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旦冒出头,就像岩浆找到出口一样,开始接二连三地狂喷。
“蝼蚁都有活命的权利,人类当然更应该有人权,纵使是万恶不赦之人,也有权利得到一位好律师。”他理直气壮地回答。
那不是坏人的权利,而是金钱的魔力吧?薛雅筝咬了咬牙,又问:“那么我可不可以再请问一下,那个伤害无数可怜无辜的女性的连续性侵害犯,你又为什么替他辩护?”
她是不想知法犯法,否则她铁定先拿把剪刀,剪了那家伙的“犯罪工具”。
“因为他病了!他得了自己也无法控制的精神疾病,这也不是他愿意的。”他深表同情地叹息。
这还值得同情?真不愧是名律师!能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天说成地、地说成海,海又变为天。
难怪人家要说,律师是下地狱后最该被剪去舌头的职业。
“所以这些丧尽天良的坏蛋要人权,那么其他善良百姓就活该受害?”她忿忿不平地质问。
“自然不是,我也知道这些人理应遭受司法的审判,但我无法强迫自己假装败诉,所以才会决定只受理家事案件,不再接这类刑事诉讼的官司。”
他用悲壮的神情瞥她一眼。“我想只要我不插手,这些人被判刑的机率就大大提高,也算替社会大众做件好事。”
真是……气死人也!薛雅筝真的快抓狂了。
说到最后,这家伙根本是在为自己的能力歌功颂德嘛!
“你只接家事案件,同样是在助纣为虐!”薛雅筝气呼呼地道:“如果你不接受委任,那当然就没你的事,可是一旦接受了,就该知道将会有一个可怜无辜的妇女,因为你的行为受到莫大伤害。”
“带给她莫大伤害的,是她所选择的婚姻,并不是我,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的当事人自然也是。付出某些程度的代价,换回自己的自由,也算是值得,你的当事人何不把这段婚姻,当成是付出高昂学费换来的人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