀罕事。有时,当我发现父母很欣赏我心中的抱负时,就会立马钻进自己的幻想里去。而这类幻想并不是什么流浪的王子错被普通人家抚养长大的故事,而是一个出身卑微的孩子,身上的卓越天赋还未被人知晓的故事。

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中产阶级很少关注外部世界难以调和的种族歧视。那时候,我也能感受到这样的现象,不仅是因为我身为一名中国人遭遇的严重歧视,还在于我作为一名新来者常以一种新奇的眼光去看待这个国家。1956年到1958年间,我在布卢明顿的印第安纳大学任教,能看出班里的学生们和那些在石材加工厂里上班的年轻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我能明显感受到他们两个群体的对抗,而这样的对抗也在电影《告别昨日》(Breaking Away)里以艺术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大学里,有些群体看起来华贵阔绰,而另一些群体就是小康水平或者仅仅是过得下去。读者或许了解顶尖大学里的各学院之间的穷富差别,根据不同的基金会、赞助商和持有的财产而不同,学生们与之类似。读过伊夫林·沃(Evelyn Waugh)的书之后,我本以为在牛津大学会见到势利小人,结果并没有。出乎意料的是,在美国西部的州立大学里,我却见到了。布卢明顿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典型的阶级隔离的地方,因为参与相关事情的都是白人,而且几乎都是男性。

1958年,我离开布卢明顿去了芝加哥,住在当地的一所国际公寓里,同时也一直在关注性别和种族造成的美国阶级差异。在国际公寓里,男生和女生住在彼此分隔的两侧。他们只能每周一次在特定的时间里相互拜访一下。每当即将拜访之际,男生们都会赶紧冲个澡,赤裸着身子在楼道里冲来跑去,到处回响着房门开开关关的砰砰声,他们还故意装出一副担心被女友撞见自己赤身裸体而慌慌张张的模样,真是虚伪至极(我心里这样觉得)。因为他们是不可能在女佣面前产生一丁点儿赤着身子招摇过市的念头的。女佣,特别是黑人女佣,也完全不可能出现在白人男学生的面前。当我向几位美国熟人提到这种行为差异时,他们先是表现出不理解,然后是尴尬,之后又是厌恶,因为他们觉得我的观察实在是低俗。

对于社会上的这种偏见和不公,我只是感到愤怒,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当20世纪60年代掀起民权运动的时候,我才完全融入了美国社会,开始感到自己应该有所作为了——我应该参加一些抗议组织才对。但我的行动又一次在想法面前止步了。无精打采和胆小怯懦肯定是其中的原因,但也不止于这两种原因。因为当抗议变成了时尚,操纵杆变成了笔杆子和演讲术,而非群情激奋的示威者时,我只能克制自己了。甚至,当搞地理学的人也开始写书撰文直指社会的不公正时,我还是保持着克制的态度。他们写的东西一开始是针对劳工阶级,之后又指向了女性和少数族裔,最后是同性恋,所以,他们是跟着社会的潮流在走。尽管他们在斗争技巧上无可指摘,但我看出了他们内在的不成熟。他们会把这个世界分成好人和坏人两种人。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劳工、妇女、少数族裔、同性恋——都是好人;而那些掌握过多权力的人——统治阶级,像资本家、神职人员、白人和异性恋——则都是坏人。我和身边的地理学者都同样痛恨不公不义。当自己遭遇不公正的时候,也会变得十分敏感,当看见别人深陷其中的时候,也会义愤填膺。当两种观念、群体、意识形态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也总是会去同情弱势的一方,就像水往低处流那么自然——这是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的一个比喻,我很喜欢这个比喻,也喜欢她凡事追求公正的性格,正如她所说:“要从胜利者的阵营里逃脱出来。”对我而言,只要开始身陷胜利者的夸耀和奉承的囹圄,也就是想要逃脱出来之时;除非这样的胜利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欢乐,就像拥趸们庆祝自己的球队获胜时一样,我才能坦然接受。

我没有像20世纪70年代的地理学家那样投入社会公正的战斗,悲观主义是原因之一。相比于无精打采和胆小怯懦,悲观主义并不见得是个更好的借口——但我也不是为了找借口——而是真实的原因所在。之所以会对社会公正报以悲观主义的态度,是因为我常常关注生理上的不平等。生理上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天赋的不平等,会持续地造成每个人在自己和在他人眼里的不平等。

