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输了一局,手上的水朝向非晚脸上甩:“少在那自作多情,谁还没个手!”

她的手也是顶漂亮的,指尖纤细,指甲修剪得圆润平整,每根手指头都跟葱白似的。

以前她十指不沾阳春水,但遇见向非晚,小小年纪发愤图强非要学习做饭。

理由是: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人的胃。

手艺不算好,亏得是向非晚很欣赏,多难吃都会吃下去,回家吐了个精光那是另外一码事。

最搞笑的,莫过于那时冬青傻愣愣,不知道她们的关系,一脸耿直地跟医生说:“叶桑榆可能给我们老大下毒了,每次去她那吃饭,都会吐。”

那时候向非晚还不是向总,冬青称呼她为老大。

向非晚吐得快昏迷,愣是撑着一口气坐起身澄清:“胡说八道,小叶没有给我下毒,是我自己吃别的吃不对了。”

反正横竖不能是她们家小叶的问题,冬青一度以为向非晚有什么把柄落在小孩伢子手上了。

向非晚眼里,叶桑榆哪哪都好。

半夏告诉冬青:情人眼里出西施。

她后知后觉,终于明白那个意思了。

如今的向非晚,眼里的叶桑榆依旧是最好的。

她夸赞叶桑榆手:“真是漂亮,你可得好好保护。”

“那是,我的手我当然……”

“那可是我的幸福。”至于是幸福,还是□□,叶桑榆哪有那个脸跟她细讨论,骂了句不要脸,“切你妹的胡萝卜。”

“你骂秋水。”

“这就是秋水买来的胡萝卜。”

“我还没给她打电话呢,”向非晚淡淡的语气,带着长姐的威严,“跟你们一起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