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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菜好不好吃,讲究的是色香味。

色泽鲜亮,香味浓郁,味道则是饶舌三日。

真正的老饕们,有时候只看刀工和色泽,就能有所评判——

孟瑶的厨艺,至少在红烧肉这道菜上,是超过余兴旺,甚至是孟老爷子的!

“孟瑶果然是家学渊源啊!”

“还是人家顾师傅会吃,知道孟瑶的厨艺,根本不在乎人家是不是‘学徒’。”

熟客中,又跟孟家关系好的,忍不住趁机冷嘲热讽的一句。

他的那句“学徒”,更是仿佛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了饭店经理的脸上。

就是服务员,惊愕的同时,也有些讪讪。

她是真不知道,孟瑶的厨艺这么好。

常年在饭店里上班,不会炒菜,也能学会品尝。

余兴旺和新来大厨的手艺,服务员都吃过。

孟瑶的红烧肉,还没有吃到嘴里,但只色、香这两项,就超过了那两位啊。

结果,这么一个厨艺精湛的大厨,却被他们饭店当成了学徒,只让她打杂,根本不让她碰灶台!

这、这——

确实有些尴尬啊!

孟瑶却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反应,她带着明显的不自信,亲自把菜端到了顾倾城的面前。

“嗯!味道不错!不愧是孟家菜的传人!”

顾倾城丝毫没有吝啬夸奖。

她拿起快子,招呼众人,“哥!你们几个,都动快子啊!”

“哎!吃!”

顾大哥木讷的应了一声。

其实,自从他进了西街口饭店,他就有种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

刚才顾倾城的一番“霸气”操作,更是把顾大哥看得目瞪狗呆。

自家妹子这么牛气啊,居然敢在这么大的国营饭店耍威风。

顾大哥没在国营饭店吃过饭,但他去过供销社、百货大楼啊。

啧啧,那些售货员一个比一个牛气。

自己花着钱,还要求着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