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二婶:“要不是为了你、我能到处跟人借钱?!我拼死拼活供你读书!受尽了别人的冷眼!两年了你一个字也不会写、对得起我吗?!”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窝囊废!”
那天,萧二婶破口大骂了半个时辰。
虽然其中大部分的话,是骂萧二叔的,但是萧正洋是唯一的承受对象,因为萧正洋不会对她动手。
平白无故受了一顿气,萧正洋便把仇记在了谢澄安和萧明允的头上,要不是因为他们不借钱,他就不会挨这顿骂。
再加上谢澄安暗算他的那块藕粉糕,萧正洋一直想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听说萧明允打死了一头野猪,分完钱还有二十多两,萧正洋就有些不高兴。
结果还没两天呢,就看见他们提着一对大雁去了县里,好家伙,又是二十两,凭什么他挣钱这么容易?
萧正洋当然不会说,他是因为被他娘骂了,才这么记恨萧明允和谢澄安。
他是这样说的:“山里的大雁又不是他们生的、更不是他们养的,他们嘎嘎嘎地哄上两下,把雁一捉,就赚了二十两?”
“他们要是不捉这对大雁,大雁明年就能生更多的小雁,到时候咱们人手一对,人人都能赚二十两,所以这二十两银子不能让他们独占,应该见者有份。”
怎么见呢?抢。
萧正洋念过两年书,尽管大字不记得几个,但他还是获得了很多人的崇拜,尤其是魏兴田和郑丰礼这样的。
家族的旁支,在家族的内部并不怎么受重视,但是他们姓魏/郑,所以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萧正洋鼓动得又欢,他们脑袋一热,当真觉得是萧明允抢了他们的钱,那把钱还给他们就是天经地义。
几个人一合计,就有了这次“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行动。