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夜世界
与母女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上野千鹤子女士:
感谢您上个月那封充满爱意、真挚无比的回信。其实您是我导师的导师,所以我也当您是我的老师,不过既然您在回信里提了,那我就不用“老师”这个称呼了。小熊英二老师、北田晓大老师、福田和也老师都直接指导过我,现在细细回想起来,我从没有机会与他们进行如此正式、如此长时间的一对一交流。他们的指点都是那样难能可贵,但我从没有想过从自身经历和内心纠葛出发,向他们一吐烦恼与想法。唯一与我长期通过书信对话的,就是四年前离世的母亲,所以我已经很久没有正经写过信了。请允许我再次感谢您给我这个宝贵的机会。
对我而言,正视您指出的厌女和恐弱倾向并不轻松。要不是这次通信创造了机会,我也许都不会有勇气把它们挖出来。回想起来,我的母亲也总是通过对话挖出我心中不想被触及的部分,并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撂在我眼前。在阅读您的回信时,我有种奇妙的惊愕。因为您指出了母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都在担心的许多事情。愿意承认“愚蠢”但不承认“受害”;不当报社记者,改行当作家;自以为在利用自己的身体对男人而言的价值……这些事都令母亲忧心忡忡。直到母亲去世,我才切身感受到她的担忧和恐惧有多深,因为我一次又一次以自己不情愿的方式被人们消费。这次的主题是“母女关系”,所以我想结合您在回信中指出的问题,聊聊母亲与我的种种。只是不知为何,写我们母女之间的事总是很费体力,我很担心自己会词不达意。
我的母亲是一个感性的人,但她说话很有逻辑。她从不放弃在言语上与人达成理解,也从不顾忌言语上的对抗,所以与她面对面的餐桌经常演变成白热化的辩论会场,儿时的我很讨厌这种感觉。长大后回想,才意识到自己有幸生在得天独厚的成长环境——母亲总是用自己的话语与我碰撞,并希望我用同样的方式回应,而不是单方面地告诉我“我说不行就不行”或者“老师说不行就不行”。然而年幼时,不允许沉默、时刻被迫解释自身想法的环境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在言语之外没有自由。
不过到了小升初的年纪,我就注意到了看似合理的母亲所背负的矛盾。母亲出生于1950年,与您差不多同辈。她的事业与成就当然远不及您,但她在经济条件和教育条件都很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大学毕业后,她在BBC做过一段时间的口译员,后来又在资生堂的宣传部负责宣传杂志的编辑工作。就在那时,我出生了,而我父亲还只是个兼职讲师。所以那段时间,我们家一直处于“女主外男主内”的状态,父亲的时间比较自由,孩子基本都是他带,母亲成了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也不算什么稀罕事,不过在当时的乡下天主教小学,我们家的情况还是比较特殊的。
母亲平日发表的言论与看法显然带有自由派色彩,很是冠冕堂皇,但我感觉在那种环境下,母亲似乎有点瞧不起她周围的家庭主妇。尽管没有具体说过轻蔑的话,但她至少会把家长会上遇到的家庭主妇称为“那群妈妈”,好像不认为“那群妈妈”和她是一样的女性。在讨论时,母亲把自己和她们都归入“女性”的范畴,而在私生活中,她却把她们当作完全不同于自己的生物来对待,这是一种狡猾的做法。在父亲成为全职讲师后的一段时间里,她也专心抚养孩子,顺便做些零碎的笔译工作,但她肯定没把自己当成家庭主妇。她很抵触“太太”这个词[1],但我不认为她是觉得这个词本身有歧视女性的含义。她恐怕是认为“太太”是“那群妈妈”专用的称呼,不应该用在她身上。她嘴上否定一切歧视,但我感觉她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歧视情结,想要与“那群妈妈”划清界限。
