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第二次见面在南京,临近大行宫站——小宁的记忆总是精准无误,摆弄时光便签是她的特长。已入九月,晚夏在无度炙烧中消陨,但小马还穿着短袖。她问小马,不冷吗?小马羞赧地笑了,仿佛让她产生担忧是他的错。他们一路走,她听小马说,江宁织造府就在附近,乾隆六次下江南,五次都住在府内。她思忖这地方和《红楼梦》有某种关系,可她知道得不够清楚,事物之间的牵连多是虚线。他们去一家砂锅粥店吃晚饭,小马替她推门,露出手臂上被夕阳烫金的茸毛。小马每天下班途经此处,常常指望有朋友来玩,人多了,才喝得完一锅粥。
下一次重逢在上海,他们一起参加朋友的婚礼。酒席有些哄乱,朋友们趁机滥饮,交换无成本的祝福。小宁从盛虾仁的盘中捡出一朵兰花,开玩笑送给小马。当时小马还在用一个黑色钱夹,他把花塞进隔层。没有承诺,表态只会让一切走向烂俗。几个月后,小马发来一张照片,干花嵌在原处,枯死赋予它娴静与可信度。
有一年冬天,小宁从北京出差回沪,顺路去南京调一份档案。抵达南京已是夜晚,她匆忙洗头,来不及吹干就重新闯入黑夜。那时她还留着长发,看上去恭顺、明亮、善于祈祷。她住的旅馆离小马家很近,步行1.2公里可达。小马和一位朋友合租,那间敞亮的房子擅长迎宾,她却是头一次去,也是唯一一次。她参观了小马的房间,目睹吉他、风铃、他自制的书架,又在一幅女孩的自画像上稍作停留——那是一件礼品,画中女孩半裸,躺在一丛迷幻的色块上。小马翻出吹风机,替她吹发。一边教她,头发要从里往外吹,这样吹干以后不会蓬乱。吹风机的声音吞没了他的话,她感到耳中淌着一条聒噪的河流。小马送她回去的路上,街道空荡荡,天冷得像覆着一层灰色蛇鳞。他们穿过一片茫茫夜,她记得地铁口怎样直指他们的背脊,宛如一支意图莫测的猎枪。
再往后,就是现在了,距他们第二次见面已有五年。他们相约去草原骑马,目的地在承德以北一百公里处。汽车驶于离京的高速公路,他们坐后排。坐姿各向窗倾斜,使他们如同分叉的树枝。一些简短的对白时而冒起,关于当日早餐,或北京的气候,两个话题之间由漫长的沉默衔接。
钻进观音山隧道时,小宁扭过头,迅速打量小马。隧道顶部两侧装有灯带,车往前开,光与影轮流从小马身上滑过。小马纹丝不动,像一座久置阴翳之中的雕像。一件黑色风衣罩在小马身上,是老电影里侦探偏爱的款式,她能想象面料摩擦时发出的沙沙响声。她趁机注视他,一边试图从过往交集中还原出一个小马,却突然意识到,相识的好多年里,其实他们根本没见过几次面。
“我以前去过三次。”
“哪里?”穿越隧道出口的瞬间,日光巨流从天而降,她感到晕眩。她在茫然中僵持几秒,才看清眼下的处境:命运是一位跳棋选手,这一步里,他们同时落在北京。今年九月,她辞职来北京读研究生。依旧是法律专业,枯乏厚重的书垒起来,通往一座旁人眼中的摩天高楼。她比班里其他学生年长五岁,她不在乎,但时常厌烦差异所带来的实际麻烦。至于小马,则已在此做了两年杂志编辑。
“骑马。两次在坝上草原,还有一次更往北,靠近满洲里。”
“那边的马更野吧。”
“是啊,撒开跑的时候根本拉不住,那种失控很吓人。不过骑马本身也会上瘾,你骑过快马之后,只想骑更快更烈的马。”
她想,她骑慢马就好。她的人生中似乎从不具备参与挑战的激情,对于危险,她多选择退避三舍。有时加以预测,发现危险不至于构成真正的伤害,便凑近观看,满足一些多余的好奇。
小马说起两桩骑马惨事。前一桩发生在北疆,在夜骑时,马踩到老鼠洞受惊失蹄,骑马者当即被甩落,死于马蹄之下。另一桩的主人公与小马的朋友相识,那人自诩为骑马好手,骑马时脚蹬得太随意,稍微一动荡,脚就卡进了马镫。没人知道苍茫草原上发生过什么,只看见傍晚马跑回来时,半截身体已经被拖烂,剩下一副被卡住的腿,倒悬着从裤管里伸出来。
“马是牲口,你只能把它当牲口。”小马说。
迟疑之后,小宁点头。小马对马的诠释分散在每一个重音里,但她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在此之前,小宁只在电视里见过马,通常是古装剧,马驮着一群表情凝重的人。他们都在做什么?连夜赶路、谈判,或以迅捷骑兵的身份出现在一场战争中,这些刺激的剧情像树叶表面张开的脉络,全盘网住她的精神,以至于她根本没注意到马。