但我为何(从小就)会尤其关注这一点呢?这还得归功于中国文化的影响。我的父母可以不加掩饰地表现出重男轻女的偏见。而这样的偏见,尽管是不平等的,却没有让我感到多么苦恼,因为在我眼里,这只是一种社会习俗而已,可以理所当然地持续下去,尽管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像过去那样需要依靠男性的力量才能获取安全与成功。另外的偏见则显得更加根深蒂固,比如,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去喜爱生机活力,厌恶软弱无力;喜爱勇往直前,厌恶胆小怕事;喜爱聪明伶俐,厌恶愚笨无知;喜爱美丽高洁,厌恶丑陋粗俗。这些相对事物里的前一项又常常带着变革性的力量。这些不均衡的对子,还附加着精神和道德上的价值。圣人往往是富有生机活力的。勇气代表着道德的力量,而不仅仅是身体的强壮而已,因为仅有身体的强壮常会显得愚勇。善良的人不一定聪明伶俐,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具备道德上的洞见和智慧,精神的强大也同样是心灵的一种品质;相反,邪恶之徒往往是狭隘且愚蠢的。

长大以后,我发现那些长得漂亮伶俐的孩子们每天都能得到更多的微笑、点头和赞许,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得不到任何表示了。所以,他们不仅得到了天赐的馈赠,还得到了社会的馈赠。这简直太不公平了,但却又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后来我听见耶稣说的一句颇难理解的话一样:“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人类有能力,且已经向着生理的不平等宣战。被启蒙的家长们会更加关注天赋较差的孩子以弥补不足,而被启蒙的社会则会慷慨地资助那些身体和精神负担过重的人。甚至在资本主义的美国,在这样一个崇尚自由竞争、适者生存的国家,资源也被大量消耗在了公立学校里那些迟缓愚钝、自暴自弃、多动调皮的孩子身上,只有很少一部分资源用于培养有天赋的孩子。欧洲的福利制度是很有名的,但却又恰恰是美国才会把金钱投在建设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上。似乎,美国更加在意的是要去弥补生理上的缺陷,而不是社会上的缺陷,因为很多人认为相比于后者,生理上的缺陷才更像是命运的打击。然而,依然存在着一个挥之不去的疑惑:穷人之所以贫穷,是因为他们懒惰?

当然,在我很小的时候,虽不知有什么方法可以弥补人类的先天缺陷,但人在后天还是可以努力改进的。比如,丑陋的人可以经过打扮变得长相平平,迟缓的头脑、笨拙的四肢可以经过训练变得具备一定的能力。但在如此差的先天基础上,一个人也不太可能体会到生命的圆满活力,体验不到别人和自己眼里的卓越人生,也就是说,不太可能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起来。

像我这样的中产家庭,受到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不会觉得好看的长相是一种优势,更不会觉得男孩比女孩更有决定性的优势。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担心这两点。起码,我还算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孩。此外,我的性格也容易受到别人的欢迎。但我能感受到,最明显的缺陷是思维的敏捷性。之所以能感受到它,并不是因为我怀疑自己缺乏思维的敏捷性,而是因为中产家庭往往会不加掩饰地特别重视这一点。

应该是在5岁那年,我父亲让我做算术题。我自信满满地把答案递到他面前,他念叨着:“这题没做对,第二题也不对……第三题对了,第四题第五题也做对了。五道题对了三道,还不错吧!”但我却哭了起来,因为靠这种平平的成绩,将来肯定当不了工程师,而我父亲期待着儿子将来能成为一名工程师。出于某些原因,父亲始终不让我忘记这件事,甚至还不停地和身边的朋友聊起这件事。在我长大以后,他还经常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而已,但万万没想到“五中三”在我看来是何等丢脸的事,最后它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在了我身上,挥之不去。

