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城里,不缺灯油,但他们还是能省则省。

边氏特意推迟了用晚膳的时辰,目的就是想借天光多写,等到天色昏暗,看不太清楚了,就开始用膳,用完了回去睡觉,时间刚好。

所有的人中,三个孩子不提,数文巧和文海学得最好,文秀写得也不错,老两口里,边氏写的快赶得上小女儿,黎父写得最差。不过,老头子并没有自暴自弃,写得兴致勃勃。

一家人用晚膳,其乐融融。

一开始黎家人以为到了城里后会不习惯,可能三两天就会想回家,可到了这儿,吃好喝好睡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的让人过得特别舒适。除了担心成为黎文山的累赘外,真就没有丝毫不适应。

“你的工坊什麽时候开?”黎父好奇问。

顾秋实并没有敷衍他,认真答:“我刚拿到地,那边是一片荒坡,要先弄平整,然后在上面造好了房子,之后再说开工的事。”

黎父皱眉:“荒坡怎麽平?”

“派人去挖啊。”顾秋实笑道,“你别想着去干,我不许!以前家里穷,不干就要饿肚子,那我不拦着你们勤快。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们要做,也要做轻省一点的活计……”

黎文海出声:“三哥,爹娘年纪大了,姐姐和妹妹是女子,不适合跟那些下苦力的男人在一起干活。但我还年轻,也有一把子力气,你让我去吧。”

顾秋实摆摆手:“我真的不缺人手,那些人一天三十文,还包吃两顿,多的是人愿意来,我的管事每天都要应付许多主动找上来的人。”

黎家人都惊了,他们在乡下的时候,农閑时出去做短工,也就八文一天,偶尔能拿到十文都是运气好,还只吃一顿。黎文海立刻道:“三哥,这工钱不少了,我愿意去干。你总不能养我一辈子,明天你让马车送我去,我跟那些人一起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