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就先把上次剩下的哈密瓜给吃了吧。”易羡舟挑挑选选,把剩下的那一半给掏了出来,捧到姜诗意面前,说:“切开了的,会坏得比较快。”
“行。”姜诗意犹豫了会儿,把草莓取了出来:“但我还想吃一些草莓。”
她就是典型的那种什么都想要的类型。喝奶茶都得往里头额外再多加两份小料,否则就会变得很不痛快。
吃饭的时候也不喜欢桌面上头只有一个菜,那样总会觉得不太过瘾。
易羡舟关上冰箱门回过神,看着她手里头捧着的那盒红艳艳的水果:“你很喜欢吃草莓啊?”
姜诗意一看到草莓,就会两眼放光,兴致明显一下子就高出了一大截来,其他水果在她那儿可没得到这样子的待遇。
“当然,”姜诗意晃了晃草莓,“草莓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水果了。至少在我这里是这样。就是草莓味的其他加工品我是真的不太喜欢。上次因为好奇买了个草莓味的巧克力,吃了一口我就差点儿吐了。”
都说好奇害死猫。姜诗意就是那只猫。她永远行走在尝试新事物的路上,却永远都在被一些稀奇古怪的新事物创。
总结一下她的这一生,四舍五入概括起来就是:不断踩雷的一生。
姜诗意时常怀疑,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忘记给她脑子里头多加一点脑水了。
易羡舟看着姜诗意把草莓倒进一个巨大的洗菜盆中,帮她把水龙头往下一压,清透的液体顺着水龙头冲了出来。
在水波的推挠下,一个个红艳艳的草莓渐渐浮起,打着圈儿围绕在水柱周围,着实有些可爱。
“那你喜欢吃哪种巧克力?”易羡舟收回手,问。
姜诗意脑中闪现出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巧克力图片:“黑巧吧。但也不能太纯了。太纯了的黑巧对我来说就没什么趣味了。最好是那种百分之七十五纯度的,对我来说是最为合适的。吃起来有点儿甘,一切都恰到好处。”
易羡舟点点头:“那种是挺不错的。”
她发现,自己和姜诗意之间虽说很多时候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但很多地方也还是挺相似的。
姜诗意把篮子里头的水沥干净,取出一个盘子倒入草莓,又问易羡舟:“那你呢?你也喜欢吃吗?”
“吃的,”易羡舟说,“除了那个以外,我还挺喜欢生巧的。”
喜欢那种顺滑的口感。
“啊,生巧,我也喜欢。”
虽然只是找到了彼此间的一个共同点而已,姜诗意就觉得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