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英雄情结爆发,急着纠正卡特:“是付出才能有收获,但也不是付出身……”林德憋红了脸,咬咬牙还是说了出来:“付出身体才什么都得不到呢!”
卡特不懂,他从小就在club那样的地方长大,里面的每一只虫都通过付出身体获得了报酬,如果不是,那他又该付出什么呢?
伯温到底比他们多活了八年,这会儿回过味来,知道这是三观出了问题,只能慢慢改,“付出精力,去学习,去找你喜欢的东西,去钻研,这样才能过得越来越好。”
卡特似懂非懂,但他朴素的三观告诉他,伯温和林德给了他窗明几净的房间,让他能用忍受疼痛就吃饱,那他就应该听他们的,努力“学习”。
尽管他不认为付出“身体”和付出“精力”的区别在哪里,但他愿意听话。
伯温生怕卡特再问出什么骇虫听闻的问题,连忙给他安排:“你没身份证,之前的经历也特殊不好送你去上学,但是你可以上网课,一样可以拿证,网课选择还比较多。等你适应了现在的生活、找到喜欢的方向,我们再送你去学校读书。”
卡特未来至少两三年的生活就这么定下了,除了回家后对这个计划目瞪口呆的林珑,其他三个当事虫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从手术台下来就直冲回家的林珑看着眼前这三只虫,忽然之间就理解了尼诺。
有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弟弟是多么令虫“高兴”的事情。
林珑指了指卡特,青筋暴跳地问:“所以你们这是已经决定了来通知我?”
作者有话要说:
阿岚:尼诺=老实人
尼诺:?
第13章 恐怖故事?
林德低着头不敢说话,但又不想自己兄弟背锅,毕竟是他先说把卡特买回来的,钱都是伯温替他出的。
“也不是通知,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哥,你教过我的嘛,日行一善,好虫有好报!”
“而且!”林德捧着卡特的脸,凑近了给林珑看,“看,这就是传说中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啊。”
“多适合你的审美,你肯定会喜欢他的!”
卡特见状还拉了他的手,轻轻捏了捏林德的中指以示安慰,伯温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林珑看见这一幕,更是头都大了,随即不想理这个傻弟弟,即刻把目光转向了伯温€€€€
自己弟弟是什么性子林珑还算了解,就算他有这个贼心也没这个贼胆,能作出买个不知底细的虫到朋友家放着这种事只有伯温干得出来。
他喜欢伯温的美丽、高傲和叛逆,但任何的喜欢都有限度,尤其是在对方是个活的生命体的情况下。
“伯温阁下,进来谈谈吧。”林珑说完,转身进了书房。
伯温面不改色地跟进去,临了还拍了拍林德的手臂,示意他安心。
林珑不是控制欲极强的疯子,相反,他是个非常成功的企业家,精明、能干、有成算,那点子追求极致美的小癖好对于他的理智根本无伤大雅。
他容忍伯温是因为喜欢伯温的美丽、残酷和傲慢,但更深层的原因是伯温拥有一个极其昂贵的姓氏€€€€“格利特”。
这些年天知道他从和尼诺的合作中得到了多少好处,那些所谓的不对付固然有一部分性格因素,但更多地是演给外虫看的戏码。
就好比如果深入研究一下某些品牌,或许就能发现平时相互竞争、打压对方的两家其实是同一个老板。
上辈子把自己作死了只能说是时代没给他机会,谁让他生作了一只雄虫,而那个特殊的年份里,雄虫理当被剥夺一切。
伯温说不清这是矫枉过正还是罪有应得,但到底是时代的问题,在洪流中的生命无可抵抗。
但现在,那股洪流只冒出个小尖尖,努力一下就算不能阻止,也能把它向后推延。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让它消弭在深海里。
“咔”,伯温关了书房门。
达到审美极限的雄虫坐在老板椅里,右腿搭在左腿上,脚尖翘起一个修长优美的幅度。如果站在这里的是雌虫,一定会被吸引,乃至于沉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