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一个亲戚带她去西郊动物园,她骑过一匹特别慢的马——那甚至算不上马,它老得脱离了物种,被打发来糊弄儿童。她记得当时坐在鞍上,前方有人拉扯缰绳,那匹生物极其缓慢地行走。那时她不知道自己多渺小,怜悯着一切,她想抱住它痛哭,告诉它没什么可怕的,想怎么做都行。她还想到,如果带她来玩的是父母,她才骑不上马,他们能一眼看出这笔交易不划算。那一年,她大约七岁。
“我上一次去时,马最快达到时速五十多公里,但马容易累,不能一直跑。”小马笑起来,依他的长相,稍一动则眉开眼笑,“人是唯一能持续跑下去的动物,只有人可以。”
“真厉害。”小宁低下头,解开安全带,又重新扣上。往复几次后,突然调转话题说:“你大老远跑来骑马,不会错过校对杂志吧。”
“我不用做校对。”小马嬉笑着后仰,带点小男孩的狡黠,仿佛他正在讲述的是一场逃学的经历。好几年前,他们在南京见面时,他常是这副模样。
“现在杂志是不是销量不行了?”她问。
“是啊,各类冲击。我们行业有一个笑话,今年是近十年里最差的一年,却是未来十年最好的一年。”
话虽如此,小马看上去并无忧虑。他们在公路上行驶太久,装饰性的初秋草木已从四周退场,贫瘠裸露出来如一揽肃静的群星。此时,他们把车窗视作一块稍显畸形的画框,午日当空,枯黄在连绵山丘的边缘漫涌,除此以外一无所有。他们好似浏览一场俄罗斯巡回画派的秋日连展,连呼吸都明亮起来。
小宁顺势又提了一些杂志相关的问题,有些是明知故问的。早几个月,她从共同朋友那里得知,小马刚升任副主编,在杂志社握有主导话语权。那个朋友故意压低声音,好像事情背后藏有什么秘密,她竟听出一种讥诮味道来。她不愿意向小马求证,他们之间的交往,向来与彼此的身份无关。
小马也反过来询问她的生活,她来北京读书是否适应,重回校园又是什么感受。她逐一回答,却心不在焉。当小马与司机交涉路线时,她低头翻出了两个紫薯面包。前一天晚上,她特意去买来当早饭,此前一直没有拿出来。她也替小马买了一份,但现在快抵达住宿的农家了,车停下即逢午餐时间,她犹豫着该不该递给小马。她一口口咬完自己的面包,舔掉嘴唇上的屑粉。
四面还是北方干冷的山脉,可她已经厌倦了这千篇一律的景色,她焦躁不安。
“其实,现在还有很多人热爱文学。我有一个朋友……”
她没料到车突然停了,司机一步跨出去,到后备厢搬他们的行李。她跟着小马走到外面,他们抛弃了那个保护舱,如今景物追上了他们,荒凉的碎片淋满他们一身。
她好不容易开口,但没办法把话说完,契机稍纵即逝。她憎恨自己忸怩,又反思刚才的用词,“热爱文学”,她是那么说的吗?谄媚,土气,一个实打实的外行。她笔挺地竖在日光下,秋天使太阳冷却,唯有紫外线毫不留情地在草原上穿梭。
小马把两人的行李放回房间,又安排店家两点钟牵两匹马过来,一匹快马,一匹慢马。小宁等在餐厅门口,看小马穿过一个暴露在山野间的院子,走向她。他的身后,有两个轮胎做的秋千正晃荡着,几个孩子围绕在侧,像随机丢开的一把滚珠。
餐桌上已经摆好一盘羊排,一碟拍黄瓜。
小马卷起袖子,戴上一次性手套,把一块羊排抓在手里。一个男人过来和小马打招呼,看上去应该是当地人。他瘦小的头颅缩在一顶防风皮帽里,双颊碜裂,黝黑的皮肤上几乎划满干纹。
“是这里的老板,贵州人,娶了本地姑娘就留了下来。”小马向她解释,又说,“他在贵州开过面馆。我妈也开过,但没坚持多久倒闭了。”
小宁想着自己的心事,机械地动筷子,掩饰一些走神的瞬间。已经过了饭点,店里顾客不多,只略微有些嘈杂。旁边一桌坐着几个中年男人,偶尔大笑。即便声音不大时,也有烟酒气味飘向他们。除此以外,她还能听见一种来自内部的声音:她咀嚼着过咸的黄瓜,盐与水分反复浸没她的牙齿,食物如在死水恶波中航行的船。她感到一个正在进行的多声部世界,而她从中游离,她在丧失某种平衡。
她蓦地瞥见小马的手腕,不禁说:“你好瘦啊。”
“哪里瘦了,我中学就是打架打退学的。”小马伸出手,贴着她的手臂作比较。或许那种突来的亲密带给她信心——她那么纤细,风吹草动都能赋予或剥夺她的信心。此刻她想,她刚积攒的信心能让她再提一下那位朋友。
