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豆跟红薯!”马科尔声音激动,“教会确实营救了很多契人,但是他们也缺粮,负担不起卫队。”
“但是这个土豆,马奇说了它的产量,亩产两千斤!这能让男人有力气举起长矛,让女人生下健壮的孩子,让许多老人免于死亡,我敢肯定,这是律索人站起来的机会!”
苦难在马科尔的脸上留下深深的印记,他脸色仓皇:“这么多年,律索人连牛马都不如的日子,我们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能挺直腰杆活着,谁愿意跪着去死呢...”
这话说服了拜伦,他小时候也是体会过饥饿的,有吃饱饭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任宜年则有点惭愧,早知道这个世界饥荒严重,或许他应该更努力一点锻炼灵能。
拜伦很快做下决定:“我跟你一起去!”
有一名经验丰富的灵能者战士随行,能大大提升此行成功率,最大的秘密已经交待了,马科尔没有拒绝的理由。
既然决定要走,就越快越好,早一日找到部族,说不定就能多挽救一个生命。
拜伦熟练又迅速地打点好行囊,下午就准备出发,一个人却突然跳出来,强烈要求加入这次出行的队伍。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记得玛莎不,第一章 就出现过
第34章
此时倔强地堵在门口,不肯离开的就是尼克。
前些天拜伦已经正式收他为学生,听说老师要离开,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半载,尼克坚决要让拜伦带上自己。
“我很勤快,路上可以做些杂事。”尼克握着拳头,“还有小龙鹰,他可以探路,还可以送信。”
“这次去的地方,不是城镇,几乎都是荒山野岭,一路吃苦受罪不说,还很危险。”拜伦语气不算激烈,只是实事求是。
“我不怕!”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少年人总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先生,我要成为一名守护家园的战士,哪有战士是在暖和的屋子里成长起来的呢?”
拜伦知道年轻人的牛性,他对自己的实力也有一定的信心,只说:“你还小,出门需要你父母的同意。”
尼克一溜烟跑回去收拾行囊了,他只要说是跟拜伦一起出门,父母再没有不应的。
任宜年默不作声的在一旁看着,这个世界的孩子想要成长,就是要面临真实的流血流汗。
而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失去,也过于习惯了。
任宜年让他们停留一晚,连夜为尼克准备了马匹,轻一点的青锋剑,还有一件金蚕丝软甲,马科尔也有一份,不过他的武器,是一把钢制矛头的长枪。
任宜年甚至给他们行囊里塞了很多压缩饼干,一些罐头肉,三个行军水壶,以及必不可少的抗生素跟止血药。
还让他们带上一大袋子土豆,千叮咛万嘱咐,发芽的不能吃,会中毒。
如果遇到不肯前来的部族,留下土豆种块,或许来年,他们能改变想法。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准备出发了,临行前,任宜年与他们告别:“无论成与不成,一定要平安归来!”
吃完早饭,一如既往地前往狼蛛巢穴,今天除了土豆跟红薯,任宜年还要了一架轮椅。
依旧是昏迷半小时,轮椅虽然可折叠,但是这种大件还是有点勉强,任宜年头痛到想要呕吐,醒来后坐着缓了好一会。
轮椅采用碳钢的车架,加上牛津布的坐垫,轻便又透气,哪怕是玛莎这样的女孩子都能轻易推动。
敲开林恩?格雷西先生的大门,老先生高兴得很:“小沃顿先生,你来了!昨天我就想找你了。”
任宜年一边打开折叠的轮椅,一边问:“有什么事吗格雷西先生?您叫我路易就好。”
买了一份豆花加油条的玛莎一进门,就看到了轮椅,试着推了两下,立刻夸赞:“这个好!我不在的时候,格雷西先生走动也方便。”
虽然任宜年留了一只石甲虫供老先生外出,但是石甲虫毕竟体型太大了,室内还是轮椅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