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打你,你都要还手。”
吉成龙这个疯子,从小就是她的噩梦。可实际上他很胆小。当瘪三都是其中最没出息的,却敢搞出人命。
赔罪很严肃。一开始每年都去。全家人都去。肯定要这样,一条命啊。别人家的儿子也是儿子。
但是到第三年,死者家属要他们别去了。尤其别带吉霄去,没用的。
“我儿子是瘪三,是混账,但他也不该被你儿子杀。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们,一辈子都诅咒。所以别再来了,你们来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顺心。知道吗,每次看到你们,我都觉得自己的旧伤口又被人捅一刀。”
遗属这番话吉小红一直记得。在那时,她就曾看向身旁一同去的小侄女,心想这孩子,什么都没做错,却又什么都错了。
同情早就产生,在很多年前,对着一个生来就被云雾所困的人。但她知道,她不能选择她。
说起人生的选择,有两个令吉小红记忆深刻:
第一个当然是卖身。那么短的时间,债主又逼得狠厉,她拿不出钱。父母也没有,父母的钱都给老大了。丈夫那边老人离世,兄弟能接济的都接济过。
路走无可走,名节成了最后考虑的事。她甚至想,她也是靠自己谋生。
现在回想,如果读了书,当时是不是就能保住尊严?是啊,数学。太讽刺了,数学原来等于钱。在属于她的岔道口,怎么就没能出现这个选择呢。
所以,老吴变成那样是他自己的问题,跟读书没关系。
第二个选择是离婚。而且是在前夫还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偶然得知只要证明是丈夫的赌债,就算离婚也不用她承担。于是好说歹说,让男人相信他们的日子会过一辈子,卖掉了唯一赖以生存的老破小,再为自己留出钱去请了律师。后来山盟海誓全推翻,并且顺利争得了吉然的抚养权。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但现实似乎不是这样。回头再看,她鼓起勇气做出的最献身的决定,却是最坏的;而收起同情做出的最残忍的决定,却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