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很多年前,在美国发生的事。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是美国旧金山侨界企业家的第三代。」
「我「现在」知道了。」颜皓萸忍不住酸涩地回答。
当年交往时,他瞒得天衣无缝,她一直以为他只是一般的美籍华侨。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瞒你的,而是我向来不习惯跟人提起自己的家世。再说没头没脑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总不可能某一天突然说:「嘿,你知道吗?其实我老芭很有钱……」
颜皓萸点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也没必要再追究什么了。
「我祖父一手创立ar,他是个性强悍、律己甚严的人。他认为骄兵必败,所以教我们要谦逊,也认为安逸奢华的生活,只会使人堕落,所以从小他就不许我们过度的享受。我们念的是一般的普通学校,靠自己的实力去考取好的大学,吃穿用度也都是市面随处可见的一般品牌,没有什么名牌可穿可用。最重要的是,他不许家人给我们零用钱,我们从高中开始,想要零用钱,就得自己去打工。」
「自己去打工?」颜皓萸睁大眼,真觉不可思议。
大企业的第三代耶,居然得打工赚零用钱不过她很认同他祖父的看法,骄奢成性的富家子,注定就是个败家子。
「对,所以我从高中起,就开始在外头打工,赚钱倒是其次,反正我没什么昂贵的嗜好,但是能够提早和社会接触,我觉得很有意思。」
「上了大学后,我住在外地,家里只提供基本的住宿费和生活费,所以我又开始在事务所打工。就是在那时候,我认识了当时的女朋友。」
「当时的……女朋友?」颜皓萸当然知道与她相遇前,他不可能没交过女友,但心里还是有点微酸。
「她是事务所的干金小姐,和我念同一问学校,我进事务所没多久,我们就开始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