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这附近有间小餐馆还不错,料好实在又便宜。我们好歹曾是同学,一起吃顿饭并不奇怪吧?”
不奇怪?
那、才、奇、怪!
她和任何人吃饭都不奇怪,惟独和他一起吃饭很古怪,就像兔子与野狼一起共餐一样,荒谬诡异得很。况且——还是便宜的小餐馆?
那滋味想必令人不敢恭维!
好吧!薛雅筝承认自己有点大小姐的娇气,打小娇生惯养,是父母用锦衣玉食喂养大的,太简陋肮脏的餐馆,她根本连走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哪怕是餐点再怎么便宜、好吃。
见她一脸怀疑又不敢领教的表情,他不生气只觉得好笑。“怎么,你怕我把你带到黑店当成肥羊宰?还是你不敢跟我同桌进食,怕自己会爱上我?”
“鬼才会爱上你!”这个人真的好——好不要脸!
如果这时候薛雅筝气到喷出一口血来,自己都不会感到奇怪。
这人的自恋简直到了厚颜无耻的程度!他真以为她会爱上他吗?别开玩笑了,那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你为什么害怕跟我吃顿饭呢?”
他还敢摆出一副不相信的模样,薛雅筝真的要吐血了。
“好!去就去,谁怕谁?”为了不让他把她看扁,她豁出去了。
“很好。”梁尔竞脸上笑容依然平淡,然而眼眸深处却闪着一丝顽皮的笑容。
即便聪明干练如她,也禁不起人家激她几句。
女人呀,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
第三章
梁尔竞所说的那间餐馆真的很小,里面大约只有五张小桌子,但令薛雅筝讶异的是它一点也不脏乱,窗明几净,浅色木桌铺上红色格纹桌布,有种温馨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