后来,我逐渐意识到,尽管自己可能一直都不擅长数学,但在好老师的帮助下,加上勤于练习,也是能做好算术题的。二十年后的1958年,我到芝加哥大学做统计学博士后项目(是的,是统计学,不是地理学),这算是对我数学功底的一次考验了吧。我身边都是一群数学奇才,其中有些人还是正读高中的十几岁孩子,但他们已经通过了特别的安排在大学里进修本科课程。在他们中间,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十足的笨蛋。因为自己的数学基础很差,所以,我应该早点认识到这一点才对,而不是幻想着以这么差的基础去弄一个什么博士后。更让我自惭形秽的是,在概率这种不需要太多知识和技能铺垫、只需要天生智力因素的课程上,我也一无是处。数理统计对我来说太难了,所以我转到了较低级别的课程里,其中只需要掌握高中水平的代数和几何就可以了。在那里,公式都写成展开式,也就是一个求和符号后边跟着一大段,其实用微积分的形式写成一行就够了。我可以按照展开式一步一步地计算,哪怕完全理解不了它所传达出来的信息。这导致我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不管在哪儿,倘若在一个社会里,数学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的前提条件,那我就肯定是那个被永久剥夺了公民资格的人——难道我们不正在向那样的社会迈进吗?没有一个善意的社会能纠正这种错误。

我在大学里任教超过了四十年。可每当走进教室时,都会先入为主地以为学生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预习准备,天资都一样聪慧。但到了期中考试,才会惊讶地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如果说没有好好备考是考不好的原因,我不会太过于惊讶,因为老师们都会劝勉学生迎难而上的。倘若学生是对课程缺乏兴趣的话,我也不会太惊讶,因为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发挥自己的特长。而我接受不了,也是不断面对着的明显事实却是——学生的天资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每次上大课的时候,我都会遇到那么一小撮从来不缺席的学生,认真听课,努力完成每次作业,但到最后只能拿个及格成绩。他们跑过来问我:“我要怎么做才能得优秀呢?”我却只能含糊地应对着,因为对他们说实话是很残忍的,比方说:“你应该投胎到更聪明的父母家里。”他们交上来的作业其实也不算太差,只是相当一般:每句话、每个思想都是平庸老套。当然,聪颖的学生写的作业也可能只是将将及格。原因很明显,他们没有好好写作业,只想凭着天赋来做事情,然而失败了。但问题却在于,那些聪明学生的天资体现在了作业里那些令人愉快的词句转折和大胆的比喻里(或许比喻得不那么贴切),抛开成绩不谈,这样的天资都超过了平庸学生付出的最大努力。

生命力是一种天赋,一些人多,一些人少。智力也是一种生命力。当然,伟大的科学家、文学家都具备超凡的思想,但他们的思想并不是装在头脑里的一台精密仪器,而是一股原始的力量——人性的潜质——充满了整个身体。C.P.斯诺(C.P.Snow)记得爱因斯坦在新泽西州从海水里游上岸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位金色的神祇。而雨果、巴尔扎克、爱默生、惠特曼,甚至狄更斯这样的文学家看起来也比一般人更加卓越,拥有非凡的力量与抱负。济慈(Keats)英年早逝,有时仿若无缚鸡之力,但他却实实在在是一个满盈着生命力的人,体现在了他的表情、姿态和言辞上,也表现在了他的作品上,像书信和诗歌。

有时候,我不是特别明白生命力对一个人的成就有着怎样的意义,但当我阅读阿尔弗雷德·罗素·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两卷本的自传时,就真的领悟到了。之后,我在印第安纳州得到了第一份工作,觉得自己和他很像,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地理学者,被自己的前辈所吸引。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工作却和动植物的分布或“华莱士线”没有任何关系。而正是这样的事情导致了华莱士两兄弟截然不同的命运。阿尔弗雷德·华莱士用了四年半的时光(1848—1852)在亚马逊盆地“钻研昆虫的奇特生命”。他弟弟赫伯特·华莱士(Herbert Wallace)在1849年也加入其中,想看看自己是否也能从事自然史的研究工作,但在此过程中,他却越来越绝望。他之前也干过很多工作,但却从未热爱过任何一份工作。在热带地区干了一年后,他又认定,研究自然不是自己的使命之所在。阿尔弗雷德·华莱士记述道:“他对昆虫和鸟类不感兴趣,也不愿培养兴趣,这条路,他是走不下去的。”

