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菜好不好吃,讲究的是色香味。
色泽鲜亮,香味浓郁,味道则是饶舌三日。
真正的老饕们,有时候只看刀工和色泽,就能有所评判——
孟瑶的厨艺,至少在红烧肉这道菜上,是超过余兴旺,甚至是孟老爷子的!
“孟瑶果然是家学渊源啊!”
“还是人家顾师傅会吃,知道孟瑶的厨艺,根本不在乎人家是不是‘学徒’。”
熟客中,又跟孟家关系好的,忍不住趁机冷嘲热讽的一句。
他的那句“学徒”,更是仿佛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了饭店经理的脸上。
就是服务员,惊愕的同时,也有些讪讪。
她是真不知道,孟瑶的厨艺这么好。
常年在饭店里上班,不会炒菜,也能学会品尝。
余兴旺和新来大厨的手艺,服务员都吃过。
孟瑶的红烧肉,还没有吃到嘴里,但只色、香这两项,就超过了那两位啊。
结果,这么一个厨艺精湛的大厨,却被他们饭店当成了学徒,只让她打杂,根本不让她碰灶台!
这、这——
确实有些尴尬啊!
孟瑶却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反应,她带着明显的不自信,亲自把菜端到了顾倾城的面前。
“嗯!味道不错!不愧是孟家菜的传人!”
顾倾城丝毫没有吝啬夸奖。
她拿起快子,招呼众人,“哥!你们几个,都动快子啊!”
“哎!吃!”
顾大哥木讷的应了一声。
其实,自从他进了西街口饭店,他就有种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
刚才顾倾城的一番“霸气”操作,更是把顾大哥看得目瞪狗呆。
自家妹子这么牛气啊,居然敢在这么大的国营饭店耍威风。
顾大哥没在国营饭店吃过饭,但他去过供销社、百货大楼啊。
啧啧,那些售货员一个比一个牛气。
自己花着钱,还要求着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