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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啊!民妇冤枉!”

顾倾城站在衙门口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在这个所谓的民国,虽然一切都革新了,但衙门依然是“传统”的模样。

衙门口摆放着鸣冤鼓,鼓槌放在鼓架上。

顾倾城二话没说,直接拿起了鼓槌,用力照着大鼓就哐哐哐的敲了起来。

县衙里,有个身穿军装的中年汉子,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上。

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留着一字胡的文弱男子,则点头哈腰的站在他身边。

两人正说着什么,忽然听到了沉重的鼓声。

军装男子眼睛一亮,“嘿,这年头还有人击鼓鸣冤?”

这可是戏文里才有的段子啊。

一字胡则蹙了蹙眉头,他在这个县当了十几年的父母官。

他是前清的进士,也做过前清的官儿。

只是他刚来到这个县,前清就亡了。

这人也算机灵,拿着竹竿敲掉了县衙的两块破瓦,就说自己革了前清的命。

县城太小了,也不是什么重要关卡,所以这里的事儿,上头的人并不关注。

也就任由这个知县摇身一变,成了县长。

不过,这人骨子里还是老派的思想。

在他的管理下,县衙也是老旧的模样——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知县他贪啊,即便做不到敲骨吸髓,可一旦让他找到借口,他就能大肆敛财。

去衙门告状的苦主,一个弄不好,都会被知县弄得人财两失。

若是换做平常,听到有人来敲鼓,知县定会高兴。

嘿,又有敛财的机会了。

但今天——

知县偷偷的看了眼那个军装男子,这是他们县城新来的什么将军,据说跟省城的大帅是把兄弟。

说是将军,其实就是泥腿子,手上有几把力气,胆子又大,被抓了壮丁后,居然就脱颖而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