比起家庭主妇,她更加厌恶那些用“女人味”做生意的人。她习惯用言语解释一切,但是碰上妓女和陪酒女郎,她就完全放弃逻辑,全盘否定。此外,她对女性特有的工作(好比空姐和公司前台接待员)也有本质上相通的厌恶,尽管不及对陪酒女郎的厌恶。她也意识到自己对性工作者和陪酒女郎的排斥超出了逻辑的范畴,将其归因于“自己成长在一个从事服务业的家庭”,但我认为这个解释不够充分。她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是日式酒家的养女,后来嫁进了我外公家开的日式旅馆。所以在母亲看来,她的奶奶、外婆和母亲都是在酒席上招呼男性宾客的陪酒女郎。我的外公在别处成功创业,而且非常注重教育,所以母亲和她的弟弟们有幸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但母亲经常自嘲说,她的娘家是没有书香味的商贾人家,她的祖母和母亲成天跟醉醺醺的客人打交道。
总的来说,她强烈排斥卖弄“女人味”,但与此同时,她也有略显异常的外表至上主义倾向。化妆品和衣服的数量就不用说了,当上大学老师后,她甚至会花上一个星期反复重拍用于讲师资料的照片,显得分外执拗。而且她的这种执拗不是单纯对服饰或美的热爱,而显然是执拗于“持续做男性欲想的对象”。如果得不到“美女”“真显年轻”的夸奖,不被男人欲想,她宁可不出去抛头露面。我上六年级的时候,一家人住在英国,当时她重读了研究生,成了一名儿童文学专家。但儿童文学协会和研究室里很少有打扮张扬的人,大多数人都比较朴素,不关心自己是否性感。而母亲很不愿意被人拿来和那些“土气的学者”相提并论。90年代的美剧对“女性主义者”抱有刻板印象,总把她们描绘得胖如斗牛犬、对男人深恶痛绝、脾气暴躁。我记得母亲就经常嘲笑她在儿童文学学术会议上遇到的女性,把对男性毫无吸引力的她们比作这类角色。我却觉得电视剧里的刻板人物更自洽,母亲反倒充满矛盾和倒错。简而言之,她似乎把“做一个吸引男性的女人”看得比什么都有价值,却发自内心地瞧不起那些公然将之兑换成金钱的女人。
因此正如您精准指出的那样,我进入直接将性商品化的性产业,确实与母亲厌恶、拒绝理解那个世界有关。我曾在一篇随笔中写道,母亲亲口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宁可你染指暴力或诈骗,而不是当一个妓女,那样我好歹还能够支持你。”哪怕在《日经新闻》工作时,我也会抽空去夜总会陪酒,离职后又找了一家俱乐部上班。我离开这一行是在2016年,也就是母亲去世的那一年。一方面是因为我忙于照顾她,之后又要操办后事,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好歹在母亲的最后时刻听她一句劝”的念头。但事实是,她一走,夜班的吸引力和我置身于夜世界的意义都立刻打了对折。
我不知道“想跳出母亲的理解范围”这个念头占了多大的比重,也不知道“我自己想要理解母亲最猛烈否定、拒绝理解、不想用逻辑解释的东西”又占了多大的比重。但我确实厌恶母亲的心态。她绝对意识到了男性的凝视,却从不实际交易。她希望被星探相中,但绝不会答应。她明明渴望成为价格昂贵的商品,却鄙视那些实际出卖自己的女人,这让我很不舒服,所以我彻底卖掉了自己。这固然有些鲁莽,但也是为了排遣这种不舒服的感觉。
而母亲直到最后都拒绝理解我的行为。表面上,我以为我想被理解,她的不理解让我很痛苦,但实际上,我也许并不希望她理解我。母亲还说,我可能是“在成长过程中太过顺利地得到了父母的爱与理解,所以想考验它有多么坚若磐石”。在某种程度上,我确实是想通过做他们最讨厌、最不可能理解的事情来摸清父母的爱和理解的极限。现在回想起来,对母亲而言,“超越言语的东西”就是爱的所在和对妓女的厌恶。考验绝对的爱和成为妓女,这两件事在我心里确实与母女关系密不可分。