“我有一个朋友,最近开始尝试写小说。有一篇叫《只要吃了唐僧肉》,我觉得很有意思。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只不过一直没遇到机会。什么时候……如果有空的话,你能帮他看看吗?”小宁不自觉结巴起来。她审视着自己的语言,惊讶这些话如此钻出了嘴巴,像一队疲沓、心虚的老鼠。
“可以啊,但这个题目不好。”小马说,似乎他编辑的直觉正暗自做着衡量,但他并没有把结论完全说出来。
“你怎么了?”见她脸色苍白,小马追问了一句。
“没什么,有点肚子疼。”她说,又示意不必在乎,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大概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小马问。
“读《西游记》的人,很少有注意白龙马的。白龙马本是西海龙王三太子敖烈,因为火烧了殿上明珠,被西海龙王表奏天庭,受到毒打,甚至将遭诛杀,后来受南海观音救助才免于死罪。其他三人都是徒弟,而白龙马只是一个‘脚力’,一个既没地位也没戏份的角色,一团黑暗中翕张不断的雾气。白天,它背着唐僧穿行于森林险峰;夜晚,它独自一个藏在马厩里。你知道它在想什么吗?无时无刻,它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只要吃了唐僧肉……”
“这算不上故事,大概写了多长?”小马用提问截断了她。
“我不知道。”
小宁移开了眼睛,餐厅里每天卷动各式各样的暗涌,外面的山和草原却亘古不变。某一时刻,她自问,为什么它们可以稳稳立在那里,对一切都无动于衷?但下一秒,她又意识到此类提问何其幼稚,归根结底,不过是一场感情用事。
餐厅的尽头有一套KTV设备,音效相当劣质,时而发出刺耳空响。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而言,那只是一个噪音玩笑。有人过去点了一首《冰雨》,他们同时抬头看。那是一个长发男人,一身典型九〇年代的打扮,在附近徘徊已久。小宁以为他也是店员之一,趁午后顾客稀少来寻求消遣。然而,当她又一次抬头时,她看见一个女人手抱小孩,站在他身边。女人将空出的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宛如一片倒置的半枯荷叶,那轻微触觉点开了三个人之间的关联。现在播放的是间奏,音响的喇叭口冒出淡蓝色的烟,吐着乱战中七零八落的鼓点。他们的耳朵被挑衅,被重置,连带脑中新的潮水悄悄泛滥。
“我先回一次房间。”小宁说。
临行前一周,小马就住宿征求过她的意见。在一通久违的电话里,她再度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除了习惯把第三声念得短促,小马的发音总体上可以算字正腔圆,富有磁性,好像人生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朗诵比赛。小马反复向她强调,不要对住宿环境抱有太大期望,那里只有农家乐。假如把几座房子从地图上剥掉,这地方是一派彻底的荒郊野岭。非要说什么乐趣的话,你可以把满天星星想象成希尔顿酒店的顶灯。
她在电话另一端弄出几句笑声,她明白他的讽刺游戏。小马何必如此叮咛,他们对住宿的功能性早就达成一致:不过是睡一觉的事。实际上,他们心照不宣,环境并不是真正的问题。问题在于,既然只有他们两人前往草原,房间应该怎样订。
“都可以”,这是她的原话。其更多表达的是信任,而非一个清晰的答案。
她放下电话,拇指擦过手机边缘的按钮,屏幕瞬间熄于黑暗,她被迫拉回一幅更现实的场景:在宾馆里,肉粉色的墙纸垫在莫奈的《圣拉扎尔火车站》下面,床单惨白,似常用来包裹垂死病人。各个角落都埋伏着黄灯,光线肆意搅乱房间内的色彩,同时也实施了一些善举,例如把黑夜拦于窗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房间里的那个男人——X,兴冲冲地按掉烟,从一具沙发上站起来。
“是马儿吗?”X几乎是跳到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