之后,阿尔弗雷德虽无法理解弟弟缺失人生方向和动力的原因所在,却转向了对生命力的思考:“他的不幸源于缺乏系统性的在校培养,对机械重复性的工作缺乏热情也无动力,无足够的力量去克服先天和后天的不足。”赫伯特离开了考察地,去到贝伦市(Belém),决定登船返回英格兰,但却在流行病肆虐的港口不幸染上黄热病去世了,那年他才22岁。

赫伯特缺少生命力,而阿尔弗雷德却充满了生机活力。虽然赫伯特经历了一次人生,但他的生涯和他的哥哥比起来就像患了贫血一般羸弱。他哥哥游历世界,获得了知识上的成就。可见,天赋需要配合激情才行。爱德华·布里南(Gerald Brenan)指出:“但丁认为,天赋等同于强烈的欲求。由此而推知,写作和绘画的天赋是从渴望写作与绘画的欲望中生发出来的。”布里南认为,真正的天赋,甚至是纯粹心智意义上的天赋,绝不仅仅是一种能把事情做好的诀窍。重要的在于,它还必须充满活力,就像可充电的电池——能够释放出能量,能量可以得到补充,而且还是定期的补充——有些人身上的电比其他人多得多。对我来说,这是根本性的不公平,因为这不仅关乎成功和名誉,也关乎日常生活的质量,关乎活着的意义。

生命力也是一种优势。或者说,生命力可以让某些优势得以从容地发挥出来——就像精神的广博或人格的豪迈——因为从容,而显得自然;亦因自然,而显出魅力,令人尊重。让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我上学的时候,经常坐灰狗巴士,因为便宜,而且这也是一个能让我看见美国社会不同阶层的好机会。在比较大的城市里,车站里总是云集着各色人等。但有两种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一种是羸弱的老妇,另一种是朋克青年。当巴士靠站的时候,这些老妇会紧抓着烂朽的手提箱冲到车门口挤上去,而其他乘客则都被挤开了。而那些朋克青年们则不紧不慢地等到最后才上车。他们身上什么都不带,最多只带一个收录机和一把梳子,偶尔刮刮油腻不堪的头。到了车上,紧张兮兮的老妇们会喊这些朋克青年们帮忙把行李箱举到头顶的行李架上去。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些朋克青年二话没说就照做了,他们前臂轻轻一伸,行李就给掷了上去。那时候,我便会猜想他们是做什么职业的。是机械厂里的学徒,是农民、服务业工人、财贸学校里的学员、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乃至于一些不三不四的团伙里的小混混?但不管做什么职业,他们在灰狗巴士里的表现俨然是一位位绅士。巴士里的世界使得每个人都舒适自信。他们以一种随意的无畏去帮助陌生人,在我眼里,这真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第二个例子是多年之后发生的一件事。1982年11月底,连续下了多日大雪。当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中心十层楼公寓的窗户向外眺望时,可以看到整座城市都覆盖了厚厚的积雪。而我却傻乎乎地还是开着车去上班,结果可想而知,车开出去半英里就陷在了雪地里。路上还有几辆车和我一样动弹不得。我打算弃车离开,但那一刻,有人在街对面向我挥手。那人刚把一辆车从积雪里推了出来。他跑过来对我说,可以帮我一把。这样,轮胎再次转动了起来,车辆缓缓向前滑行,地上出现了雪的碎片,压在了车轮底下,但没有结成冰,于是产生了阻力。这样,我的车就能靠自己的动力向前行驶了。

我载了他一程。我对他说,倘若我去不了办公室的话,就会回到住的地方“河塔公寓”(the River Towers Condominium)。他说他刚好也在那儿做机修工。我们在雪地里慢慢前行,我问他家住哪儿,他说住在圣保罗镇,他把车抛锚在了返程几英里处的一个地方,当时他正好赶往明尼阿波利斯,还沿途帮了好几辆困在雪地里的车子。我听他这么一说便感到很震惊,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故事,尽管我确信他当时并没有刻意去隐射《圣经》里的金律。就像基督一样,他所做的事不是为了“拯救自己”,而是为了拯救他人。在车里,因为我必须全神贯注地驾驶,所以没法去看身边这位“救星”长什么模样。等到了车库里,我可以端详他了。我发现,站在眼前的,竟然是一位充满活力的青年。我感谢他的时候,他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面带灿烂的笑容。于是,我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他一定是一位降临人间的天使长,是来帮助我们这些受困的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