母亲全力以赴地爱着我。与此同时,我也一直是她研究的对象。本来母亲研究的就是绘本能向孩子展示怎样的世界,以及如何与孩子产生关系,而我就是她唯一的真实样本。她从不回避言语层面的相互理解,这种性格促使她一直追着我跑,试图去理解我。我从小过得很自由,大人从不强迫我学习或工作,也不要求我打扮成他们中意的样子。但这种自由也让我毛骨悚然,仿佛母亲在拿我做实验,并饶有兴致地观察实验结果。在与母亲交谈时,我总觉得自己说的每句话对她来说都有既视感,是她能报出名字的现象,全无新的惊喜。我感到母亲热衷于育儿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研究。
一提起母亲,我的文字就会变得涣散,没完没了。尽管她已经不在了,我也自由了,但关于母亲的若干疑问还如鬼魂一般纠缠着我,其中大约有三个与我目前的问题直接挂钩。
我在上一封信里写道,我十分抵触讲述自己遭受的“伤害”、以受害者的身份发声。而您引导我说,自称受害者才是强大的证明。我格外抵触作为受害者发声的理由之一,确实是无法容忍自己是“弱者”。
其实我非常内疚,因为我进入了一个被母亲定性为“不像话、不美、愚蠢和肮脏”的世界,以至于我不禁认为,就算我为此遭受辱骂和性暴力,那也是咎由自取。不过我不确定这和恐弱是不是一回事。我零星记录了与母亲的对话,其中就有这样一段:进入夜世界,为了一点小钱将身体交给男人,就意味着放弃“当因此受伤时说自己受伤了”的权利。
您在上个月的回信中提到了记者伊藤诗织。我发自内心地尊敬她。但我无法像她那样表达。我只能通过咒骂、嘲笑自己的愚蠢,吞下我遭受的性暴力和辱骂。恐怕无数与暴力咫尺之遥的夜班女性都是这样。我也意识到,这种态度很接近二次伤害、自我负责论等观点,都会令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需要明确的是,我无意指摘受害女性行为愚蠢。但事关自己时,我从未摆脱“我无权成为受害者”的想法。因为在畏惧批评与沮丧之前,我早已对自己说尽了会造成二次伤害的妄言,根本无须他人发话。我有这样一种意识:在进入深爱自己的母亲否定的世界时,我就已经扛下了今后可能发生的所有伤害。比如我通过拍AV获取了报酬,但也因此失去了反对男性剥削的资格。
我不曾把这种态度强加于人,但正如您在上个月回信中写的那样,“无法忍受自己是弱者”的女人对男人而言是多么好对付,考虑到这点,我便无法忽视我这样的人有可能促进剥削结构的持续再生产,而这也是我最大的烦恼之一。在已经失去母亲的当下,我是否还有可能坚强一些,坚强到能在某种程度上原谅自己的愚蠢,称自己为受害者呢?讲述自己的愚蠢,又会不会伤害其他受害者呢?
还有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当我离开报社,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时,母亲十分担忧我毫不在乎自己如何被消费。看到周刊曝光我的过去,我自然是不情愿的,但这就是我的过去,所以我没有立场提出抗议。当然,既然被曝出前AV女演员的经历,那只要我继续抛头露面,发表文章,必然会有人接连不断地以我不情愿的方式消费我。我认为这种不快本身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面临的。我演过AV是不争的事实,我也没有权利拒绝别人把我当作“前AV女演员”。参加活动、上电视的时候,主办方和节目组会对我提出特殊的着装要求。周刊等媒体也会提议把当年的AV照片而不是近照放在简介的显眼处。这些要求我都会接受。一方面是因为我担心自己的实力比不过这段经历,一方面是害怕一旦拒绝就会被抛弃。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我总觉得被这样对待是成为AV女演员或陪酒女郎的必然代价,本就包含在了报酬中。正是出于这种观念,我才反复在文章里强调:AV女演员的片酬究竟是针对什么支付的?恐怕不仅仅是她们在片场实际投入的劳动和时间。也正是因此,主张“性工作是一种工作”的说法让我感觉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