嫚嫚转过身,对上周宛璇挑衅的目光,清丽的面容依然一脸平静,但心底却酿起了风暴。
“还因为我就是那个让魏孟礼从男孩成为男人的女人!”周宛璇晃了晃玻璃杯中的冰块,眼神极度阴寒地轻笑道:“你看到他身上那套黑色arani西装没?有一年我们去曼哈顿玩,我告诉他,一个成功、有品味的男人,衣柜里就该有这样的一套西装……”
周宛璇的话,就像刀子划过石版,令嫚嫚感觉极度的刺耳。
“唉……”周宛璇状似烦恼地逸出一声叹息,继续说道:“他现在还是用ck的男性香水吧?那也是当年我替他选的味道……”
嫚嫚的脸色有些难看,彷佛结结实实挨了周宛璇一巴掌似的,她悉数说中了魏孟礼的衣着品味和喜好!
原来魏孟礼的身上,留有这么多前女友的痕迹,这令嫚嫚的心头一紧,益发难受。
“周小姐,就算你说得再多,对他的习惯再了解,你依旧是个过去式,而魏孟礼还是我的男人。”
嫚嫚不服输地瞪着周宛璇,语气坚定地宣告。
“徐小姐,你读过张爱玲的小说吗?”周宛璇打量着嫚嫚身上那件白色斜肩洋装一眼。
“读过又怎样?”她眨了眨略显困惑的眼眸。
“她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文章里提到,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周宛璇扬了扬眉,对于今天选穿了艳红色的礼服感到十分满意。
嫚嫚闻言,浑身泛过一阵冷颤,瞅望着周宛璇身上那袭红色礼服,格外显得刺目。
所以周宛璇是红玫瑰,是魏孟礼胸口那颗朱砂痣……
“周小姐,红玫瑰并不一定会成为男人心口的朱砂痣,也可能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嫚嫚不甘示弱地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